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tir, écrire的動詞變位為什麼要這樣變?像這類動詞有什麼共同點嗎?
第一點問題,sortir為什麼要在單數變位時去掉詞末的輔音,比如人稱為je 的時候,為什麼不可以變成 je sortis?
第二個問題,與上一個問題類似,écrire 為什麼要在複數變位時加上一個輔音字母呢,比如人稱為nous的時候, 為什麼不能變成nous ecrissons?
以前學過第一組動詞的特殊變位,是為了發音需要,這類動詞也是為了發音需要嗎,還是沒有規律可尋呢,謝謝知友們解答~
不定式形式écrire來自拉丁語的scribere,在演變成法語時大量的s+輔音開頭的詞前面補上了一個e,後來s消失;b在兩個母音間變成了v,v後的e因為不在重音位置而脫落,v隨後也脫落了,總的路徑是:
(拉丁語)scribere&>(古法語)escriv(e)re&>(中古法語)escrire&>(現代法語)écrire
scribere在拉丁語屬於不絕對規則的第三類動詞(第一類最為規則,演變成了法語的第一類-er尾動詞;第二類次之,演變成了法語的第二類-ir尾動詞),因此這一類動詞在法語大都不太規則。
只考慮現在時變位,第一人稱單數為scribo,拉丁語的末母音在晚期大量脫落,而成為接近於*escriv的形式,-v在末尾發生清化變成了-f(對比:形容詞-if的陰性為-ive),在古法語成為escrif。
第二人稱單數為scribis,也經歷了類似的變化:scribis&>escrivis&>escrivs&>escris(拉丁語弱讀短i脫落)&>écris;
第一人稱單數可能在後來因讀音混同,在寫法上寫成了-s結尾(已補充,見下);
第三人稱單數同理:scribit&>escrivit&>escrivt&>escrit&>écrit;
而第三人稱複數(第一第二人稱情況比較複雜)形式是scribunt,u沒有脫落而是發生弱化,b在此同樣變成了v,因為v後方有母音(不像前面幾種形式中v後面的母音脫落),而沒有足夠條件讓v脫落,就保留了下來,
於是同理有escrivent&>écri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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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般的學習者來說,知道這些不規則的原因是沒有必要的,所以遇到這類詞只能死記了(而且這類詞還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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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補充,第一人稱的-s
一些第一人稱單數以-io結尾的動詞,-i和前方的其他輔音發生相互作用(如-ti-, -di-, -si-之類)而變成-s-, -z-,然後-z-清化混入-s-。這種現象類推到了大多動詞上形成了現代法語中第三組動詞第一人稱帶-s的格局。
拉丁語習慣的留存
這和拉丁語第三變格法有關。
遇到特殊,不是規則變位的就特殊記,記多了你就自然而然會了
謝邀。
外教原話:「沒有為什麼,我們就這麼說 。」
對於共同點,我覺得就只能多背背了,習慣了也就好了。
看完你寫的「變位」,我都忘記正確的變位了!嚇得我趕緊去查了一下,特殊動詞的變位需要背誦的,本來第三類動詞就跟前兩類規律動詞的變位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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