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平面設計的,那天喫飯無意聽到隔壁桌的對話,說他們公司的主播加班一小時80,平面設計週六週日義務上班

wtf??這年頭主播加班都有補貼,飯店服務員加班也有補貼,設計師的勞動難道就沒有人尊重?我也入職過很多公司,別的崗位不知道,但沒有一家公司會給設計師算加班費,為啥設計師這種加班多的崗位就不能算加班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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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再看到」是因為設計好划水/給加班費會導致故意拖時長/之類的答案」。這個題目討論的是,在設計師不划水,本身能力也達標的前提下,因為領導層意見的反覆或者節點規劃不合理這種外因導致設計師無限改稿,或者通宵加班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公司卻沒有任何補償的這種常態現象


當你的同行喫下第一口屎的時候,就不會有人給你做飯了。


其實,公司是願意給員工加班費的,因為加班費給公司增加了業務量彈性,可以在應對各種臨時業務上漲,比如工廠很愛給產線工人加班費讓他們延長工作時間。但能給加班費的前提是:崗位工作質量可衡量。

而設計產出恰恰具有無法精確衡量的特性,是可以完美「磨洋工」的崗位。公司無法辨別加班是在「生產」還是在「磨洋工」如果公司沒有合理的發加班工資的話,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導致厲害的設計師結束工作也不好意思回家,看別人划水自己「生產」心裡又不舒服,於是跟著」磨洋工「設計師一起划水加班,最後加班變成全體設計師划水時間,徒增公司開銷而已。對於不本需要加班的設計師來說,反而增加了工作時間和煩惱,下班不走划水是浪費時間,下班走了看別人划水掙錢心裡崩潰。

當然,現實生活中還是有很多設計師是有職業操守的,但靠職業操守管理金錢的公司都關門大吉了,剩下的都是小心經營的商人。

設計師加班問題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有兩個,一個是給超高薪,買斷設計師精力,只要工作質和量夠好,時間自己分配;另一個是分工明確,細緻,工作量小,上班時間肯定做的完。前者通常是土豪互聯網公司,後者一般是外企。努力奮鬥去這兩種公司吧,少年!

————————————20201120補充修改


絕大多數員工最可憐的就是,從頭到尾,被公司牽著走,無得反抗。

不是設計師不算加班費,而是絕大部分的人加班,都沒有加班費可言。

你在老闆眼中,有價值,你可以申請加班費,老闆也願意給。但如果你在老闆眼中,沒什麼特別的價值,哪怕你加班到半夜,申請加班也會被打回。

這就是現實。

主播加班一小時80,說實話,這個加班工資很少。但有加班費,總好過沒有,所以就連我看到,都感覺像是喫了整顆檸檬一樣,很酸。

想要加班費太難太難了。

你說你加班了,公司沒有支付加班費。公司完全可以說,這個員工是因為工作效率低,沒有按時完成任務,所以留在公司自願加班。

你說是公司安排的任務太重,換一個人同樣也要加班。公司可以說,那是你工作能力不行,如果你不願意,可以辭職走人。

你不願意辭職,每天準時下班,完不成的工作放到明天。公司出了一條通知,說你不足以勝任工作,將你調崗或重新培訓,然後在你重新上崗的時候,再搞事情將你辭退。

從頭到尾,由始至終,員工都是被公司牽著走的那一方。

所以,終歸講求的還是能力,你有能力為公司創造價值,就有能力跟老闆提條件。你沒能力的話,只能默默收集證據,然後將公司送上仲裁庭,送上法院,來一場battle了。


有時候說白了就是企業管理有問題,不能發揮員工最大的主觀能動,只能靠加班來耗!由於大部分企業會認為其是可以磨洋工的崗位(設計、開發),所以不想給加班工資;同時,員工也會因為企業的這種行為,故意磨洋工(反正都是磨洋工的無償加班,為啥我就要最高效率完成呢?何況加班的那段時間,效率是極低的,大多數情況每個人每天基本上只有3個小時左右可以達到高效率狀態),導致兩敗俱傷!

企業和員工說白了不是誰做牛誰做馬,是對等的,員工也是人,雙方都是為了共同利益而來,只是等價交換行為,最終為了避免付出不成正比的局面就是:大家一起耗,耗到換人換工作而已,很簡單。


建議不要在一家公司裡面鑽牛角尖。

設計是很苦逼的職業,碰到不靠譜的領導或者客戶反覆踐踏自己的作品,靈感被磨滅熱情也被澆熄,仍然要陪著笑,不停地修改。但是沒有加班費是什麼鬼?而且專門針對你一個職位不給加班費就太不正常了。建議趕緊走人不要糾結,只有設計沒有加班費是這家公司的不正常,不是行業普遍現象。

也不要以什麼計時還是計件計算報酬來套用任何理由,跑偏了!上班就是上班,超時了給加班費就是理所當然。這家公司對設計師不好,那多走幾個設計師他們就知道了。如果還不知道,那隻能招到低水平的來配上他們的待遇罷了

設計師比程序員更「卷」,因為入行更容易。但設計師有個優勢,好的設計師要多出作品,只要作品過硬,往更好的平臺跳槽是很容易的,因為你的作品代表你的優勢,那是肉眼可見的。所以千萬不要把自己陷入作坊式的工作環境中日復一日的伺候低級領導/客戶,那樣出不了好的作品,那是浪費時間

同樣做一張海報,其實一百塊一張的並不比一萬塊一張的輕鬆,反而出一萬塊的那個客戶一般更好溝通更願意傾聽,但前提是你的水平要配得上。


看到另一個答主的一句話我也笑了:當你的同行喫下第一口屎的時候,就不會有人給你做飯了。

是真的,不想喫屎,就想辦法遠離這些同行,多換坑。設計師這個行業到了一定的水平線上,其實並不介意人多跳槽,而越是不介意設計師多跳槽的公司,設計師越是很少跳出去,很有意思。


因為你是結果說話,計件工資。一個設計要用多少時間沒有必然邏輯,你可以一筆畫,一次過,也可以三天三夜通宵,最後結果都一樣。如果你是計時的,那怎麼防止有的人很快可以畫好,但扛著就是耗費時間呢


題主的補充說明非常優秀,證明認真地思考過這個問題了。但是,還需要思考得更深入一點,那就是,如何區分必要的延長工作時間和划水摸魚?

以成品質量判斷?那我留幾個非常顯眼的不協調讓上面改。

以修改次數判斷?我每次只留一點問題。

以產品數量判斷?其實本身就是計件工資。

非專業人員,是很難判斷一件事情是屬於「必須如此」「應該如此」「可以如此」或者「怎樣都行」的。

有的工作可能大家以為很簡單,其實非常難。有的工作看上去工作量巨大,其實點幾下滑鼠就行。

大多數的所謂外因,什麼領導意見反覆,節點規劃不合理,甲方是個棒槌。。。這些事情都存在,但是,增加了領導決策的時間,他就不會反覆了嗎?制定了所謂的規劃,能認真執行嗎?甲方他穿上馬甲,他就不是個棒槌了嗎?節點到了,素材沒來,你能變出來嗎?變不出來就只能等著。

在上述事情不可控的情況下,可控的就只剩下設計師的時間。因此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公司也樂得壓榨。

這件事情之所以無法解決,是因為如果按照設計師們的想法,需要調整的是大多數參與方,而反過來只要設計師自己安排就行了。本來就是乙方的弱勢羣體,所以腰桿硬不起來也沒辦法。但即使是法律,出現衝突時,讓調整成本較小的一方調整,也是通用的思路。


算的啊。

提成麼

不給提成啊?

我能摸到上古五通關所有mod,文明五奇蹟勝利還截圖發朋友圈你信不信?

同事催你啊?安利他們黑魂,聯機帶他們就行了。

整個項目拿提成,做完初稿拿一半。

驢子都有個胡蘿蔔在前面勾引著,設計師不會差過吧?

真的差過的話,是遊戲不好玩還是STEAM被牆了?


該算的算 那些覺得理所當然那就好好當社畜


我認為設計師不應該加班……各位意下如何??

我看有人說設計師類似銷售,如果是搞不定客戶從而加班沒話說。但是有些單位上的設計師常常是領導下班那個點發個事情給你馬上要……甚至是晚上老子都睡牀上了發個事情來………這尼瑪又沒加班費……

我現在只想做個值班室保安……人家節假日當班還有個補貼。


計件工資、計時工資不可共存。


舉個例子,主播的工作性質更類似於接線員。而設計師更接近銷售。

接線員但凡在工位坐著就會有電話接進來,所以坐的越久對公司的貢獻越大,這樣的工作按時間支付加班費是合理的。

銷售天天在市場東奔西跑推銷產品,但也可以借推銷產品之名辦私事接孩子聊天打屁。就像設計師對著屏幕發獃不一定是在構思設計內容,有可能真是在發獃。所以名義上耗費時間的多寡並不能衡量一個銷售對公司的貢獻。正確的衡量的標準是這個銷售賣出去了多少產品。所以設計行業基本採用提成制,很少按時間計算。

天天努力奮鬥卻賣不出貨的銷售叫無能,每天加班幹活卻搞不定客戶的設計師也是同理。這種人是沒資格要錢的。

當然也有很多公司為了賺錢什麼單都接導致業務量畸高,不得不加班,這種情況的話建議辭職。


樓上把設計師比做銷售,那請問你們公司給設計師高額提成?銷售出工不出力,頂多拿個底薪,願意加班就加不願意就不加,設計師加班有願不願意一說?樓上純粹一設計公司小老闆,說的好聽,其實就是變著花樣剝削勞動力。


我以前工作的時候,我的總監說過一個觀點真的是很受用。就是你要能站在老闆的維度去思考問題,你纔有可能成為老闆。

做設計要加班費不是說不對,而是現實中根本無法順利執行。

很簡單,我的公司給加班費設計師相關的費用,最直接的結果並不是什麼員工熱情提高幸福感爆棚什麼的,最直接的就是加班費人數變多,本來兩個小時能幹完的肯定會拖成五個小時,下班本來能回家的肯定會裝成忙碌的樣子來蹭加班費。

佔便宜,惰性這些都是人的天性,千萬可別說老闆給加班費以後會有人更努力的工作不會佔便宜,不可能的,這種便宜佔不佔只是早晚問題。

就憑這一點,設計行業就不可能給加班費。

另外我還想表達一個觀點,就是既來之則安之。如果我們選擇了一家公司一份職業,首先應該明白的就是員工和公司之間的關係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只有項目好,公司好,員工纔可能好。既然選擇了就不要去糾結,就好好的做事情好好的承受結果,要麼就跳槽。

不能我既不離開,但又要在這裡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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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說法只單純針對大部分設計公司的加班費問題,

不討論和預設應不應該加班,甚至老闆壓榨員工等衍生的其他問題。

所以分不清楚加班和加班費區別的槓精別來,來就是「你說的對」


因為公司會給畫大餅洗腦啊,很多設計崗本質是畫圖民工,壓根不需要什麼靈感,滿足設計規範甚至甲方給個標準化去套就好了,但是為什麼要加班呢,很多情況下不是設計服務員效率不行,而是變數太多,比如地產是高周轉,那麼無形中就會逼迫乙方(設計院)加班加點,又因為辦公室裏有一些工賊白天划水晚上做事,長久以來就形成了這種加班的不良風氣,但是領導喜歡,領導就是那種日夜顛倒的作息,於是沒人敢在下班準點走人了


這個還是看合同怎麼簽署的!

有設計師是直接按照設計項目來提成,比如設計一個東西100元,你一秒鐘設計出來也是100元,你一個禮拜做出來也是100元!

當然,還有一種上行政班的設計師,或者說叫做美工,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上班,這個就看公司了!


這是公司的問題,和工種沒關係


我聽說個故事,以前一個設計院,還是事業單位編製的時候,性質是三類事業單位,各種福利多得不得了,過節費也發,上面對這種邊緣性的事業單位的福利查的嚴,不准他們發過節費,他們就以加班費的名義發下來,還正兒八經打報告上去,說我院員工因生產任務緊張申請加班,院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與多少多少錢的加班費,每天下班後的加班費給多少錢,週末和節假日的加班費給多少錢。

再後來全國大規模反腐行動,院領導被約談,然後福利全部砍,加班費也不敢發了。但是和他們同級別的其他一類事業單位、部分二類事業單位福利照樣發,一點也沒減,有的還趁體制內加工資的風,漲了不少績效待遇。這個三類單位裡面的人,各種找關係申請調離院裏。

再後來就改製成公司,骨幹基本流失,淪為三流設計公司,連中型民營設計院都比不上。


因為這玩意兒沒法用工作時衡量工作結果啊,比如新的小米LOGO,製作它可能只需要幾分鐘,但是想它用了三年(雖然我不太相信),咋算嘛。再說了,設計師不是還有分成來著,這些都是基本工資之外的。


謝邀。從法律角度講,首先需要關注你適用的是哪種工時制度,然後才能確定你是否可以主張加班工資。

我們國家的勞動法律法規目前規定了三種工時制度,即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以及不定時工時。

標準工時即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應當保證一天的休息(24小時全休),超出規定時間的,均可以主張對應的加班工資;

綜合計算工時,即以周、月、季度或者年等為計算週期,週期屆滿後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當與標準工時制度基本相同,否則也要支付對應的加班工資;

不定時工時制度,不存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和加班工資的說法,至於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資,要具體看所在地的地方規定。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薪酬管理制度中存在加班費包乾的約定或規定,也會影響主張相應的加班工資能否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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