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实名反对一下 @清水煮饺子 和 @深藏Blue的飞翔 这二位答主的回答。(不是针对二位个人,只是反对你们的答案,还请包容)

首先,请不要自动认为所有戒网瘾学校被送进去的人都是有问题的,这样的断章取义不可取。

我来问问你:您是否认为,不符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的青少年都是「问题少年」,应该进去治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国家不大力推行戒网瘾学校,所有人都进去治一治呢?

既然戒网瘾学校被你说的这么「好」,我们这一类志愿者和关心这类机构的违法问题的网友都是「坏人」,那为什么不直接让戒网瘾学校一个一个把反对他们的人抓进去治一治呢?

同时,举的例子里戒毒所国家设立并且是免费的,而戒网瘾学校私人创立并且不是免费的。如果有这么多孩子都是有问题的那么应该来处理的人是国家而不是某些个人。如果戒网瘾学校真的像戒毒所能够让问题少年改过自新的话,为何不「免费」呢?

青少年性格这一条我不做太多评价,但我的观点是任何人,就算他人品再怎么坏,应当以疑罪从无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因此,我认为, 那些违背自身意志而被送进去并「矫正治疗」的人, 不论人品怎么恶劣, 都应当拥有并捍卫自己发声的权利, 这也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

(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内容如下:)

有哪些普通人值得且有必要知道的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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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其行为有没有违反法律或者违背道德(并且这个道德本身是否符合现代的价值观也存疑),由不得我们来做主观决定。

回到这个问题。

保护孩子这个...我真的很难来讲。首先,我本人并没有孩子,我也没有进去过戒网瘾学校。

但是,我可以大概分析一下在哪些环节可以保护好孩子。很大一部分是得靠家长来帮助。

当自己家里面的孩子不太听话的时候,与其暴力对待或者去戒网瘾学校,家长们不妨试著和孩子好好谈谈,并且互相反思各自做的不太好的地方并努力改进。并不是说家长永远都是对的,有时候互相倾听一下会有更好的效果。

同时,家长们可以多关心一下孩子们,很多被送进去的孩子都或多或少缺少来自父母的关爱。有空的话其实上多和孩子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例如出去走走,这样既可以互相改善关系,同时还可以留下一些很美好的回忆。

如果是有心理问题的,我个人建议是去找专业人士进行心理咨询。真正的精神疾病的话请移交给正规的精神类的医疗机构,例如三甲医院进行专业治疗。

如果是LGBT/MtF相关的(例如山东宏开这次的事情),这个我也回答不了,因为我二者都不是...但是,违背其意志并强行改变一个孩子的性取向并不能改善家庭关系。我只能这么说。去矫正机构并不能让一位男同性恋开始喜欢女生或者让女同性恋喜欢男生,相反,他/她只会对性感到极度的厌恶和自卑。

最后,如果是认为自己被别人付了钱要求送戒网瘾学校并且有人来抓你的话...给个小建议:

当「警察」或者教官绑人的时候,拨打110. 报警就算警方无法立案,也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不论如何,送入戒网瘾学校这条万万不可取。这样并不能创造一个完美的孩子,反而只会导致家庭关系中的裂痕继续加深。

附上山东宏开事件的相关链接:

如何看待山东一成年公民疑似被亲属雇佣「假警察」强制送到戒网瘾机构,进行非法拘禁和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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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不是境外势力。

关注这类事件的各位中有在海外居住或者在海外留学/工作的网友并不代表说我们收了其他国家政府的非法资助。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是基于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

给别人扣帽子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是种可耻的辩论方式。

以上。

更新:

《现状》

请勿对号入座。


新中国成立已经这么多年,却还是没有破除迷信!

要保护孩子,必须破除迷信,尤其是思想上的迷信!

第一,要破除「教育万能」的迷信

第二,要破除「立法万能」的迷信

第三,要破除「家长一定爱孩子」的迷信

第四,要破除「一刀切」的迷信

下面,我分别论述一下这四个方面。顺便,在我回答之前,这个问题已经有一些答主作答,正好可以作为例子。

第一,要破除「教育万能」的迷信

这是多么自以为是、多么幼稚的论断啊!居然把「问题少年」和「戒毒所的戒毒人员」相提并论。

第一个错误在于,居然把「问题少年」和「吸毒人员」放在一起。这是什么?这是滑坡逻辑。这种滑坡逻辑太多了,如果这种逻辑行得通,那么全中国的大中小学,都可以改成「戒网瘾学校」,毕竟,哪个学校没有几个问题少年?哪个学校没有一个不受老师、家长和同学喜欢的人?如果这个逻辑成立,干脆所有罪名一律死刑得了,反正不死刑就可能被放出来,放出来就可能再犯?是不是这个理?

第二个错误在于,他们混淆了私立机构和国家机构的区别。如果是国家机构,是有权力去剥夺和限制一个人的自由的。而私立机构,那就叫做滥!用!私!刑!如果继续放任「戒网瘾学校」为非作歹,那么,国将不国了!

为什么他们会犯下这两个错误?因为他们是一群天真的理想主义者,他们天真地觉得教育万能,觉得什么毛病都是可以纠正的,为什么毛病付出什么代价也都是可以的——哪怕是付出践踏法律、付出视国家法度为无物的代价也能接受!

不!不应该这样!

如果他们违背了父母的要求,有父母批评他们;如果他们违反了学校的纪律,有学校处分他们;如果他们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有执法人员制裁他们。

干「戒网瘾学校」什么事?和「戒网瘾学校」有什么关系?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戒网瘾学校」,看似戒除的是「网瘾」,实际戒除的是「人性」!所以,为他们辩护的人,如果不是被「戒网瘾学校」的花言巧语所蛊惑,那么他们的人性如何,不问可知了!

第二,要破除「立法万能」的迷信

有些人对政府有著天真的想法:

如果你指的是「进去」的孩子。那么有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些法律去保护。行为矫正机构不是法外之地。

这种逻辑说白了就是小孩子三观未完善之前,对于校外世界的一种夸大的臆想。你网戒进去就是要被虐待,进去就是要被毒打,完了还没人管,教官是打手,中心机构负责人必然是黑心资本家。这种对事物片面刻板的印象在未成年人中大肆传播,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有些人因为利益相关,也大肆宣扬这种片面印象,搞得好像国内孩子人人自危,随时都会因为没有让父母满意,而被送入网戒遭受电击,毒打,非法拘禁等虐待。这种煽风点火的人想必大家心里也清楚是什么人,我就不点名了。也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种明显的谣言和片面之词却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大受欢迎。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一种谣言未止于智者的悲哀。说明我国教育的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深藏Blue的飞翔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7965243/answer/1667428778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可以理解这种想法的存在。毕竟考虑到有些人三观还比较稚嫩,我们应该留给他们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成长。

事实在于,有很多地方都是,或者都可能是「法外之地」,就比如说违反劳动法的996,在知乎上,不知道多少次登上热榜,不知道多少次有大V,有各个城市和各个学历背景的人来科普996是违法的。

那么。996停止了吗?996现象消失了吗?

注意,那些996的职工,是可以经济独立的,甚至很多每月有著令人羡慕的收入,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了,有些可谓才华横溢、意志顽强。这么多人尚且不能改变996,你却认为「戒网瘾机构」是河清海晏之地?

我们讲究「依法治国」,讲究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有的人,比如我这里引用的这位大答主,目光短浅,只能看到「有法可依」这一点,仿佛一旦立法工作完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自动完成了。这无非是一些对社会了解比较片面的人,对法律制定和执行过程形成的一种刻板印象。一种夸大的臆想。

而这种人,对法律的理解,还停留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属于全然的「拿著不是当理说」的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三,要破除「家长一定爱孩子」的迷信

要管教好孩子,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现在很多人不想生孩子,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他们自己在成长经历中,受到了很多苦难,而由于个人时间、精力、岗位等方面的原因,没有信心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给孩子足够的温暖和照顾,所以不生。

而有些人呢,则不想这么做,他们生了孩子,但是不管——他们不聪明,或者懒惰,或者缺乏眼界。

如果单纯不管,那也就罢了。最多只是一个低级无趣的放任自流而已。但是他们一旦看到孩子有不符合他们期待的地方,又开始跳脚。就仿佛不浇水不锄草不施肥,却要求树苗长成参天大树。这可真是奇了!

而后,因为不爱,所以残忍,他们选择把孩子送到「戒网瘾学校」。

那些家长傻吗?应该是不傻的,只是他们内心深处,未必期待孩子有多少优点。他们只是嫌弃孩子是个累赘,但是道德还没差劲到亲自动手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程度。于是,就选择了一条「慢性毒药」的道路,把孩子送到「戒网瘾学校」里面,折磨成行尸走肉、折磨成奴隶,自然也就没有「恶行」了。——这是自然,一个死人是没法犯下任何罪行的。而一个心如死灰的人,应该也犯不了几项吧。

第四,要破除「一刀切」的迷信

倘若按照这位答主的说法,早恋是问题,偷东西是问题,霸凌是问题,劫道是问题,逃课是问题,不学习是问题,打父母爷爷奶奶是问题,未成年啪啪啪是问题,XXXX全都是问题……

那么,凭什么一个「戒网瘾学校」就都能够解决?

凭什么「戒网瘾学校」就是灵丹妙药?

这些问题,是有一定代表性的。的确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的,也符合一些父母对「戒网瘾学校」的期待。可是,这些都是不同的问题,要解决,需要涉及的方面太多太多。

比如早恋,早恋的原因是什么?很复杂。比如缺乏陪伴,可以通过父母多在家聊天来缓解;比如青春期懵懂,可以通过老师进行性教育和生理卫生教育来处理;比如有一个同学就是非常帅气或者漂亮,让大家都心动,可以让家长——学校双方合作来处理,还可以叫上对方的家长一起处理。或者干脆不管,毕竟不是所有早恋都需要击破和根除,有些恋爱可以成为好好学习的动力,不能搞一刀切。

再比如霸凌,霸凌和早恋就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了。他被人欺负过吗?他欺负过谁?是偶尔的还是经常的?是固定在某节课,还是课件?宿舍?本班还是外班?旁观者怎么想?当事人怎么想?老师在不在场?做出了什么反应?有没有人告知家长?家长是觉得小题大做还是不分青红皂白,或者和风细雨?

世界上要解决的问题太多,要逐个追查的问题太多。

如果「戒网瘾学校」这种一刀切的机构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那么为什么还要设置这么多师范大学,设置教师资格证,教育部教育厅三令五申,反复沟通磋商研讨?

我倒是想问一问,到底有几个学生,在进入戒网瘾学校之前无恶不作,从戒网瘾学校出来之后就成了十全十美的圣贤?

总而言之,关键在于破除迷信,让这些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人痛改前非。以观后效。


把这些问题反应给中央人民政府,还有教育界的专家领导,社会心理学会的专家老师等有关人员,上报给人大代表。起草一份有关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社会抚养相关条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普法工作,为有困难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家校沟通,排除万难帮助孩子和家长好好相处

(其实我觉得遇到这样的父母,孩子自己出门讨饭都好)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的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

起来!起来!


根子不在这里,想单单解决这个问题,神仙也莫得法子。

最普遍的人人都想要的是啥?广泛的学习工作生活风气是啥?男女老少天天忙忙碌碌辛苦奔波为的是啥?最受欢迎、最广泛、大家身边满满都是,也最愿意接受和支持的舆论宣传文娱作品都是啥?

包括但不限于上面这些事物是为什么被制造出来?怎么制造出来?被谁制造出来?

书院、青少年、家长们的问题不过是上面那些东西的附带伤害罢了。有些东西或许得等人类的经济、科级、道德、文化、思想等等的水平发展到未来某个阶段才能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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