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詳細說一下背景,我們學校每次違紀都會扣班分,學生會發現就會扣分。每週一升國旗會根據每個班的班分來排名,前三名班級會獲得流動紅旗。班主任最近就行了這樣一個措施,扣一分罰十塊錢當班費,還有一點就是如果一個月沒違紀會把錢返還回來。


罰款是政府行政機關及其授權的事業單位或組織,以及司法機關的權利,學校哪來的罰款權?


說到底都是管理的問題,這個社會80%的人都知道,現在的孩子難管理,有些是兩個大人管一個孩子都管不了,管不住了。而想著一個老師要把50多個孩子都管好,那是很難的,也是不現實的。

老師管理這麼說學生也是無奈了。我估計老師罰學生錢的目的,是想讓學生沒錢買零食之類的東西而使他收斂自己的不好行為。

可以看出老師在管理的過程中,對調皮的熊孩子也是無能為力了,纔出此下策,老師的這一行為不恰當,學生的錯誤不能用錢來衡量,而學生的錢也是父母給的,這樣是增加了父母的負擔,而你罰也不可能多,就幾塊,現在的家庭經濟大多都很好了,給孩子的錢也多,罰他的那小點錢,他根本不在乎,他可能多拿點錢來,反覆做壞事讓你罰,造成惡性循環。

對於老師的這一行為,別那麼苛刻,老師沒罰學生幾百上千,也沒有裝進自己的腰包,老師的目的也是為了管理學生,只是方法上欠妥當,還到不了違法的性質。


都不合

但是大概率沒人管。。


不合法,也不合理。建議向上級主管部門舉報。

有效的舉報途徑如下:

  1. 度娘搜索你們當地的教育局,在局長信箱那裡,寫信過去舉報
  2. 把簍子捅大一點,直接向教育部舉報。
  3. 給自媒體大V發私信舉報

無效的舉報途徑如下:

1、向校長舉報(無用還會立馬遭到打擊報復)

2、向官方媒體舉報(完全沒用,切有可能泄露你的信息給學校,讓你遭到打擊報復)

3、當面想老師提出質疑並要求其改正錯誤(極度危險的行為,輕則遭到打擊報復,重則帶你爬山)


罰錢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應該也上升不到不違法的程度。只是老師的一種管理手段,只能說手段不恰當。


不合法。學校沒有任何權利罰錢。


罰款多屬於行政處罰措施,學校不是行政主體,無法做出。我們日常生活中看到商場裏貼的「偷一罰十」告示都是違法的,即使真的出現了小偷,商場也無權進行罰款。報警處理是比較合適的處理方式。


不僅違紀,而且違法


罰錢作為班費是沒有大問題的


沒有執法權都不合法。

這行為跟你在家門佔道收費一樣,別人管不著


本質上是老師整肅班風班紀的一種方式,而不是收錢。小時候也聽聞有這麼辦的老師,而且只有罰款沒有退款。只是在新時代,學生的自我意識增強,民主法制觀念突顯,但又不成熟。如果學生大部分能接受,便可作為班級公約,當然罰款可以換成罰別的。

老師在學生中夠有威信,也不會有疑議。學生夠信任老師,也不會有疑議,一切都是人與人的關係。可以,但不提倡,因為不是別無選擇。

有集體就有管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學生有權對一切不尊重說不,但作為非完全行為能力人,也不要總把權利放在嘴邊。不是不夠資格,而是真的還不夠懂。


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麼沒有法律常識的老師?哪裡來的財產處罰權,別管啥用途,她又不是執法機關,罰款肯定不合適。


學校是無權對學生進行罰款的,學校沒有處罰權,可以教育但是罰款就屬於違法了,不管出於什麼情況下學校都沒有權力去罰款,如果他們強制性罰款,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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