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雙學位學習的學生,我們老師上學期要求開始進行雙學位論文的寫作,並要求於12月17日之前上交記載表,可是我由於學業繁忙,一直拖到了期末考試後才上交(1月4日)。我們老師要求2月10交初稿,可是我的記載表上交後,一直未得到修改意見,我就遲遲不能開始寫作。剛剛給老師打電話,她非常得理直氣壯並表示有時間再看。我該怎麼辦啊?之前一直耽誤沒交,我也覺得非常愧疚抱歉,但是給老師道歉,也一直未得到回復,我覺得老師是在以我的方式懲罰我,給她打電話,她的語氣也很不屑,但是我真的感到很抱歉...也想好好寫作,不要再拖了,但是她又遲遲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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