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风暴延烧,外界忧心港府是否会动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图为 8 月 25 日示威资料照。(图/美联社/达志影像)
▲反送中风暴延烧,外界忧心港府是否会动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图为 8 月 25 日示威资料照。(图/美联社/达志影像)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 27 日)上午再度召开记者会,强调香港特区政府对所有暴力行为「零容忍」,希望社会各界支持特区政府及港警打击暴力,也否认对局势失去控制,数度重申港府有能力自行处置香港的纷争,并未提及是否动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只称政府有责任使用法治手段以止暴制乱。香港部分法界人士忧心,若紧急法真的被引用,规管范畴阔于宵禁,恐怕离戒严状态不远。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于 27 日的记者会表示,香港政府有能力自行处置香港的纷争。(图/美联社/达志影像)

香港法例第 241 章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旨在授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紧急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订立规例的权力,十几项的细项规定中,列举了包含对刊物、文字、地图、图则、照片、通讯及通讯方法的检查、管制及压制;对财产及其使用作出的拨配、管制、没收及处置;逮捕、羁留、驱逐及递解离境;授权进入与搜查处所;对违反该等规例或任何在香港施行的法律的人的拘捕、审讯及惩罚等等。

港府可能动用紧急法一事,遭香港民主派批评权力几乎无限上纲。民主派议员毛孟静认为,此条例会让特首「形同独裁」,如同把香港送进棺材;更重炮批林郑月娥「抛弃香港从人权到法治所有传统的价值观,还有香港所代表的任何正面价值。」

同为民主派议员、同时也是律师的涂谨申亦表示,紧急法实施起来就等同戒严,和平集会的权利被取消,香港就不再是自由城市。香港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杨嘉玮也直言,《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特首会同行政会议「接近无限权力」,加上没有时间限制,担心会开危险先例。

该条例最近一次引用,是 1967 年港英政府统治时期的「六七暴动」,时值大陆文化大革命、左翼思潮蔓延至香港的抗英活动。然而,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接受港媒访问时则称,紧急法对市民影响较小,主要针对公共安全问题;此外,紧急法的触及面虽然广泛,但仍须合理并通过司法覆核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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