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貴」是政治口號,不是真的執行標準……

「貴」犯了法,能有點處罰意思意思說得過去就行了。

人治的大環境……商鞅變法也不可能那麼神奇啊。

你別說先秦這麼個貴族制瓦解時期了,你就算往後看到唐宋元明清,那個大環境下倒是總有人嚷嚷「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最多能找出幾個零星事件,你看幾時曾真有過這個的時代。

最後再看一眼商鞅變法最核心的軍爵制度:

你看被封到徹侯一級的人都做了什麼,再看斬首最多的那個人最高爬到了哪級。

商鞅把公子虔鼻子割了確實是為了證明「法不阿貴」,告知民眾貴如贏虔如果犯錯了也要受極為恥辱的劓刑,但這恰恰體現了「法在阿貴」,因為公子虔並沒有犯錯,犯錯的是太子嬴駟,事實上事件中公子虔不是貴,嬴駟才是,所以事件本身就是區別對待,所以和秦法中的區別對待並不矛盾。

法律的目的不是為了絕對的平等,而是為了管理國家,執法不是為了絕對的公正,而是為了讓法治的對象相信法必得,秦律約束的是王室以外的民眾,之所以動公子虔和渭水邊一次刑殺數百人的目的一樣是為了震懾,商鞅的做法既維護了法律的威嚴,又保護了有潛質的儲君,算是兩全之策,只可憐了公子虔遭受無妄之災。


題主把古代法家和現代法治精神混淆了,才會造成這種誤會。

法家自始至終都是在為君主專制服務的,所以君主(包括儲君)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

所謂「法不阿貴」,是把貴族與平民放在一個法律層面上,與儒家的等級觀念相反。但法儒兩家都有一個凌駕於眾人之上,這就是君主。

題主可以認真讀《韓非子》的,韓非子提出法家的三個分支:法、術、勢。法律、權術和權勢都是由君王掌控的。

不過商鞅、吳起(名為兵家,改革偏法家)、李斯和晁錯等法家為什麼沒好下場?這是法家執法者的尷尬局面,他們擁有法律解釋權,必然削弱君王的權勢,所以君王要剷除他們。


法不責眾,這是一個美好願景,所有的法制人都將為其奮鬥並相信有終將實現的那一天。


胡亥對皇族大殺特殺才是法不阿貴的極致體現


不針對這件事。

區別對待可以有兩種,一是法律執行上的區別對待,一是法律制定上就區別對待。


新政策的出台,會帶來大量的新格局變動,往往會推行困難。

所以在具體的實施上,必要的手段是要有的。秦律的本質,還是為了統治,不是搞什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點要注意。秦的保守勢力是新法的障礙,也是秦國百姓多年的習慣,除了施之以信外,還要顯之以威。

比如徙木立信,懲罰公子虔,都是新法推廣過程中的一部分,即使懲罰公子虔,其實也是徇私了,因為真正該懲罰的是嬴駟。

新法自推廣之初,就區別對待了


商鞅所謂的「法不阿貴」其實是他這個行為的表象,這也是體現其執政的正當性的必然的政治需要。商鞅其行為的本質是排除異己,鞏固自己的權力,他認為秦國在如此危急存亡之際,只有權力空前集中於自己,才能實現自己的自上而下一體化的戰時國有體制。

同樣,商鞅之死,也不是因為其「作法自斃」,而是因為他在秦國危機存亡之際建立的空前集中的權力、空前集中的恐怖政治在秦國危機形勢緩解之後引發了秦國內部的巨大反彈。

這就好比斯大林在蘇聯存亡之際為了堅決貫徹自己的高度集中的一體化國有體制,以各種反革命反對社會主義的名義展開大清洗,處決了大批蘇共高層,並且通過高度集中的工業化緩解了蘇聯的危機形勢一樣。

當時的人民群眾是支持斯大林的高度集中的恐怖政治的,他們甚至全部都以為是蘇共里確實存在這些反革命反社會主義組織,雖然實際上這些罪名都是斯大林授意內務部一首捏造。

二戰後蘇聯危機形勢緩解,蘇聯內部反對斯大林的暗流就已經涌動,斯大林已經開始被逐漸架空。所以斯大林死之後,反對斯大林的力量迅速集結,伴隨著蘇共二十大之後大清洗真相的逐步揭露展開了對其的批判,如果斯大林死的晚也是不能避免商鞅的結局的。

總結:

一、不同的形勢下一個國家的方向不同,從根本上而言誰的政治路線能代表這個國家正確的方向,就會得到人民的擁護。而國家的形勢往往會發生變化的,很可能前幾年得到擁護的政治路線而後幾年就會得到反對。

二、在執政過程中通過政治美化操作來輔助鞏固執政者的統治是常規的政治操作。在分析歷史時,切勿把表象的這些操作當做真正的本質,本質是掩藏在表象之後的。


問題是,公孫鞅的想法是「在座的各位都是樂色。」

所以,你應該這樣理解:貴族都被當畜生了,屁民當然畜生都不如。

公孫鞅的目的是從民間榨取資源,供養戰爭,而不是為了實現大同社會。

所以區別對待是一直有的,只是貴族和屁民接近了一些,屁民變得更樂色。


商鞅將公子虔的鼻子割掉是因為太子犯了錯,讓太子的老師公子虔代儲君受刑,雖然"法不阿貴"但對於太子還是要慎刑,這不正是區別對待的表現么?


一般對於統治者而言,體現「法不阿貴」只是統治手段,他們只要做個典型,讓民眾知道並且信服官方就行了,以平民怨,息民憤。

法律上有這一條,但是真正實行起來就……

譬如國外禁止種族歧視,但是事實上……

(只是舉個例子,具體不清楚,怕和諧不敢舉天朝的例子,手動狗頭)


題主你混淆了公平和公正。


法家三派,法、術、勢在韓非子手中融合,這個融合的點就是尊君。因此,法度以王權最高。嬴駟是儲君,儲君也是君。所以不可能刑治嬴駟。自太子之下,都能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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