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論文初稿,課題基本上也是自己做的,可是署名時老闆卻寫了三個共同第一作者,之前發的文章也是寫了一堆共一,表示有點委屈,要不要跟導師反映?不想加共一


分兩種情況討論,

如果加了共同一作後,這篇論文還能算你畢業一作論文的話,建議將就這樣吧。

一般來說,學校的畢業要求需要學生有幾篇一作論文。所以需要查一下,如果這種共同一作也算數的話,那就按老師的想法來。保存了自己,又順了老師的意,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加了共同一作後,此論文無法用於評學金、畢業的話,建議及時向老闆表達自己的想法。

真心實意的向老闆表達自己的擔憂,關鍵時刻可以灑下幾滴痛苦的眼淚。關鍵時刻不要慫,勇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努力爭取。相信大多數老闆還是會參考你的意見的,凡事不能做的太絕。

如果遇上的是那種蠻橫霸道不通情理的老闆,建議也不要硬剛。硬剛也不是不行,最終取勝也有可能。但是胳膊終究拗不過大腿,如果因為這件事導致老闆心情極度不爽,往後日子在哪個簽字上面給你認真一下,得不償失。

服軟不是膽小怕事,不過是我們有更長遠的目標罷了。如果一切都可以不顧,那又有什麼值得恐懼的呢。

我見過有人自己寫的文章,最終跟自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的,被老闆拿去做人情了。

世界上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有時候就得委屈求全。誰都不想屈服,但是憤然而起又談何容易呢。


你換個角度想,這也是積累人脈的一個方式,我之前還幫我導師的師兄寫論文,連我自己的名字都是3作,導師還給我畫餅,說畢業後可以去他師兄公司工作,我笑而不語


很正常的一種現象,為什麼要表達不滿


國內真的應該快點規範學術道德。我在海外,勉強算是名校,從來就沒碰到過搶一作的導師。只碰到過明明自己做了主要貢獻,不僅把一作讓出去,二作三作都讓的(或許是領域不一樣,我做的方向基本沒有通訊作者這個概念,很少有文章會專門提誰是通訊作者);以及嫌棄你做的東西太水,你想讓他掛名他都不願意掛的。


建議隨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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