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宣傳標語「一人酒駕,影響全家」「酒駕判刑,影響後代」,果真如此嗎?未必。

從公務員等招考簡章看,不得報考的情形之一,首先是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顯然是指考生本人不得受過刑事處罰,不是父母等家庭成員的要求,這是正常理解和當然結論。

如果家庭成員、直系親屬被判刑就不能通過政審,那麼招考簡章或其他相關文件中一定會有所要求。

何為其他文件?最典型的是人民警察崗位,鑒於其特殊性,對政審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如2020年公安部印發了《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對家庭成員有以下要求:

根據上述文件,並非家庭成員任何犯罪都對警察崗位產生影響,只是限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重大貪污賄賂案件等少數罪名。

所以家庭成員酒駕判刑,不會影響警察錄用,何況普通公務員崗位。

最後,關於這個問題,本人也曾經向曾經組織部門的朋友諮詢過,雖然沒有給確定性的答覆,但是也普遍認為,一般沒有問題。

所以大家放心報考即可!

煎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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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對子女可能會有影響。被判緩刑也是一種刑罰,會留有案底。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違法記錄、還是犯罪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  

上述兩樣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後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製度的意見》第二條犯罪人員犯罪記錄製度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託政法機關現有網路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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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學 法律碩士

如果被判了緩刑,屬於有違法犯罪記錄。

不過這種違法犯罪記錄,不影響普通公務員的政審,事業單位也沒問題。

如還需瞭解其他情況,歡迎諮詢。


如果被判了緩刑,屬於有違法犯罪記錄。

不過這種違法犯罪記錄,不影響普通公務員的政審,事業單位也沒問題。

如還需瞭解其他情況,歡迎諮詢。


應當會在某一些(比如參軍入伍進特殊兵種等等)方面有一些影響,但是 總的來說影響不會很大,不必過分擔心。

感謝你的關注提問和點贊。


緩刑也是刑事處罰,會留案底,會影響到子女未來的就業,考公務員、徵兵入伍都會對直系親屬進行政審,可能會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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