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

實名反對一下 @清水煮餃子 和 @深藏Blue的飛翔 這二位答主的回答。(不是針對二位個人,只是反對你們的答案,還請包容)

首先,請不要自動認為所有戒網癮學校被送進去的人都是有問題的,這樣的斷章取義不可取。

我來問問你:您是否認為,不符合社會的「主流價值觀」的青少年都是「問題少年」,應該進去治療?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為什麼國家不大力推行戒網癮學校,所有人都進去治一治呢?

既然戒網癮學校被你說的這麼「好」,我們這一類志願者和關心這類機構的違法問題的網友都是「壞人」,那為什麼不直接讓戒網癮學校一個一個把反對他們的人抓進去治一治呢?

同時,舉的例子裏戒毒所國家設立並且是免費的,而戒網癮學校私人創立並且不是免費的。如果有這麼多孩子都是有問題的那麼應該來處理的人是國家而不是某些個人。如果戒網癮學校真的像戒毒所能夠讓問題少年改過自新的話,為何不「免費」呢?

青少年性格這一條我不做太多評價,但我的觀點是任何人,就算他人品再怎麼壞,應當以疑罪從無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因此,我認為, 那些違背自身意志而被送進去並「矯正治療」的人, 不論人品怎麼惡劣, 都應當擁有並捍衛自己發聲的權利, 這也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人權。

(舉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內容如下:)

有哪些普通人值得且有必要知道的法律條例??

www.zhihu.com圖標

更何況,其行為有沒有違反法律或者違背道德(並且這個道德本身是否符合現代的價值觀也存疑),由不得我們來做主觀決定。

回到這個問題。

保護孩子這個...我真的很難來講。首先,我本人並沒有孩子,我也沒有進去過戒網癮學校。

但是,我可以大概分析一下在哪些環節可以保護好孩子。很大一部分是得靠家長來幫助。

當自己家裡面的孩子不太聽話的時候,與其暴力對待或者去戒網癮學校,家長們不妨試著和孩子好好談談,並且互相反思各自做的不太好的地方並努力改進。並不是說家長永遠都是對的,有時候互相傾聽一下會有更好的效果。

同時,家長們可以多關心一下孩子們,很多被送進去的孩子都或多或少缺少來自父母的關愛。有空的話其實上多和孩子做點有意義的事情,例如出去走走,這樣既可以互相改善關係,同時還可以留下一些很美好的回憶。

如果是有心理問題的,我個人建議是去找專業人士進行心理諮詢。真正的精神疾病的話請移交給正規的精神類的醫療機構,例如三甲醫院進行專業治療。

如果是LGBT/MtF相關的(例如山東宏開這次的事情),這個我也回答不了,因為我二者都不是...但是,違背其意志並強行改變一個孩子的性取向並不能改善家庭關係。我只能這麼說。去矯正機構並不能讓一位男同性戀開始喜歡女生或者讓女同性戀喜歡男生,相反,他/她只會對性感到極度的厭惡和自卑。

最後,如果是認為自己被別人付了錢要求送戒網癮學校並且有人來抓你的話...給個小建議:

當「警察」或者教官綁人的時候,撥打110. 報警就算警方無法立案,也總比什麼都沒有要好。

不論如何,送入戒網癮學校這條萬萬不可取。這樣並不能創造一個完美的孩子,反而只會導致家庭關係中的裂痕繼續加深。

附上山東宏開事件的相關鏈接:

如何看待山東一成年公民疑似被親屬僱傭「假警察」強制送到戒網癮機構,進行非法拘禁和強制「醫療」??

www.zhihu.com圖標

最後,我不是境外勢力。

關注這類事件的各位中有在海外居住或者在海外留學/工作的網友並不代表說我們收了其他國家政府的非法資助。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是基於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的。

給別人扣帽子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是種可恥的辯論方式。

以上。

更新:

《現狀》

請勿對號入座。


新中國成立已經這麼多年,卻還是沒有破除迷信!

要保護孩子,必須破除迷信,尤其是思想上的迷信!

第一,要破除「教育萬能」的迷信

第二,要破除「立法萬能」的迷信

第三,要破除「家長一定愛孩子」的迷信

第四,要破除「一刀切」的迷信

下面,我分別論述一下這四個方面。順便,在我回答之前,這個問題已經有一些答主作答,正好可以作為例子。

第一,要破除「教育萬能」的迷信

這是多麼自以為是、多麼幼稚的論斷啊!居然把「問題少年」和「戒毒所的戒毒人員」相提並論。

第一個錯誤在於,居然把「問題少年」和「吸毒人員」放在一起。這是什麼?這是滑坡邏輯。這種滑坡邏輯太多了,如果這種邏輯行得通,那麼全中國的大中小學,都可以改成「戒網癮學校」,畢竟,哪個學校沒有幾個問題少年?哪個學校沒有一個不受老師、家長和同學喜歡的人?如果這個邏輯成立,乾脆所有罪名一律死刑得了,反正不死刑就可能被放出來,放出來就可能再犯?是不是這個理?

第二個錯誤在於,他們混淆了私立機構和國家機構的區別。如果是國家機構,是有權力去剝奪和限制一個人的自由的。而私立機構,那就叫做濫!用!私!刑!如果繼續放任「戒網癮學校」為非作歹,那麼,國將不國了!

為什麼他們會犯下這兩個錯誤?因為他們是一羣天真的理想主義者,他們天真地覺得教育萬能,覺得什麼毛病都是可以糾正的,為什麼毛病付出什麼代價也都是可以的——哪怕是付出踐踏法律、付出視國家法度為無物的代價也能接受!

不!不應該這樣!

如果他們違背了父母的要求,有父母批評他們;如果他們違反了學校的紀律,有學校處分他們;如果他們違背了法律的規定,有執法人員制裁他們。

幹「戒網癮學校」什麼事?和「戒網癮學校」有什麼關係?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戒網癮學校」,看似戒除的是「網癮」,實際戒除的是「人性」!所以,為他們辯護的人,如果不是被「戒網癮學校」的花言巧語所蠱惑,那麼他們的人性如何,不問可知了!

第二,要破除「立法萬能」的迷信

有些人對政府有著天真的想法:

如果你指的是「進去」的孩子。那麼有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這些法律去保護。行為矯正機構不是法外之地。

這種邏輯說白了就是小孩子三觀未完善之前,對於校外世界的一種誇大的臆想。你網戒進去就是要被虐待,進去就是要被毒打,完了還沒人管,教官是打手,中心機構負責人必然是黑心資本家。這種對事物片面刻板的印象在未成年人中大肆傳播,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有些人因為利益相關,也大肆宣揚這種片面印象,搞得好像國內孩子人人自危,隨時都會因為沒有讓父母滿意,而被送入網戒遭受電擊,毒打,非法拘禁等虐待。這種煽風點火的人想必大家心裡也清楚是什麼人,我就不點名了。也請大家不要對號入座。這種明顯的謠言和片面之詞卻在未成年人羣體中大受歡迎。這不得不說是一種悲哀。一種謠言未止於智者的悲哀。說明我國教育的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作者:深藏Blue的飛翔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7965243/answer/1667428778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我可以理解這種想法的存在。畢竟考慮到有些人三觀還比較稚嫩,我們應該留給他們更多的時間和空間去成長。

事實在於,有很多地方都是,或者都可能是「法外之地」,就比如說違反勞動法的996,在知乎上,不知道多少次登上熱榜,不知道多少次有大V,有各個城市和各個學歷背景的人來科普996是違法的。

那麼。996停止了嗎?996現象消失了嗎?

注意,那些996的職工,是可以經濟獨立的,甚至很多每月有著令人羨慕的收入,他們已經是成年人了,有些可謂才華橫溢、意志頑強。這麼多人尚且不能改變996,你卻認為「戒網癮機構」是河清海晏之地?

我們講究「依法治國」,講究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而有的人,比如我這裡引用的這位大答主,目光短淺,只能看到「有法可依」這一點,彷彿一旦立法工作完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就自動完成了。這無非是一些對社會瞭解比較片面的人,對法律制定和執行過程形成的一種刻板印象。一種誇大的臆想。

而這種人,對法律的理解,還停留在新中國成立之前,屬於全然的「拿著不是當理說」的層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三,要破除「家長一定愛孩子」的迷信

要管教好孩子,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現在很多人不想生孩子,就是出於這樣的考慮:他們自己在成長經歷中,受到了很多苦難,而由於個人時間、精力、崗位等方面的原因,沒有信心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給孩子足夠的溫暖和照顧,所以不生。

而有些人呢,則不想這麼做,他們生了孩子,但是不管——他們不聰明,或者懶惰,或者缺乏眼界。

如果單純不管,那也就罷了。最多隻是一個低級無趣的放任自流而已。但是他們一旦看到孩子有不符合他們期待的地方,又開始跳腳。就彷彿不澆水不鋤草不施肥,卻要求樹苗長成參天大樹。這可真是奇了!

而後,因為不愛,所以殘忍,他們選擇把孩子送到「戒網癮學校」。

那些家長傻嗎?應該是不傻的,只是他們內心深處,未必期待孩子有多少優點。他們只是嫌棄孩子是個累贅,但是道德還沒差勁到親自動手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的程度。於是,就選擇了一條「慢性毒藥」的道路,把孩子送到「戒網癮學校」裡面,折磨成行屍走肉、折磨成奴隸,自然也就沒有「惡行」了。——這是自然,一個死人是沒法犯下任何罪行的。而一個心如死灰的人,應該也犯不了幾項吧。

第四,要破除「一刀切」的迷信

倘若按照這位答主的說法,早戀是問題,偷東西是問題,霸凌是問題,劫道是問題,逃課是問題,不學習是問題,打父母爺爺奶奶是問題,未成年啪啪啪是問題,XXXX全都是問題……

那麼,憑什麼一個「戒網癮學校」就都能夠解決?

憑什麼「戒網癮學校」就是靈丹妙藥?

這些問題,是有一定代表性的。的確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可以看到的,也符合一些父母對「戒網癮學校」的期待。可是,這些都是不同的問題,要解決,需要涉及的方面太多太多。

比如早戀,早戀的原因是什麼?很複雜。比如缺乏陪伴,可以通過父母多在家聊天來緩解;比如青春期懵懂,可以通過老師進行性教育和生理衛生教育來處理;比如有一個同學就是非常帥氣或者漂亮,讓大家都心動,可以讓家長——學校雙方合作來處理,還可以叫上對方的家長一起處理。或者乾脆不管,畢竟不是所有早戀都需要擊破和根除,有些戀愛可以成為好好學習的動力,不能搞一刀切。

再比如霸凌,霸凌和早戀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了。他被人欺負過嗎?他欺負過誰?是偶爾的還是經常的?是固定在某節課,還是課件?宿舍?本班還是外班?旁觀者怎麼想?當事人怎麼想?老師在不在場?做出了什麼反應?有沒有人告知家長?家長是覺得小題大做還是不分青紅皁白,或者和風細雨?

世界上要解決的問題太多,要逐個追查的問題太多。

如果「戒網癮學校」這種一刀切的機構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那麼為什麼還要設置這麼多師範大學,設置教師資格證,教育部教育廳三令五申,反覆溝通磋商研討?

我倒是想問一問,到底有幾個學生,在進入戒網癮學校之前無惡不作,從戒網癮學校出來之後就成了十全十美的聖賢?

總而言之,關鍵在於破除迷信,讓這些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人痛改前非。以觀後效。


把這些問題反應給中央人民政府,還有教育界的專家領導,社會心理學會的專家老師等有關人員,上報給人大代表。起草一份有關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權利與義務,社會撫養相關條例,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公安機關等部門要做好相關普法工作,為有困難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家校溝通,排除萬難幫助孩子和家長好好相處

(其實我覺得遇到這樣的父母,孩子自己出門討飯都好)


起來!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

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每個人被迫的發出最後的吼聲。

起來。

起來!起來!


根子不在這裡,想單單解決這個問題,神仙也莫得法子。

最普遍的人人都想要的是啥?廣泛的學習工作生活風氣是啥?男女老少天天忙忙碌碌辛苦奔波為的是啥?最受歡迎、最廣泛、大家身邊滿滿都是,也最願意接受和支持的輿論宣傳文娛作品都是啥?

包括但不限於上面這些事物是為什麼被製造出來?怎麼製造出來?被誰製造出來?

書院、青少年、家長們的問題不過是上面那些東西的附帶傷害罷了。有些東西或許得等人類的經濟、科級、道德、文化、思想等等的水平發展到未來某個階段才能徹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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