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門”後,多家圖庫網站關停、版權局連夜發文、視覺中國股票跌停……這樣的情景,近年來已不算少見,互聯網“輿論黑洞”影響力之大可見一斑。

  然而如果不能從根本上去解決問題,視覺中國們捲土重來只是時間問題,正是在這樣的擔憂下,我也是思量再三,才寫下這篇文章,希望可以討論建設性解決方案,而不是針對視覺中國以及任何一家圖庫,在此求放過,懇請到時不要報復性起訴/索賠。

  從一次官司說起

  一切要從一年前我的遭遇說起。

  一年前的這個時候,我正在爲兩張法院傳票而焦慮:視覺中國旗下公司漢華易美起訴我們公司的微博和網站分別涉嫌侵犯其一張圖片的版權,侵權時間是公司成立早期,當時同事去外網找的圖,視覺中國說這些圖片屬於國外圖片版權公司Getty Images,他們拿到了其在中國區的授權,其中一起訴訟,還連帶訴訟了微博的主體公司。

  在收到傳票前,視覺中國與我們有過幾輪溝通,寄了幾封律師函——我們搬了辦公室,他們依然準確找到了新的地址。不過,在律師函中,我們涉嫌侵權圖片有20-30張。

  在收到第一封律師函時,我們十分害怕,這是我們公司成立收到的第一封律師函,由於很難證明對應圖片不是他們合作伙伴的版權,無法證明我們有通過任何方式獲得其他授權,我們本着解決問題的心態,第一時間安排人手清查並刪除了對應圖片的內容,同時跟他們溝通,向他們誠懇道歉,表態願意花錢賠償。

  然而問題的癥結就在這裏。

  他們的賠償方案要麼是以高昂價格購買已侵權圖片的版權(單張一千多),要麼購買他們的套餐以免除此前的涉嫌侵權責任,套餐包含一定數量的圖片,要在指定期限內使用,最便宜的一年十萬。

  如果選前者,意味着一次要支出幾萬,且還有更多支出可能——在網上查了一圈發現,圖片庫不會一次性給出企業所有涉嫌侵權圖片,而是先找一批來試探企業的態度和能力,如果企業賠了第一批很可能會有第二批……

  如果選後者,一年10萬元的支出已超出公司預算範圍,這幾乎可以僱傭一個優秀攝影師全職工作小半年,事實上,很多中小企業一年的辦公室租賃成本不過才10萬元左右。而且,對於專注於科技的我們來說,他們圖片庫的圖片很少有我們需要的。

  而且不論採取什麼方案,都有後遺症:更多圖片庫找上門來怎麼辦?圖片庫後還有字體庫,一家一筆,我們可能會破產——中國有多少家企業敢打包票說自己不會存在任何圖片/字體侵權呢?特別是中小企業。

  怎麼辦?我當時想到第一個方案是:直接關閉微博,當時1萬粉絲不到(慚愧,現在也只有6萬多粉絲,好在沒有一個殭屍粉),但網站總不能關,而且關了人家一樣可以起訴。

  諮詢律師朋友,對方聽後說:等着他們起訴吧,到時候再看怎麼解決。就這樣,等來了法院傳票。

  傳票來了就要應訴,這時候一點經驗都沒有的我們,只能去找幫忙打官司的律師,再問律師朋友,才知道打官司是很貴的,打一起官司最便宜8000元,兩張傳票是兩起,16000元打折15000……還不一定能打贏,律師朋友說他們可以協助去和解,可能可以少賠點——既然這樣我幹嘛要律師呢?

  思忖再三,我決定自己應訴,也好積累一點經驗,以後再遇到這樣的事情就不怕了。

  第一次去法院還是很緊張的,提前查閱了很多資料,包括如何辯訴:怎麼去證明對應圖片不是他們的版權圖片,怎麼去證明我們使用對應圖片沒有獲取商業收益(微博才1萬粉絲,網站當時也沒什麼廣告)……然而到了現場卻發現,一切推演都沒意義。

  視覺中國的代理律師直接佔用一個法庭,我們前面的被訴對象是另外一家涉嫌官微侵權的某餐飲協會,我們是當天上午最後一家,各家企業輪流過堂。

  此處省略一千字。

  要注意,視覺中國起訴書中只有一張圖片侵權,其實這是一種策略:每一張起訴一次,20多張圖片就可以打20多次官司,一次官司打完還有第二次,對被訴企業來說,不論敗訴勝訴都是一種巨大壓力。單張索賠1萬元,任何一次官司勝出,都有巨大的收益——看清這一點很關鍵。

  很快,我決定庭前和解,在庭前和解階段,幾輪討價還價,雙方最終確定了一個賠償金額,單張一千多,整體三萬多,在指定期限付款,可以開具發票。

  走出法院,我並沒有一身輕鬆,這筆錢已經是我們員工幾個月的工資了,而且,我預感到這一切可能只是開始。果不其然,沒多久又有一家圖片庫的律師函隨之而來,套路一模一樣,有了上次的經驗,這一次我們學乖了,選擇和解,對方要1000一張,我們談到了800,一下又是幾萬元。

  有人說,爲什麼你們總是被起訴圖片侵權?我們是做內容的公司,圖片是不可或缺的內容素材,用圖確實比較多,事實上,我們一直強調版權意識,比如堅決禁止僞原創,我們也知道被侵權的滋味。

  我們在收到第一封律師函前,就已對內多次宣貫圖片版權使用注意事項,比如要求同事主動拍攝和編輯原創圖片再加水印,要求小夥伴去外網找標記爲無版權的圖片,然而搜索引擎是一個大坑,很多無版權圖片,最後可能被某個圖片庫認領——沒有多少企業會主動去圖庫下載其版權圖,“中招”幾乎都是在搜索引擎,搜索引擎的圖片搜索功能有很大改進空間。

  現在,我們已經與另一家圖庫123RF達成圖片版權合作,這家圖庫不論是單張/套餐,都不到這幾天處於風口浪尖的幾家圖庫的二十分之一。與此同時,我們不斷整理和完善真正的開源圖片庫,以及完善自己的圖片庫,特別是數碼硬件產品和發佈會相關圖片,避免侵權。

  圖片版權保護的癥結

  整個過程下來,我一直在思考整個圖片版權市場的問題癥結。圖庫們看上去是在做“正義”的事情,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說他們支持知識產權、推進圖片版權進步、鼓勵攝影師等創作者,看上去義正言辭,爲何它們卻會成爲衆矢之的?真的是被索賠的媒體們報當年的一箭之仇嗎?

  我認爲事實不是如此。

  近年來,中國整個知識產權環境都得到質的提升,與十年前比已有雲泥之別,商標、音樂、電影、視頻、網文甚至包括自媒體文章的原創保護都在越來越完善,正版化的好處也顯而易見,保護正版的道理誰都明白,這是今天正處於黃金時代的內容產業的根基。就像三表所說,我們根本不需要去討論是否要保護正版,因爲這簡直就是廢話。

  爲什麼偏偏就圖片版權領域出現這樣劇烈的矛盾呢?是,作爲最流行也是最碎片化的內容形式,圖片版權保護更難,圖片侵權更易發生,圖片版權維護更難,但這不是理由,文章版權保護一樣的難,每種內容正版化,都是監管部門、產業企業以及行業協會一起做出各種努力才得以實現。

  問題的癥結,還是與整個圖片庫本身的商業模式有關係。

  現在沒有幾個圖庫是真心實意想“銷售圖片”,而是大都依賴“以訴代售”的模式——有圖庫80%收入來自於訴訟索賠,甚至法務部就是銷售部。如果走這樣的模式,就會將單張圖片價格定得很高,因爲其營收主要靠索賠或銷售套餐,而銷售套餐的手段也是以索賠威脅,因此不用合理定價。如果走這樣的模式,就不會將心思用在產品、服務和營銷上,而是法務驅動。

  站在內容創業者的角度來說,我們十分願意支持圖片版權的保護,但是:

  1、不接受敲詐勒索式的收費方式。

  “一張圖片訴一次”這樣濫用訴訟權的行爲,不只是對社會公共司法資源造成,極大浪費,也成爲中小企業特別是創業者極大的法律負擔,直接違背了國家給中小企業減負的政策方向。有多少中小企業有法務部?有多少中小企業可以爲了一張圖片去打一場耗時耗力耗錢的官司?

  2、沒有能力也不會接受漫天要價。

  一張圖片定價一千元(或者幾百元),極大偏離市場價值。

  以自媒體創作爲例,一篇文章如果在今日頭條得到“青雲獎”,獎金才300元——注意,這是優秀的文章,大多數文章是沒有收入的。一個優秀編輯一天能產出一個深度文章,按照編輯薪酬計算,成本幾百元,一篇文章中會出現多張圖片,圖片是附加價值,且一張圖片會在多篇文章中重複出現,既然是這樣,圖片爲什麼比文章貴?

  好,圖庫說有很高的創作成本,但簽約攝影師一年收入才千元,他們貢獻了多少張圖片?而且圖庫的一張圖片會重複授權給多家企業,這樣看,一張圖片憑什麼這麼貴?

  圖庫還有很多圖片是“授權”至國外圖片機構,打包價格纔多少?視覺中國們可以曬曬自己的賬單,從財報來看一年營收8億利潤3億,倒是真正的暴利,利潤率秒殺大多數互聯網上市公司。

  有人又要說了,價格是人家定的,你愛用不用,不用就不要侵權——這不就是漫天要價嗎?

  這就好像我開辦一個停車場,價格我來定:進入停車場一次1000元。如果你錯誤闖入,一樣要繳1000元,不繳索賠10000元,我的理由是:地段租金很貴,人員工資很高,等等,愛進不進,不給錢,起訴!

  這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法院判賠超過1000元在情理之中,其中包括了訴訟、公證等成本,更重要的是有懲罰意義。然而,如果是正常購買,不是就應該便宜很多嗎?而且打包套餐,一年十萬有多少企業給得起?(當然,圖庫定價10萬還是因爲是索賠形式)。

  3、更不接受渾水摸魚的“版權”保護。

  這是這一次“黑洞門”揭露的最大的問題。圖庫如果將不屬於自己或合作伙伴的圖片拿來賣錢,甚至用來起訴“維護”自己的法律還贏得官司,這跟詐騙沒區別——想想最近被四處打壓的套路貸,雖然對應團伙也可以贏得官司,但這樣鑽法律漏洞的做法,終將不可持續。

  給視覺中國們的建議

  怎麼解決現在的問題?

  讓圖片成本更加透明,不要打着授權/攝影師的幌子說圖片成本高,每年給攝影師多少錢?可以向互聯網公司的內容平臺一樣,定期公佈給內容創作者的分成。

  讓圖片來源更加透明,不要渾水摸魚。

  不要將企業都當成刻意想要侵權的敵人,一言不合上法庭,低頭握手,將他們當成你們的潛在客戶。

  如果真想銷售圖片,就要強化市場部,做好產品、服務和營銷,在整個互聯網走向內容付費和產業服務的時代,不愁沒有市場。

  針對不同企業規模/不同垂直行業,推出價格更合理的圖片套餐,10萬一年、1000一張,都嚴重偏離市場應有價值。

  多與內容平臺主動合作,而不是每次將內容平臺當成連帶對象告上法庭。

  做好內容審覈,不要出問題了就刪除了事,如果刪除有用,你們幹嘛要不斷索賠/起訴企業?

  在四處維權時自己不要侵權,比如很多企業LOGO本身未經許可,是不準用於商業用途的,圖庫拿去賣也是有風險的。

  寫在最後:

  支持圖片版權保護,反對以版權保護名義的惡意勒索,更反對拿無版權圖片冒充再索賠維權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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