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一切都是現在的人性開放為藉口,來進行淫慾亂性的行為。打胎就意味著自己的身心都經歷過一次摧殘。婚前性行為也是不允許的,婚前性行為除了滿足男人的一時性慾,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利益而言。性開放的背後隱藏著什麼?面臨的是婚姻破裂,感情分手,墮胎性病和無奈痛苦。


《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只能說珍惜自己吧


算是成年人打胎了,反正中國每年打胎1300萬例以上,大學生是主力軍,多是未婚打胎的。淫人妻女,妻女被人淫,在現代中國很正常的。反而未婚無性生活史就是有罪的,被笑話,被迫害。


看實際情況吧,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男女兩方處於熱戀期但在一起時間不長,男生很花心炮友很多,處對象以後不再聯繫,女孩處過的對象也不少但都不聯繫了。兩個人都算是正經人,女孩發現懷孕前男孩正找茬吵架要分手,女孩平時對男生很好很好也十分用心,甚至斷絕所有異性的往來,發現懷孕後告訴了男孩,男孩良心發現不分手了,開始找自己的媽媽幫忙解決,打胎當天因事沒有去,直到一週後才見面(確實有事不能陪,期間都是男孩媽媽在照顧),見面後女孩也一直在休養男孩也照顧的無微不至,好景不長,女孩康復了以後男孩就變了,不到一個月就分手了,女孩很平靜因為平時的各種找茬分手已經讓她習慣了,她也看透了事情的本質以及根本不值得託付的事實,後來男孩習慣性地和前任(所有的前任都一直聯繫)保持聯繫,女孩已經死心不想再有任何糾葛就斷了聯繫,男孩無縫銜接跟前女友和好了,還跟自己朋友炫耀和女孩的各種牀上細節。你說看不起打胎的女孩,為什麼不是看不起這種男人呢。雙方固然有錯但好像這種錯只會讓女孩背負一輩子。都還年輕,但並不是都沒有心,女孩心裡一直沒過去這個坎,以致於過去兩三年時時做夢夢見她未出生的孩子和手術當天的痛苦,和出了手術室沒有看見他的失落。你說,這種事又能怨誰呢?


如果覺得沒有準備好生下這個孩子,覺得沒有能力負責的話,打,該打,必須打,既然已經懷了,那也只有打和不打兩個選擇,還能怎麼辦,選擇好當下,勇敢面對未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耍流氓!


自己做的事

自己承擔任何後果

沒什麼可多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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