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次序調一下。因果論、決定論和客觀實在性。首先要明白一個前提。理論是由人創造的,當我們學習文字元號的時候,更加關注的應該是那些創造和使用這些理論的人的思考內容和過程。每個人對於可能是同一現象的感知不同,對於文字的感受在不同的時間、地點也有差異,只是盡量趨同,來努力獲得邏輯學第一假定:統一律。

因果論,中國這條研究路徑稱之為因明學,希臘而來的知識體系稱之為因果律,來自古印度的創造。古印度的因明學大多用來以因求果,以果求因討論過程。我們現在看來,可以用更一般的描述詞關係來替代發生作用的對象關係,換而言之,對象也可以不發生作用,當然這就需要借用第三對象。一般而言,對象之間發生因果是普遍的,這是因為我們的感知更容易感受到差別,變化,而非對象本身。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因明學是大量使用的,是思考的一個重要方法,尤其對於客觀過程,也就是物理學。

有史料表明(我記不住出處了),古希臘的因果論來自於古印度,同時被作為方法稱之為因果律,即世間思考對象必須遵循這種理論。當然,在形式上,古希臘還是有所發展的。數學中最著名的概念「函數」,即是因果論的形式表現。從形式角度,函數論比因明學要強大很多倍,所以,我們考慮因果論,簡單的一句話,複雜的考察函數理論。

因為數學的使用人群是一波接一波擴張的,起碼在16前,因為經院哲學的推廣,數學的使用範圍人群是不如哲學的,所以那時候之前的人考慮因果論是基於哲學理論範圍內,基於語言的。現在的因果論,因為有兩波數學大發展而成為主流。哲學現在反而是少數。所以,現在的因果論主要討論的是數學的函數,和數學函數表達的物理學。比如牛頓第一定律就是一個函數,就是兩者混合的結果。思考的時候是因果論形式,表現形式是函數的。這是有差異的。

因果論有這麼一個發展過程。

下面講決定論。決定論不是本原論。本原論大概2500年以前,是一種認為感知到的對象是否是從單一物產生而來的一種假想。因為辯證法的發展,這種現在看來不怎麼像話的假象一直以來被壓制。這個壓制的意思就是大部分人不管你說的對不對,認為反正沒用,不理你。(比如知乎上假如有人談馬ze,除了列寧部分和黑格爾部分,我一般對之以白眼。比如我對黑格爾的用客觀現象作為外在方法來描述思想的發展運動,對之以白眼。當然,對於黑格爾的辯證法整理工作是認可的。等等等)一直到奧古斯丁的創造,神學也是一種本原論,和三段論結合的本原論。而決定論,是另一碼事。決定論不是來自本原,而是有了三段論、範疇之後,結合本原思考的一種思考現象。假如說奧古斯丁是以「神」本原為目的,三段論和範疇只是是實現其目的的手段。那麼,這種決定論反而是一種反動。這種反動是在三段論和範疇論的基礎上,另外尋找本原的一種嘗試,也是對亞里士多德工具的信奉。時間毫無疑問是文藝復興早期。結果第一個是唯物主義,另外一個就是決定論。這個決定論就是以一切以因果論為前提的思考。顯然,和唯物主義不同的是,這個決定論多多少少有被經院哲學帶進溝里的一種嫌疑。當然,這種決定論對於科學的發展帶來了很大幫助。因為,在那個時候,做實驗和構造理論全靠猜,假如沒有萬物必有因果的信仰,人是很難堅持下去的。由此也可見,從因果論發展到因果決定論,也是經歷了一個長期過程;譏諷的說,經院哲學也功不可沒呀。

那麼客觀實在性。這個話不好亂講。只要言語涉及名詞+性,必然是舶來語言轉譯,必然使用了種屬差法,這是存在是否存在的問題。也就是說你沒有這種文字形式的發展淵源,而人家有,你肯定抄人家的。思想不是所謂的不定虛幻泡沫,是有痕迹可尋的,這種痕迹可尋時可以被感知的。打住。回到客觀實在性。說起客觀實在性,必然提及笛卡爾。這種主客觀二元的思考方法是他發明的。記住是發明。因為這種發現後的組合,帶有主觀加工的意味。額,這二元法,後來被康德整理了下,所以,我這裡使用的辭彙是康德的,不是笛卡爾的。笛卡爾的辭彙比較含糊。而現在我們也不能直接引用康德的,或者笛卡爾的想法,而是在我腦中復現笛卡爾的思考,並用康德製造的辭彙來描述出來。就像我開頭就講的,知識終歸是某個人製造的。我猜測,笛卡爾,而不是別人有這種想法,和他的經歷有關。笛卡爾不管是理論工作還是動手實踐的工作都是做得非常出色。所以,在他的腦袋裡存在兩種思考路徑。第一種路徑是類似物理學家的尋找萬物之理,另外一種思考路徑是哲學家的,關於概念的反思。而這兩條思考路徑在概念這個辭彙和用主觀工具來分析、處理客觀的現象的。所以,他才會有主客觀二元的想法。這些想法,對於那個時代,是非常了不起的。所謂,現代哲學的一個里程碑的人物,就是在於他對於這些工具的創造,從思考的角度,和過去受希臘時代知識影響的歐洲,有了明顯的分野。排除掉那些只在辭彙copy角度的「使用」,現代的研究者對於主客觀沒有什麼疑義,而且發展出了很多新使用。比如一直到現在才有的客觀感受與主觀存在的相互滲透,彼此互為基礎。當然這種互為基礎是因人而已,而且有先後順序,隨著經歷和反思的時間序列而不同。後來的康德在笛卡爾的基礎上進一步主觀中無法和客觀感知聯繫的部分,命名為先天。

下一段。上一段談到了笛卡爾發明了大約的主客觀方法,也就是主客觀二元論。然後又談及康德把主觀進一步分為和客觀相聯繫的主觀和和從客觀感知中找不到跟腳的主觀--先天。再談及康德的一些否定性工作。《純粹理性批判》1781、《實踐理性批判》1788、《判斷力批判》1790、而正是因為康德的這些工作,對於德國(好像康德之後,法國人的腦袋就不行了)社會產生巨大影響。因為,康德前期反思所謂希臘理性(那時候對於柏拉圖理念和亞里士多德工具使用的代稱)作用有限,後期關注於主觀。(一般哲學家都這樣,客觀總是搞不出什麼名堂,主觀弄弄,一放棄就奔唯一本原去了)。我清楚的記得康德沒有關於客觀實在性的論述。但在康德之後是誰呢?腦袋中短篇了,感覺上不是列寧,但是列寧也參乎了一腿。隨便百度一下都是馬哲(沒有學術意義)。算了,不重要的小角色,不要把他放入我腦袋,掠過。客觀實在性的實際上是一種判斷或者說一種選擇。客觀實在性就是從笛卡爾二元而來,康德對於理性的批判影響下,對於理論知識中的二元中的客觀影響還是主觀影響主導的一種選擇。這種選擇的極端就是唯物主義。唯物主義不是本原論,而是二元論產生的主導選擇。

我對此並不認同。因為我的主觀很清晰,觀念、概念、工具,來龍去脈各個搞的很清晰。而且,我能反思感受到以下內容:思考伴隨著符號,符號獨立於記憶印象,但有連接。基因會影響某些思考過程偏向,但是沒有證據表明基因影響了命名與指向(這是後天習得的)。「意識」很可能是腦決策區域神經核團的信號機制,或者是一個神經元或者是核團的生理行為模式。這樣,所謂先天,後天,只是一種對於個體知識獲得的一種描述。主客觀還是要的,僅僅是一種腦袋記憶的劃分手段。同時,我們知道生理學所說的長期記憶、短期記憶及臨時記憶也就是主觀部分。一個人的所謂主觀,和外在同時存在。可以說我不知道「它」存不存在,我只能感知到它存在。一切客觀、主觀,都是從主觀出發。對於個體而言是這樣的。假如從客觀角度(假裝,換個出發點,我命名的機制,反射),那麼人的知識獲得、知識傳遞,與外在物的關係,不過是可以命名為信息流的東西,在不同實體間流動,流動過程中有損失,有扭曲,最後還要人的腦解釋。

顯然,在我這裡,因果論、決定論、客觀實在性,都只是工具,或者選擇。尤其是客觀實在性,重要性大大降低,因為,不管是否為「真」,都要經過我的感知和意識檢驗。

反射,有些內容來自資訊理論(流派),有些來自java的編程思想(不是net),自己把他放在這個位置。這種機制用來解決本原問題,真是無比強大力氣。比如主觀居於基礎之下,客觀居於主觀之上(某個思考片段)(類似軟體的分層設計);主觀又受客觀制約、影響(腦的思考受生理限制,舉例,你能思想感受到「無」,我就算你贏。這種把戲很多)。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我花費了 一個多小時,中間還有很多記憶模糊的地方。 總算寫出來了,不容易啊。本文,就是介紹了這三個辭彙在歷史上的來龍去脈,思想變化,以及現在是否需要重點關注這些辭彙。


決定論是時間段內必需要做的事,在因果方面,我們只在當前只能做到因,卻沒辦法左右果,就算是有我們可能認為的果也不過是利我們有限認知的一種推論。

什麼是實在性,其實沒有真正實在性,我們所謂實在性不過是我們樂於接受的一種推論和截取時間斷得出的現象被定義的一種果。


過去的因導致現在的果,但人在現在的行動又會成為未來的因,造成未來的果。因此,站在過去看現在,現在的一切都已經被過去決定;但從現在看未來,人仍然能在有限的範圍內選擇自己更希望的未來並通過實踐去追求、創造得到理想未來的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講,人擁有自由)

儘管受到自然與社會的雙重決定,但人仍然擁有選擇和創造的能力,這能改變世界的能力正是人所以為人的特徵特性。

在精神、意識活動的主觀世界,人的思維可以不受客觀世界規律的限制,可以「由己性」地隨意組合、構建客體,既肯定、反映客觀世界,又否定、超越客觀世界。所以,人在主觀世界也可以說是自由的,能動、創造與選擇都開始於此。

客觀實在的物質雖不能被主觀的意志無視規律地任意改造,但人能通過實踐將主觀世界中的理想存在轉化為現實存在,既改變客觀世界。將理想與現實聯繫起來,創造屬人的世界,最終讓自在的世界變成為我的世界(為我之物),這正是人類努力的方向。

其實這類問題如果只是想個邏輯嚴密的答案的話,一本馬原理比瞎看瞎想有用多了。


因決定果,但是要看客觀。好得好,壞得壞,有時自己認為做的好事,卻是別人不想的,成了壞事。


滿足決定論與因果率的未必是更實在,也未必是一種客觀的事情。

我們可以使某些事情強制性的輸出一種因果關係,甚至是一種非常穩定的因果關係。但這未必表明它是一種真正客觀的存在,因為是我們強迫它這樣存在的。但這並不是說它不是一種規律,恰恰相反,它非常的規律了。


建立在客觀實在性基礎上的因果律形成了決定論,譬如物理公式。


說不清楚


客觀實在性現在還有人信嗎?不是已經被量子力學顛覆的差不多了嘛?

決定論和因果律有啥區別嗎?這個我真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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