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水平跃进式提高让人们可以以更多的方式来触摸爱情,尝禁果早已不是封建年代的那种忌讳,随之而来的是孕育新生命,但是在冲动的年纪并没有可以与之相符的能力,去负担起这背后的一切,导致许多未婚先孕而后流产。那么流产是否是罪恶的?


没长成形的的也许只可称之为生物体

因为他没有独立性 不能为自己发声 也不具备反抗的能力

如果父母不把他当成生命 他就是一个负担 累赘 罪孽 多细胞生物体

究其根本 他衍出于父母 没有父母的守护 他长不成鲜活的生命体

如果你说的杀生指生物 那是

指生命 除非你站在上帝的角色 把他父母的生命的长度和宽度也考虑在内 仍选择有些情况下扼杀他父母的全部青春 为这一个未成形的生命作衬 那么这叫害大人命 保小孩子的生


当精子和卵子相结合的时候,胎儿就是有生命的了,你说堕胎算不算杀人呢,不想未婚先孕,就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如果没有守住,那一定要带戴套


会有罪恶感,我这几天也在想这个问题吧,因为还没结婚,加上吃了事后紧急避孕药,怕孩子发育不好,明天就去医院了


应该算是吧,不管最后孩子是否被留下,到最初他的到来都是不被欢迎的,都是大人不负责任的产物。可他又做错了什么呢?

付不起责任就不要让它产生。产生了就是一个小生命,爱它就是你的责任,又怎能舍弃。


从佛教角度讲:当父精,母血,与某个神识结合后,这就是一个有情生命,这个神识也许在地狱中,从饿鬼道中,从畜生道中受了几亿亿年的苦,好不容易有一次作人(哪怕残疾、哪怕贫穷,哪 怕不好看但都比三恶趣好多了)的机会,将TA杀死,不但是杀生,而且是杀生中最重的杀人。


我觉得三个月后成形了就算杀生了,三个月前是受精卵


算的,一个新生命的开始被结束了!


是吧。反正我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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