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說真的,沒有真正經歷一段情感,對那個人也一概不知,不瞭解他人,包括他性格,愛好,甚至他的樣子都沒記住。說過的話都不超過十句。而且還相隔了五六年,現在怕是樣子都變了,往街上一站都不知道他是誰。這樣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惦念?為什麼還要為這個人感到悲傷?為什麼要如此的過於執著?實際上,那個人怕是連朋友都說不上……


那是因為沒有接觸得了解的深。憧憬是美的。你不願妥協於孤獨,你的感情觀需要成長與挫敗。去接近並失望,或付出且陪伴吧。去尋找真理下你為何人而妥協到不像自己吧。去經歷再疑惑吧。去哭泣失去吧。你會知道許多,你會失望或哀怮,你會終於看到自己的模樣。

你愛他,或她。

那人在你眼裡的光實際上全是你給的。所有被愛的人都是月亮,你只是從不知道。


執念來自於美好想像,也因心無寄託,缺乏信仰,缺乏安全感和自我認同,或文藝作品洗腦太深,心靈不夠獨立強大。林夕說,富士山怎麼能私有?無執唸的人懂得保持距離欣賞就好,執念重的一輩子想獨佔富士山,所以很累。

因為心靈沒有依偎和歸宿感。


如果是我的話,能喜歡上的一定是很喜歡很喜歡的。不在一起絕對會後悔的那種。那就執著一下。沒有得到以後也不會後悔。


曾經執念一個人二十多年畢竟我也只有二十多歲,現在走出來,可能是幻想打破了又可能是遇到了更好的人。也或許是自己也真的變強大了。


因為不捨還有你以為那是愛情


因為 人是孤獨的存在

執著一些 就不那麼孤單

即使只是一個人的獨角戲


因為那個他,曾經在你的心裡有個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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