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土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规定及《总体方案》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于2018年2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
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1技术路线
2技术方法
1. 基于高解析度遥感数据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农村土地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解析度的航天遥感数据;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现有优于0.2米的航空遥感数据。采用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或数字地表模型和高精度纠正控制点,制作正射影像图。
2. 基于内业对比分析制作土地调查底图。国家在最新数字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套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资料库,逐图斑开展全地类内业人工判读,通过对比分析,提取资料库地类与遥感影像地物特征不一致的图斑,预判土地利用类型,制作调查底图。
3. 基于3S一体化技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地方根据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结合日常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资料,制作外业调查数据,采用3S一体化技术,逐图斑开展实地调查,细化调查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等信息。对地方实地调查地类与国家内业预判地类不一致的图斑,地方需实地拍摄带定位坐标的举证照片。
4. 基于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地籍调查成果,获取城镇村庄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对未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的航空正射影像图,实地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5. 基于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资料库。按照全国统一的资料库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家统一下发的调查底图,利用移动调查设备开展土地利用信息的调查和采集,实现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调查资料库。
6. 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国家和省(区、市)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县级调查初步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和抽样检查。采用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机交互检查方法,对地方报送成果进行逐图斑内业比对,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及地方举证照片的一致性,并采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举证及外业实地核查。
7. 基于增量更新技术开展标准时点数据更新。按照第三次土地调查资料库标准,设计土地调查增量更新模型,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获取土地调查成果标准时点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形成增量更新数据,将各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
8. 基于「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由国家统计局负责完成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国家统一制定抽查方案,结合统计调查的抽样理论和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利用空间信息与抽样调查等技术,统筹利用正射遥感影像图、土地调查成果图斑,开展抽查样本的抽选、任务包制作、实地调查、内业审核、结果测算等工作,抽查耕地等地物类型的图斑地类属性、边界及范围的正确性,客观评价调查数据质量。
9. 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展土地调查成果多元服务与专项分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面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科研院所和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特点,优化海量数据处理效率,提供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快速共享服务;开展各类自然资源、重点城镇节约集约用地分析,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综合应用分析技术机制。
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成果
1. 各级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 各级土地权属信息数据;
3. 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4. 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5. 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数据。
1. 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 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3. 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 第三次土地调查图集;
5. 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图集。
1.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 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 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 各市县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5. 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资料库。主要包括:
1. 各级土地利用资料库;
2. 各级土地权属资料库;
3. 各级多源、多解析度遥感影像资料库;
4. 各项专项资料库。
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1进度安排。
2实施计划。
3宣传培训
4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
2. 政策保障
3. 技术保障
4. 机制保障
5. 经费保障
6. 共享应用
来源:国土资源部︱编辑:王艳阳、林冬娜
原文链接:【国地资讯】公众号(ID:guodizixun)【政策】《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全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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