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很多年卻因為種種原因從未開口,兩人之間的關係忽遠忽近,你一直覺得喜歡對方,但卻有人對你說這只不過是執念而已,所以,怎麼區分二者?


為什麼要區分?如果你要的結果是和對方在一起,那就努力的去在一起,如果你只是享受喜歡這種喜歡的感覺並且沒有強烈的在一起的意願,這麼偷偷臆想著不剛好嗎?是與不是不是很好區分嗎,你想在現實中和他在一起,並且去行動了,那就是你想和他在一起。你要是就是喜歡這麼臆想著,對和他一起在現實中生活沒有什麼實際行動,那就是你在忽悠你自己。很難嗎,不難區分。你但凡找個藉口說我xx以後一定表白,那都是假的,忽悠自己偷著樂。


多見面,見了之後不想見的是執念,還想見的是喜歡。


與這人多接觸,在發生一些事情後,答案就會自然揭曉。

喜歡,你會覺得這人哪都好。

如果是執念,你常會有種覺得這人不過如此。


你這就是執念 如果是喜歡你就不會在想這個問題 就好像 你問自己還喜歡不喜歡這個人時 你已經慢慢的不喜歡了


謝邀,我理解這裡所謂多年未果的執念是一種征服的慾望,是背後是強調征服後的滿足感。第一,你在生活中是不是這樣的性格。第二,在家庭關係中你的父母之間是不存在這樣的征服關係。如果是,那麼你有可能是為了執念。

不過我覺得可以假想一個情況來判斷你是否喜歡他/她。假想:有一天你生命危在旦夕,你們已經有了自己的寶寶,寶寶活潑可愛,這時的你對待他/她的態度是1 自己非常傷心失去他她,同時希望能有一個待她他特別好的人出現,代你來愛她;態度2希望她/他對子撫養你們的寶寶,理由是他/她怕找到不好的人等等。

如果是態度1我覺得是喜歡。如果是態度2執唸的征服因素就是有的。


瀉藥#她也經常逛知乎,匿了

大概我也分不清,但還是想說說我的經歷,也許說到後面我會有個答案。

可能跟你情況差不多,時隔多年,我再想回想那時候的人與事,還是放不下。

我們性格不一致,喜好不同,連星座都不合。可就是這麼巧,我從見到她的第一眼開始我就無比確定我喜歡她了,她長得不算標準意義上的漂亮,甚至於在大部分人眼中是最普通的,可她就是在第一時間吸引了我。我向來覺得喜歡是靈魂的吸引,而相愛則是靈魂的救贖,在我眼裡,她就是那個唯一能救贖我的靈魂的人。

我們也算度過了一段愉快的時光,看過電影,喫過飯,談過心,等待過,對視過,不經意間相擁過,笑過……那段時間裡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憶,我喜歡她笑的樣子,喜歡她假裝高冷,喜歡陪她聊天,喜歡聽她說話,喜歡她聽歌的樣子,喜歡她一切,即便後來天各一方,即便她給過我暗示,雖然我還是一度麻痹自己,我還是喜歡她,因為之前我們大概還算朋友。

後來啊,不知怎麼的,慢慢斷了聯繫,她還是一直在我的微信置頂裏,只不過消息框再也沒有動過,我也在想,我到底是喜歡她還是因為這麼因為多年來我都沒有向她表明過心意最後無疾而終的不甘,是喜歡還是所謂的執念其實都不重要,喜歡一個人本身就是執念,你喜歡ta了,ta便是執唸了,區別只是你們的結局是好是壞罷了。

因為不可能,我和她的結局從相識的那天起就是既定的了,所以我對她應該是無比執唸的喜歡著吧。

聽說她還沒有男朋友,我也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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