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謝謝各位提的建議,在認真考慮了

個別網友說話不好聽,甚至罵人,在這裡我只能說,請您自重,每個人觀念不同,有衝突很正常,沒必要以你自身要求我,特別是以罵人的方式

之所以發出來,是因為我想聽聽各位網友的意見,以便能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但是你諷刺我或者罵我,那我只能罵回去

以下原問題


本人女,已婚,最近很迷惑,請各位知友指點,但是請不要罵人或者說難聽的話好嗎?

我結婚之前,說接受兩種方式

第一:裸婚或者所有費用一家一半,兩個孩子,一家一姓,逢年過節男方家過

第二:孩子隨夫姓,逢年過節男方家過,但是房子裝修,家電傢具等我不承擔。(房子首付是一家一半的)

結婚最終彩禮按男方規矩來一萬一,帶回小家,作為生育費用了,陪嫁沒陪

因為先領證後舉行儀式,說裝修房子,我說按最低裝修就行,約三萬,家電傢具什麼都算上,我再出2萬,5萬裝修差不多,有個新房樣子就行

然後突然告訴我,這3萬拿不出來了

然後我就提議了三個解決方案

1,裝修咱倆出,要兩個孩子一家一個,不行

2,我說要不給兩萬裝修,我那兩萬照舊,一個孩子,跟你姓,不出

3,我說要不裝修咱倆出,逢年過節往各家送禮,節日咱小家自己過,孩子也跟你姓,不行,過節得回家,我愛上哪兒上哪兒,但是人家得回家

說別人家姑娘都陪送樓的,也沒見要求孩子跟母姓,說我跟社會脫節,跟別人不要一樣

我就不明白了,我要求過分嗎?


不是你太過女權,而是你丈夫人品有問題。

辦不到的事情為什麼要答應,辦不到就直接說辦不到就完了。

這種沒有契約精神不誠實的人不管男權還是女權都應該炮轟他。

之前有個問題是夫妻一起AA丁克,結果妻子自己要了孩子扛不住AA了,炮轟他老公。

她先沒有契約精神,她老公後冷血無情,沒有一個好的。


如果兩口子不能做到互相誠實守信,那麼結婚幹嘛?玩兩家子的宮鬥戲?


這和女權沒關係,真女權的話你就不該結婚了


我就想知道,他是結婚之前就這個臭德行,還是結婚後一百八十度大翻臉,還是你們婚前從不計劃、從不討論這些現實生活問題?

你先告訴我是哪一種,我們再來談。

換我的話,如果基本的經濟責任和後代姓氏這些事都達不成一致意見,我不會草率結婚。如果一個男人是「反正我要XXX,你愛咋咋地」這樣的態度,我只能從此當自己喪偶,這個家裡沒這個活人了。


不太清楚。我個人觀點,兩人結婚後應當以新家庭為中心,兩個人都應該為新家庭努力,而不是扯後腿。


你的邏輯等等實話說。作為一個反女權的我也幾乎挑不出一點問題。

你丈夫一堆問題,想必我也不用說了,你也聽得太多了。

我只說說你的問題吧,你唯一算得上有問題的就是,

這些難道不應該在婚前就說清楚嗎?你們的問題根本不僅僅是男女權的問題。而是婚前該說的沒說。同時兩個人思維不合拍而已。

我舉個例子。如果你是我老婆。首付一起付,嫁妝也僅僅只要一萬。孩子跟你姓根本不算是啥問題。

但是你的對象是一個傳統的男人,而且站在男人的角度我也真的能體諒你老公的想法。雖然你的要求一點都不過分。

我們都知道,男人是無法接受倒插門的。這種風言風語堪比說一個女人是蕩婦。那麼怎麼纔算是倒插門?孩子隨女方姓和過年去女方家過。這會讓一個傳統的男人極度的沒有面子。並非擡槓,人有的時候就是活在別人眼裡的。而且實話說你這個要求也確確實實是絕大多數女性都不會提出的要求。雖然這個要求很合理。但也著實打了男人一個措手不及。

從你的話語裏我沒有聽到這個男人其他方面你的不滿,所以我暫且認為這個男人其它方面你是覺得合格的。

那麼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其實他也只不過是以一個大眾妻子的模樣去要求你?雖然他很明顯沒什麼資格去這麼要求你。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那約定好的三萬不出了。

究竟是男方家有什麼內情還是說只是單純的不想給。

有內情的話我的意思是酌情處理,畢竟以後大家都是親戚還是要過日子的。

如果是單純的不想給,那就沒啥好說的了。

只是好奇究竟是啥事能讓一個男人要冒著不希望自己改名字的風險也要違約。

其實這段關係很亂,很難說誰對誰錯。

作為女性你確實在結婚這件事上做出了很大的讓步,但問題是你做出的讓步是沒有跟男方交涉好的,你以此反過來做籌碼要求就有點不合理。

我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有個人去你那裡買水果。別人都要五塊一斤。你只賣三塊一斤。他買了你的水果。然後你告訴他,好了你買了我的水果,你必須要跳一段舞給我看,那個人當然很詫異,他覺得這輩子他都不會在大街上跳舞的。這是他的底線,你可能就很納悶了,跳個舞咋了。但是他堅決不跳,這個時候你就說了,那當初我賣你水果還便宜了呢,我都作給你便宜了。咋還不能看你跳個舞了。他也很詫異你又沒早說便宜是要跳舞的,這麼爭執下去你覺得會有什麼結果?

1,路人妥協,雖然覺得恥辱但是跳舞了。

2,你妥協,算了不看了,就當便宜賣給你了。

3,退貨,兩個人不歡而散。

我相信作為母親你應該是不希望不歡而散的結局吧。

至於誰讓步現在已經很難說到底理在哪邊了。

如果非讓我說理在哪邊。我建議以這三萬塊不出到底是什麼理由來測定究竟是哪一方佔理。

不過婚姻有時候不是說理的地方。畢竟很有可能就算沒有理你們也無法互相接受對方提出的要求。理反而沒那麼重要。

不想離婚總要有人讓步的。不是你就是他。

感覺自己說了半天也沒說出個啥來。就當幫你理理思路了。畢竟婚姻大事作為外人不怎麼敢輕易的影響你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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