北京法院近日判決了潘石屹的公司起訴神棍局公眾號套用風水迷信解讀望京SOHO的布局一案,被告構成名譽侵權、判賠20萬元、公開賠禮道歉。下面筆者作為吃瓜群眾和大家分享一下本案的法律看點。

案情:2018年11月,神棍局公眾號發布了名為《北京望京SOHO風水大局,互聯網「滑鐵盧」》的文章。2018年12月,望京SOHO老闆潘石屹發文稱此為封建迷信,神棍局公眾號隨即刪文。2019年1月,神棍局公眾號被封、2019年3月望京SOHO宣布起訴神棍局公眾號所在公司名譽侵權。2018年4月10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

問題一、神棍局為什麼會那麼快認慫?

本案最看不懂的一點:不符合互聯網口水戰一貫的特徵,互聯網口水戰套路:一方挑事,對方回懟,挑事方跟進繼續懟,爭取吃瓜群眾關注,就怕事情鬧不大。比如3q大戰、頭騰大戰都這樣。本案中挑事的一方是自媒體,天生為了博眼球和10萬+而生的主,懟的還是公眾人物潘石屹,為什麼劇情會變成潘石屹發聲明自媒體就刪帖呢?這,不科學啊。

首先從利益看就有問題,近年來雖然中國法院提高了判賠標準,但賠償仍然偏低,自媒體如果選擇不刪文繼續炒作,其獲得的利益大概率會高於法院可能判賠的損失。即便從法律本身,神棍局也不是沒有抗辯點。網友扒出過潘石屹2004年的微博:「望京SOHO 又出現了一家上市公司,這裡風水好,適合互聯網企業發展。」如果風水是封建迷信,那為什麼只許潘石屹利用封建迷信營銷,不許自媒體用同樣的東西對其批評?大家都有言論自由嘛。

答案可能在這裡,2018年12月潘石屹發表聲明後,神棍局即刪除了文章,但次月其公眾號仍然被封。封公眾號的指令一般來自政府,原因可能是這篇文章宣揚迷信、其他文章有不合規被人舉報、或者是大佬呼風喚雨所致。總之,神棍局認慫確實是很符合國情的,他們應該或明或暗的感受到了某種能量,如果不刪帖而選擇死扛的話,各種報復說不定會接踵而至,作者自己身陷囹圄並非沒有可能。

問題二、要是神棍局硬剛潘石屹,官司有戲嗎?

本案中,因為神棍局已經刪帖,所以在後續的抗辯中氣勢上會弱很多,如果其採用互聯網爭議常見套路,拒絕刪帖,並以潘石屹也曾借風水營銷,起訴神棍局是典型的雙標,本案應當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來進行抗辯,是不是能獲得更好的結果?

我個人不太看好這個方法的前景。所有的名譽權侵權的行為特徵繞不開4個字:侮辱,誹謗。本案雖然判決書認為原文中的「互聯網滑鐵盧」構成侮辱,但我認為這個不構成侮辱,因為不貶低人格,罵街、罵娘才算侮辱,這種文縐縐的貶損不能算。

誹謗認定的標準爭議就更大了,誹謗的核心是以虛構的事實攻擊他人,導致其社會評價下降。那麼風水算不算虛構的事實呢?原告方肯定認為風水是封建迷信,當然算虛構的事實。但被告方則會主張言論自由,因為原告也利用風水營銷過。但這個問題推導下去就有瑕疵了,因為被告此時主張的是起訴方不應起訴維權,而是應該發文反駁來救濟被告文章所帶來的負面評價。但這樣的討論很可能會助長更多人對風水——這個不屬於現代科學概念的追捧,對社會的進步沒有好處。所以原告通過訴訟維權更合理,其獲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更大。

問題三、神棍局文章怎麼改風險才會小?

自媒體也要可持續經營,以噱頭、武斷不留餘地的評論出位的,註定只能是短期行為。我看了爭議文章後的感覺,作者如果不是太過追求傳播率,把文章改的略平和一些,法律風險就會小很多。這篇文章前面的論證環節我認為還在言論自由的範圍之內,哪怕風水理論比較玄虛,但如果結合地圖和風水理論給出一些說法,另外輔以適當舉例和分析,哪怕以偏概全也可以,畢竟文章有理論據,法律並不禁止。

但該文最大的問題在於,標題對望京SOHO進行了定性:互聯網「滑鐵盧」、並建議互聯網企業吃完紅利,到進入需要平穩發展的階段,建議儘早搬離。這種表達方式太直接,沒有給自己留餘地。雖然更適宜傳播,但法律風險也更大。如果間接一點,用暗示或者模稜兩可的語氣來說,某類的企業有風險,如果確實顧忌這個的,可以如何如何,那即便被起訴,法院也可能會覺得會很難判決,因為沒法直接抓到侵權的實錘。

論語有云:子不語怪力亂神。翻成白話,孔子不談神鬼玄虛這些未知領域的事情。自媒體應該學孔老夫子,少碰風水這樣的怪力亂神,否則一個不慎,說不定就會和神棍局一樣被打棍子。

本文作者:游雲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識產權律師,電話:8621-52134900,Email: [email protected],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本文背景鏈接如下:

法院判決的新聞:

baijiahao.baidu.com/s?

爭議文章原文:

qiquw.net/keji/63896.ht

背景介紹文章:

baijiahao.baidu.com/s?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