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一切都是现在的人性开放为借口,来进行淫欲乱性的行为。打胎就意味著自己的身心都经历过一次摧残。婚前性行为也是不允许的,婚前性行为除了满足男人的一时性欲,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利益而言。性开放的背后隐藏著什么?面临的是婚姻破裂,感情分手,堕胎性病和无奈痛苦。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只能说珍惜自己吧


算是成年人打胎了,反正中国每年打胎1300万例以上,大学生是主力军,多是未婚打胎的。淫人妻女,妻女被人淫,在现代中国很正常的。反而未婚无性生活史就是有罪的,被笑话,被迫害。


看实际情况吧,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男女两方处于热恋期但在一起时间不长,男生很花心炮友很多,处对象以后不再联系,女孩处过的对象也不少但都不联系了。两个人都算是正经人,女孩发现怀孕前男孩正找茬吵架要分手,女孩平时对男生很好很好也十分用心,甚至断绝所有异性的往来,发现怀孕后告诉了男孩,男孩良心发现不分手了,开始找自己的妈妈帮忙解决,打胎当天因事没有去,直到一周后才见面(确实有事不能陪,期间都是男孩妈妈在照顾),见面后女孩也一直在休养男孩也照顾的无微不至,好景不长,女孩康复了以后男孩就变了,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女孩很平静因为平时的各种找茬分手已经让她习惯了,她也看透了事情的本质以及根本不值得托付的事实,后来男孩习惯性地和前任(所有的前任都一直联系)保持联系,女孩已经死心不想再有任何纠葛就断了联系,男孩无缝衔接跟前女友和好了,还跟自己朋友炫耀和女孩的各种床上细节。你说看不起打胎的女孩,为什么不是看不起这种男人呢。双方固然有错但好像这种错只会让女孩背负一辈子。都还年轻,但并不是都没有心,女孩心里一直没过去这个坎,以致于过去两三年时时做梦梦见她未出生的孩子和手术当天的痛苦,和出了手术室没有看见他的失落。你说,这种事又能怨谁呢?


如果觉得没有准备好生下这个孩子,觉得没有能力负责的话,打,该打,必须打,既然已经怀了,那也只有打和不打两个选择,还能怎么办,选择好当下,勇敢面对未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


自己做的事

自己承担任何后果

没什么可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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