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將於15日開庭。受理該的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表示,目前已收到眾多旁聽申請,因旁聽席位有限進行統一調配。據悉,該去年曾兩次召開庭前會議,秋蓮方此前曾提出203萬餘元索賠金額,包括經濟損害賠償、訟費用支出等。秋蓮方代理律師表示考慮到國家統計基數的變化,此次開庭索賠金額有所調整。其同時透露,被告方出席庭審。

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將於 15 日開庭 法院:公開審理 已收到眾多旁聽申請荔枝新聞的視頻 · 1313 播放


錢不錢的無所謂

主要你劉鑫後半生絕對別想安寧

哪怕法院最後判劉鑫無責,江歌媽媽也絕對會準備下一次起訴

你毀了我一生的希望後,還與你的家人往我心口捅刀子,我這輩子的希望都沒了,還能讓你舒舒服服的過下去?

其實我感覺江歌媽媽可能更希望判輸,因為判贏了,劉鑫家拿出這筆錢賠償後,江歌媽媽反而沒有正當理由去繼續「審判」王鑫一家了

-----分割線,以下是個人換位的看法--------

窮有窮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假設一筆錢,無法為自己的後代提供一絲絲的幫助,只是稍微提升自己晚年的生活和暫時的打擊對手的話。如果是我處在這個位置上,我恐怕寧願不要這筆錢也要讓對方難受一輩子。

當然,也有可能是我並沒有處在這個位置上,也有可能是江歌媽媽開始走出來了。無論如何,都支持江歌媽媽的做法。

因為某種意義上來說,江歌媽媽恐怕是21世紀,中國最偉大的女性了。

我從來沒有看到任何一個個體的新聞,能讓公眾記憶這麼長的時間。

她的堅持值得每一個人佩服

-----下面這個選擇題杠精自己看------


如果整個審理過程和結果完全依法進行,則應當支持勝者,支持法律本身。

如果審理過程和結果沒能依法,鬧出那些曾經的典型案件一樣的下場,則應當批判結果,追尋法律公正。

如有任何人,無論是誰,因為支持某一方,而企圖將一己之私見凌駕於法律,以所謂的道德或者說偏見企圖綁架法律,則是為國民之敵,社會之敵。

這是法庭,不是輿論嘴炮場。如依法進行,符合法律精神,則一切法庭之言即為真相,即為定論。

終於也不用爭了,看審判結果是否合法,然後尊重結果,僅此而已,也必須如此。


這個案子的判決會非常有代表性,估計法官也頭疼很久了

靜待一個判決結果,坐等看到更多的證據吧


我就想問問,一個律師,在微博發表關於自己代理的案件相關內容,居然用的是「說法」?

是因為沒有證據嗎?是因為沒有證據導致訴訟毫無勝率嗎?所以跑到微博用「說法」來帶節奏、造輿情,左右司法判決?

一個律師,選擇在微博上發言,面對網友的質疑,一語不發直接拉黑,這是什麼性質行為呢?

我不認為這樣的律師具有正義感,具有基本的辯論能力,具有基本的法律精神。

說的就是你@黃樂平律師


一直很期待開庭

其實很久以前就關注過這個案子,當時很難過,前幾年她們倆吵架又上熱搜,我的第一個反應是,他倆是誰……

這份尷尬的記憶力很對不起死去的死者,然後又重新看了案子,特別是聽說在國內開庭了,一直很關注進程,現在她們能對簿公堂,特別是這次起訴,我覺得算是很直接,一錘定音的,這意味著事情出現一個相對的結束,不用在繼續撕逼了,也是一種解脫,希望兩位可以回歸生活。

PS:知乎上,有高人做過整個事件的完全時間線,如果對案件,有較高的關注度,應該先搜索時間線,對事情有一個認知,在下場參與。不然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只聽法院裁定的。

十分期待法院裁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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