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本質是奉獻,希望那個我愛的事物越來越好。而幻想滿足的是自己。


愛是自然由內心生起的。愛是一種很美好的感覺,是男女生活中的精神支柱,是浪漫溫馨的溫柔,甜蜜快樂的幸福.愛是不要給它附加太多的東西,諸如道德、責任、義務等等,那些東西本不屬於愛情的,而是屬於婚姻的。情是感情,愛的任務在發現,情的任務在於發展,發展信任,求同存異,愛的升華是感情。


愛的本質,其實不好回答。

我經常對別人說,愛是始於好感,陷於才華,忠於信任,長於理解,難於磨合,困於物質,持於平淡,久於貢獻,繫於責任。

很多很多的戀愛,都是不知不覺中的從戀升華到愛,如果有人問,她讓你最幸福的一刻,你或許答不出來,因為,幸福是由無數個感動的瞬間聯繫起來的一條線。

如果一定要給個定義,那麼愛的本質,我認為,是理解與陪伴。


愛一個人是希望可以時時刻刻陪在他身邊的,如果不在身邊就會很想念,傻傻想著就跟幻想差不多吧感覺。


有時的確是。當愛上一個人,便戀上一座城,難到不是幻想?其實更是妄想!愛上一個人,你的精神會變得有點神經質,處處想著她,關注她,為她付出...這時,如題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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