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电力局来换电表,把我家和楼下三楼的线搭错了,20年12月中旬三楼租户退租才知道,当时电工过来修以为修好了,昨天忽然没电,叫来电工找不到故障的地方,今天又来修,才知道上次根本没弄好,还是三楼四楼错接,我家没电是因为三楼欠费了,电力局把线剪了,所以我家找不到故障的地方。

这几年电费多交了三百多,本来觉得没什么没多少钱不可能找人家三层去要吧,找电力局三百块也没有必要。但是今天来的两个电工,其中一个说让我们把三楼这个月欠的三十块钱给交了。我家和他说觉得这个不应该我们管。他还在那一直重复说我们应该给人家交,三楼一个月没人住了我们这个月一直在用他家电。好像我们占了多大便宜一样,是电力局搭错线又不是我们故意偷电。就很让人生气。

想知道这个是谁的过错,这个费用应不应该我家交,如果我家交了多交的电费是否可以要回来。应该向三楼要还是电力局要?可以投诉电力局或者这个电工吗?


是属于国家电网还是南方电网?如果是国家电网的话应该可以直接到地方营业厅,把情况说明清楚,费用百分之百是会退的。南方电网的话不清楚。


小事无需动怒。

一、联系当地营业厅或者你的客户经理(不知道你这个电工是不是客户经理),现场确认电表接错事实。如属实,了解电表接错原因、过错方以及电表接错时间。

二、由属供电局差错,由供电方协调你与邻居家的电费退补问题。

退补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应先按正常月用电量交付电费。


接错的时候直到现在的电费系统里都是可以查到的,正常是要执行多退少补政策,不应该白白替别人家交钱,去营业厅联系就好,要不然打电力公司的客服电话,也都会很快解决。


可以反馈投诉的,如果经查确实有问题而且是供电局的问题,可以要求退还多交的电费。


先交,再要求退。

你直接告诉电工不退就打12398。


我想知道下,照你的描述你家的电接错了,接到楼下的电表上了。现在的电表都是一家一块吧,你每次怎么交的电费啊?电费单子上肯定有姓名和地址门牌号啊。这么多年交电费没发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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