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图/记者戴瑞瑶摄)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保险局今天(20日)表示,规范所有保险业,对于未承保的案件,若没有诉讼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资料只能保存5年,5年后消费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删除个资,就算消费者没有要求,保险公司也要主动删除。

有民众投书到金管会,质疑保险公司保存没有承保的消费者个资,担心自己个资会被利用。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过去确实在法规上,没有针对为承保案件的资料保存有规定,每家公司都有不同处理方式,这次是特别在法规中规范,要求所有保险公司一体适用。

保险局这次预计修正「保险业招揽及核保理赔办法」,明定保险业对于未承保的保户资料,若没有申诉、调解等状况,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也就是5年内保险公司要依法删除未承保的保户资料,消费者也有权去要求保险公司删除。

但消费者可以在保险公司拒保或是3年内要求删除吗?张玉𪸩表示:「不行!」保险业本身具有特殊性,通常在邀保时民众就会提供个资,但有些民众会因为认为被保险公司无故拒保,或是被拒保理由不接受,因此向评议中心申诉,且申诉是没有期限的,就算3年后想起来还是可以申诉,所以保险公司要保留5年。

民众担心被保留的5年保险公司拿个资来利用或销售,张玉𪸩说明,保险公司保留未承保保户个资期间,要依照个资法第19条、第20条,符合特定目的才可以使用,不得随意拿出来销售。

针对已经承保但已满期的保户,保险公司也能删除个资吗?张玉𪸩表示,针对满期的保单,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多久要删除,但同样要符合个资法,符合特定目的才可以利用。

金管会主秘施琼华也说明,满期的保单案件很难去定资料保存期限,因为保户可以在保单期满后经过很长时间,还向保险公司请求了解或是查询理赔金是否入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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