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最近我即將被家長流放,馬上就要面臨一個人居住的問題,考慮到未雨綢繆並且被nya醬安利了這款據說非常輕便好用的電鋸之後,問題來了。

我預設了一套在最壞的情況下殺傷力比較大的方案:在玄關走廊處常備食用油和鋼珠,如果有人企圖入室行兇,在對方撬門的時候就開始灑,然後帶著電鋸在門後等他

假設在有監控有錄音的情況下,歹徒明知室內有人,仍然窮凶極惡破門而入,並且攜帶武器,是否可以定性為入室搶劫,而在他還沒有對我進行人身傷害之前,我僥倖成功的用電鋸使他失去了行動能力後立刻停手,是防衛過當還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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