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匿名回答說江歌媽媽也在吃自己女兒的人血饅頭,我認為這是一種客觀觀察狀態下可以得出的結論,如果我還小,我也可能會有這種想法吧,但是隨著年齡增長,經歷了許多事情,我體會到的確人世的悲歡並不相通,我也不知道如果我處在江歌媽媽的位置上,我到底會做出怎樣的抉擇。希望聽聽大家的看法(個案正義與公共資源的關係)。


因為想要洗白劉鑫的人只有江媽媽這一個缺口。

江歌不管怎麼看現有的證據都證明她是一個完全受害人。

江媽媽由於曾經有過公開劉鑫個人信息這樣的瑕疵行為,所以不抓住這一點是無法為自己的說法站住腳的。

但是僅僅是公開個人信息這個行為當然是不夠的,大家都知道她是被逼無奈情有可原,那麼上升到金錢相關是最合理的選項。

人本來就本能地願意相信陰謀論,因為從傳播學的角度來說,對於自己知道而別人不知道的事情的掌握能使人獲得心理上的優越感更利於傳播,這個洗白的人也非常清楚。

所以當他們把這件事引向善款走向,相信的人就站到了他們一邊,可以以為自己更加清醒理智,獲得了這種優越感,再加上會被人攻擊,人會本能地站在自己敵人的對立面,於是更加鞏固了自己的立場。而那些沒有相信他們的人,也因為證有不證無,所以無法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對的。因為邏輯上來講,只能證明一個事情存在,而不可能證明一個事情不存在。所以想要證明江歌媽媽沒有斂財是不可能的,反之想要證明江歌媽媽斂財,只要他們捏造一些證據立刻可以實現。捏造的證據被人用各種證據證明了是偽造的也沒關係,因為那些證據搜集要花時間,闢謠也並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得到,所以他們總歸又會洗到一撥人。

這也就是為什麼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現在的惡意剪輯和標題黨、駭人聽聞的假新聞製造者用的都是利用了現在的傳播速度過快,闢謠太難這件事在盈利。

而想洗白劉鑫的人也很少基於客觀證據,大家可以仔細看一下那些匿名答案,比較常見的說法是:

1.劉鑫沒有說謊,因為她就是什麼都沒看見,所以她可以前後矛盾可以記憶混亂,因為「她「沒看見。

2.劉鑫可以攻擊江歌媽媽,因為江媽媽「先」抹黑她,所以她做的事情是合理反擊。

3.不管劉鑫做了什麼,網路暴力都是不對的。

那麼冷靜地分析一下,

針對1.劉鑫自己說什麼都沒看見沒聽見也沒鎖門。那麼也就是只有兩種可能,一個是聽見了鎖門了,一個是沒聽見沒鎖門。

同樣的證有不證無又給他們帶來了便利,因為鎖門說的人需要論證有客觀證據證明她鎖門了,但是沒鎖門的人並不需要論證劉鑫沒鎖。

那麼這件事的判斷就集中到了證明她鎖門了的客觀證據鏈上,還真有,比如錄音里的「把門鎖了,別鬧(罵)了,比如警察在電話里問她門鎖好了嗎,她回答說鎖好了,比如警察到了案發現場以後要等她打開門才見到了她(如果沒鎖門警方肯定會進去的,因為這畢竟是江歌的家,肯定有大量證據和線索)。

但是這些證據由於都是劉鑫自己的話,或者日本警方當時的行為,國內的網友並沒有決定性的鐵證,所以他們一口咬定劉鑫在法庭上撒謊是因為緊張而產生的記憶混亂,前言不搭後語是可以理解的,就有了他們的1號洗白名言里奇怪的邏輯,劉鑫沒有說謊,因為她說她沒看見,如果她沒看見,那麼她由於混亂什麼都有可能發生,所以說她鎖門了看見了的網友都是非理智的。

這就好像有人仇殺撞死了人,路邊一個目擊證人看到了全過程並且做了筆錄。可是後來他收了肇事者的錢,在法庭上改了口供,說肇事者是無辜的,是人自己撞上去的。洗白的人認為,她的證言是那人自己撞上去的,你無法證明那人不是,那麼那人就得是自己撞上去的, 她之前的筆錄和採訪都是緊張之下做的,並不能做數,並且開庭時間離案發過去了這麼久,她當然有可能記錯。

但是事實上法院會這麼理解嗎?當然不會,法院會認為這個人作偽證,她的證言不可信。

一般大眾應該也會和法院作出一樣的判斷吧。

針對2.江媽媽在陳世峰被以殺人罪逮捕之前,發在網上的關於劉鑫的信息僅有一個,那就是她懷疑殺人兇手是劉鑫前男友,希望網友能幫助她找到這個人。

當時很明顯的,江歌媽媽從沒有懷疑過劉鑫和陳是同謀,她也並沒有主動抹黑過劉鑫,所以劉鑫看了網上有她的名字就立刻威脅江媽媽的做法的確顯得非常心虛,並且那之後多次失約,多次不守信,甚至沒有送江歌最後一程,爸媽也拉黑了江媽媽等做法,和江媽媽先做的事情對比起來,顯然是非常沒有道德基礎的,基本也不成立。

針對3.法律是底線,用來制裁犯罪和規範人們生活,但是道德最大的作用就是標識在一個社會中的信用等級。日本會用無視排擠等方法於集團內部制裁犯錯或者危害集體利益或者共識的人,會讓那個人在這個區域內無法生存。中國相對來說沒有那種極端的抱團行為,但是同樣的當知道這個人品有缺陷時,譴責和避開和這個人的相關合作也是最基本的操作。就類似於馬蓉出軌,喬碧蘿直播欺騙大眾之後失信於社會,她們被罵被嘲諷大家普遍的反應是這是活該,當她們覺得自己遭受網路暴力的時候,網友們也不買賬,因為她們已經失去了基本信用,說的任何話都不太能提高自己的等級了。

劉鑫也是同樣的,由於她有明顯的違背公眾道德觀的行為,比如出爾反爾,謾罵受害人親屬等,她做的出這樣的事情為自己謀得了一定的利益,話語權,金錢,甚至有可能是生命,那麼她就理所應該承受道德譴責。

只不過互聯網擴大了現如今道德譴責的影響力,以前一個村子的人知道了某人的惡行大不了搬家,現在整個地球村都知道了,受到的影響當然是數以千萬甚至億記的。網路其實也就客觀上要求了當代人的道德準則要比以前高,因為你以為在水下的別人看不到的冰山,別人有一萬種方式能拍到了。

當然網路暴力是不可取的,但是也並沒有人應該阻止根據客觀證據的討論和推理,也沒有人能阻止網友對社會事件表示痛心等情感表達。而這些都被算在對劉鑫的網路暴力里是不公平的。

所以對於做了違反一般道德的事情的人的道德裁判一定是她周圍的人和看到事情的人自發且不能避免的,這是任何一個成年人做事情之前必須考慮的因素,如果承受不了這個結果,那就別做這種事或者想辦法彌補和通過道歉等途徑得到大家的諒解。

如果禁止一切道德譴責,對善良的大多數是極度不公平的,出軌的馬蓉輕易得到原諒是對忠誠的人最大的委屈,欺騙粉絲的喬碧蘿得到原諒是對誠實的人的侮辱,而劉鑫如果沒有遭受任何道德譴責則是對所有熱心腸舍己助人的人的最大打擊和不公。

幫助別人的代價如此之高,自私自利的代價如此之低,那善良算是什麼呢。

所以從劉鑫自身出發去洗白的這三點其實都不能成為最堅實的基礎,當然是抹黑另一方更容易一些。


真實服了這些道德蝦,現在改名和匿名都不準呢?都需要匿名批准,你們問下自己,你們算什麼東西?真覺得自己代表道德呢?

改名和匿名都是因為不想和腦子沒有法律的人吵架而已,改名和匿名都是合法合理


如果不匿名會被江歌媽媽的水軍和一些噴子人肉,謾罵,侮辱。


不匿名,那不是露餡了嗎?明目張胆的洗白?劉鑫要有這膽子,江歌也不至於這個下場了。還有,對話那些匿名的,別老說什麼怕被人肉,說人話,沒人會找你麻煩的


因為只要你沒有無條件支持江媽

只要你不認同「一個失去女兒的母親可以利用輿論為所欲為」

你馬上被詛咒死女兒 你就是收錢的水軍

這樣的討論環境,不敢不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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