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AI財經社 劉丹如

  編 | 嚴冬雪

  花了3萬塊,王雷所在的南方某報社終於在今年3月打贏了跟圖片網站優圖佳視的官司。儘管勝訴,王雷想起這場“無妄之災”還是頗爲氣憤。“這就是訛詐,我們明明有版權,他還敢告我們。”

  禍起一張幼兒園兒童上課的照片,報紙刊發後,這家報社就收到了優圖佳視控訴。王雷所在報社立即查詢圖片的版權歸屬問題 ,發現並不存在侵權的狀況,“我們自己一查發現這張圖片的版權同時也歸於另一家圖片網站全景網,而我們幾年前就和全景網簽了合同,擁有正當的版權。”

  隨後,優圖佳視二次質疑,說該報社只獲得了紙質報紙的授權,沒有獲得報紙電子版的授權,仍舊索要賠償。溝通不成後,優圖佳視提起訴訟,要求一張照片賠償7000元的賠償。

  該報社遭遇並不鮮見。搜索“優圖佳視“”,第二欄就是“優圖佳視受害者聯盟“網頁,該網頁直指優圖佳視是一家通過誘導他人下載圖片,然後惡意起訴對方牟利的公司。“據該網頁顯示:優圖佳視2013年至今至少起訴1061例,請大家勿懼流氓手段,促進法制規範。”而根據天眼查的工商信息顯示,從該公司成立至今,與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多達2105起。

  目前,國內知名圖片網站如視覺中國、全景網、河圖網、東方IC等,幾乎都曾被指控利用圖片侵權藉口敲詐勒索。原本,這類官司主要涉及傳統媒體,微博、微信公號興起後,不少公司、機構也都成爲潛在被告。浙江凱富律所的方濤律師向AI財經社講了他最近接手的一個案子。

  不久前,方律師的一位北京客戶接到全景網的律師函,稱他們的新媒體賬號侵犯了圖片版權,該公司與全景網進行了私下調解,爲這張圖片賠償了7000元。沒想到,全景網又用同一張圖片在廣州提起了訴訟。

  “我的客戶常年居住在北京,對方在廣州提起訴訟,我們在沒有收到材料的情況下也沒有出庭,就莫名其妙輸了官司,直到案子的結果公示,才知道我們需要再賠償1000多塊。”一張圖片先私下協商賠償7000元,再打一場官司進行賠償,在方律師看來,這已經構成了惡意訴訟。

  在AI財經社採訪的衆多對象中,有過類似經歷的不勝枚舉。一家電商網站因爲使用一張全網到處都有的圖片,在4月1日收到了河圖的律師函,“我們去看了對方網站上的同一張圖,發現連背景顏色都不一樣。” 該網站工作人員說。

  圖片網站的常規通知對方侵權的郵件

  另一家機構媒體法務部負責人王晴則收到了東方IC的郵件,稱他們使用了100多張東方IC的圖片,解決方案有兩種:一是籤一年的合同,支付將近14萬的簽約費;另一種是以每張不低於2000元的費用進行賠償。也就是說,要麼籤14萬元的合同,要麼賠償20萬元。

  王晴隨後自查,發現對方索賠的圖片並非獨家版權,“我們用的圖都是另一家圖片網站的圖,跟那家網站簽約已經花了35萬。” 此後,東方IC再無後續索賠。

  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自證清白,“一個正常人收到一個律師函,一般會因爲對法律的無知被威懾到。” 方律師說,這幾年,他接到了大量的類似案子。在他看來,這種案子的出現一方面是由於圖片使用者不清楚相關法律,更大的問題在於很多圖片來源不清晰。

  事實上,模糊版權信息並不是什麼新鮮手段。在知識產權相關訴訟中,就曾出現過一些全球知名企業通過打包一些失效或者無主的專利,讓不知情的使用者踩中侵權陷阱,再向對方提起索賠或者商業狙擊。

  模糊版權也是不少圖片網站設下陷阱的第一步。方律師透露,業內人都知道,國內專門有一種網站通過獲得創作者授權來進行批量起訴,以圖片侵權爲名做相關的生意。“這種手段比較惡劣,反而會造成版權生態不健康。”在他看來,著作權本身是爲了保護原創者的利益,但不少商業結構卻把侵權做成了一門生意。

  天眼查顯示,目前,國內第一大圖片平臺視覺中國及其旗下兩家公司在成立10年間,共涉及糾紛案件計12000餘條,其中絕大部分是起訴他人公司作品侵權。

  對外,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一直在宣傳版權保護,他說:“所有的內容創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被廣泛傳播,而不是僅僅‘保護’起來,創作者獲得合理的授權回報是合理也是合法的。”“無論是授權許可費和賠償費,我們都根據協議分成約定分給對應的攝影師。”

  但據AI財經社記者調查,目前,圖片網站的圖片來源主要是攝影師,圖片平臺會簽約一批攝影師爲他們獨家供圖,這一部分的版權維護顯然是正當的。一名視覺中國的簽約攝影師劉磊就告訴AI財經社,在沒有這些圖片網站之前,攝影師們的圖片常常被盜用,他們一般很難發現,即便發現也很難爲了幾千塊去起訴,但現在,由於和視覺中國簽約,無論是對方與商業機構建立合作,還是索賠,他們都能從中獲得收益。

  每個攝影師的簽約合同不同,抽成比例也不一樣,劉磊的抽成一般在20%到35%之間。 視覺中國有的圖正常售賣能賣出3600元,攝影師分得800,這已經是比較高的收入。如果是索賠,攝影師也能得到一定的分成。目前,視覺中國簽約攝影師約有一萬人。

  視覺中國給攝影師的分成比例

  除了簽約攝影師供圖,幾乎所有圖片平臺上都存有大量版權並不屬於自己的圖片,其中最爲典型的莫過於黑洞圖和國旗國徽等,以及不少企業發現自己的logo也被上傳到了收費的圖庫。

  除了這些十分明顯的破綻,有攝影師發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的作品被上傳到圖片網站上售賣,圖片網站在不審覈的情況下就收入圖片庫內,甚至還會起訴真正擁有該圖片版權的攝影師。

  關於黑洞圖片和企業logo原圖問題,方濤律師認爲,由於這些圖片版權不屬於圖片網站,如果圖片平臺以此獲益,無論是購買方還是版權真正的所屬方都可以控訴該圖片平臺不正當得利。國旗國徽的問題則更加嚴重,即便這些圖片是其他人上傳到平臺,平臺也負有監管失當的責任。“國家不可能將國旗國徽的版權授權給商業機構, 即便從著作權來說,這也屬於設計者。”

  利用不屬於自己的版權獲利,這既侵犯其他人的版權,也涉及不正當牟利,更攪亂混淆了正常的版權保護行爲。方濤認爲,司法機關上應該在這個問題上進行甄別,法院不能成爲這類公司賺錢的工具,不能借侵權打假之名,行不正當斂財之實。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王雷、劉磊、王晴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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