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礙是可以診斷的,人格障礙症用舊的DSM術語來說(註:DSM-5已經取消了axis這個概念),屬於axis II disorder,相比axis I disorder(比如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毒品上癮等等)來說的確比較難診斷,但並不是不可以被診斷,而且人格障礙症的診斷在臨牀上是很有意義的,同時部分人格障礙症是可以有很棒的臨牀治療結果的。

總的來說,人格障礙症不被診斷可能有以下的原因:

第一,診斷的臨牀醫師可能沒有足夠的訓練、臨牀經驗,和臨牀工具去診斷人格障礙症,我注意到國內很多時候遇上比較複雜的心理病症就籠統地用雙相來做診斷和治療,這樣的決定不一定是最好、最專業的選擇。去診斷人格障礙症需要專業的臨牀訓練,比如說我在邊緣性人格障礙症科室完成了住院實習,所以我有信心去做邊緣性人格障礙症的診斷,但是其他的人格障礙症我反而沒有足夠的經驗和訓練去做出準確的診斷。

第二,人格障礙症本身的病症和診斷標準比較模糊,相比axis I disorder的確更難以診斷,而且很多時候病人不一定完全符合某一個人格障礙症,而是具有多個人格障礙症的某些病症,所以從診斷上來說是比較「messy」(模糊、麻煩)。

第三,目前國內國外對於人格障礙症的治療資源很缺乏,如果我們拿邊緣性人格障礙症來說,目前最有效的臨牀幹預手段是辯證行為療法(DBT),暫時國內好像還沒有這方面的服務和資源。某些人格障礙症是可以通過長程、強度的心理治療做到顯著改善的,但是國內醫院健康系統裏沒有這樣的資源,所以給了人格障礙症的診斷也沒啥用。

第四,有的時候因為社會上存在對人格障礙症的誤解和刻板印象(比如這個人人格有問題、永遠康復不了,人格缺陷等等),有的臨牀醫師會比較謹慎、不願意給予這樣的一個診斷,以免對病人產生負面影響。


但是有幾點誤區需要澄清:

第一,人格障礙症是可以診斷的,需要用到一些專門的診斷工具,比如:

Structured Clinical Interview for DSM-5 Personality Disorders

International Personality Disorder Examination

第二,不是隨便一個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學家都可以診斷人格障礙症的,需要積累足夠的、關於某人格障礙症的臨牀經驗之後,纔可以準確的做出診斷。

第三,某些人格障礙症是可以有顯著改善,甚至可以治癒的(也就是不再滿足診斷標準),比如邊緣性人格障礙症。


根據國際慣例,診斷人格障礙需要核實患者的長期情況,一個人去看一次精神科醫師是不能直接診斷的。

人格障礙評估需要有人格障礙一般定義和具體障礙標準方面的應用知識各種軸障礙的具體標準在本書其他地方論述,此處不再進行詳述。但要著重強調的是人格障礙診斷的一般標準,尤其因為如果臨牀醫師太注重患者的人格結構的內容而可能忽略或低估這些標準。根據《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的定義,人格障礙是「內在體驗和行為明顯偏離人們文化期望的範圍,是發病於青春期或早期成年期的長期而穩定的模式,導致痛苦和損害」(633頁)該模式表現在以下兩個(或多個)方面①認知(如對自我、他人和事件的認識和理解方式②情感(如情緒反應的範圍、強度、不穩定性和適當性);③人際功能;④衝動控制。

根據該定義,臨牀醫師在判斷人格障礙診斷是否合理時依據以下兩個關鍵:

1.相關內在體驗和行為是否為頑固的、普遍深入的和長期的模式,而不是與患者的當前精神病狀態相關的短暫的或階段性的效應呢?

2.長期模式是否產生明顯痛苦或是否明顯損害多領域(如社會和職業)功能呢?

這些判斷最終要由臨牀醫師做出,因為在經驗上沒有提出或確定在病狀和正常人格之間、人格障礙和軸障礙之間或各種人格障礙本身之間建立界限的明顯分界點(Zimmerman,1994)

醫師第一次就診斷更多隻能考慮軸類疾病,而且許多伴人格障礙的患者就診尋求幫助更多關注的是軸診斷,而對軸Ⅱ診斷的治療無興趣。不考慮軸Ⅱ類。只針對軸I,治療是否容易些。

尋求治療的病人主訴為人格問題者甚為罕見取代的是抑鬱或焦慮,或一些外界因素迫使患者前來就診。人格障礙患者常常注意到他們與他人相處的困難,而很少意識到原因來自於自身行為方式。他們往往描述被他人或一羣人所歧視。他們很少想到怎麼辦,採用什麼辦法去改變現狀。另外一些患者清楚地意識到他們的問題自身挫敗的原因(如過分依賴,抑制,過分迴避),但仍不能察覺個人意志改變的人格外觀或作用。

啟發式徵兆指出軸Ⅱ問題包括以下可能:

1患者或其他相關者的描述:「啊,他(她)在孩提時代起便總是這樣。」或患者說:「我直都是這樣。」

2患者對治療方案毫無抱怨。儘管這種不順從通常是有疑問的,在某些情況下,持續的不順從應該作為進一步探討的軸Ⅱ特徵標誌。

3治療可能無明顯原因而中斷。臨牀工作中為幫助患者減少焦慮和抑鬱,往往阻礙了人格障礙下一步治療的開展。

被診斷抑鬱起碼28.6%的人患有人格障礙,這裡面很多人漏診人格障礙。

Zimmerman等(1985)報道的一組數據顯示:一組據DSM-Ⅲ軸I標準診斷為抑鬱症而入院治療的女性,依負性生活事件和精神壓力的嚴重程度被分為三組(軸Ⅳ),這三組的抑鬱分值相似。但三組之間治療難度和嚴重度的其他指標顯著不同。在這一研究過程中有30%的患者有自殺未遂,自殺未遂率在高壓力組的自殺率高於低壓力組四倍,高壓力組中84.2%有人格障礙,中等壓力組48.1%有人格障礙,而低壓力組僅28.6%。研究者認為頻發的負性生活事件與人格障礙相關,事件的嚴重程度與事件的長期性及患者對長期性的反應部分相關。如果負性生活事件頻發,其對自我、世界、將來的悲觀偏移則不可避免相反,個體成功的度過或繞開生活壓力則其個人世界相對較為安全、穩定,而發生臨牀人格障礙的幾率也低。

以上有參考圖書:人格障礙的認知治療


題主說的很對,國內很多門診是不做人格障礙診斷的,我分析原因有:

1、人格障礙在癥狀表現上,一定會同步測量出精神類疾病。比如邊緣性人格障礙,我們自己通過癥狀對比,發現是高度符合的,實際在門診中,各大醫院都一樣,必定會採用mmpi 明尼蘇達多項人格測驗,只要採用mmpi,對任何一種人格障礙來說,mmpi比如會反應出精神類疾病上.....如:抑鬱,妄想,精神病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社會內向性,疑病,癔症等等.....

明尼蘇達多項人格測驗mmpi完整版 - 在線工具網 - 工作生活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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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醫生也必定是優先按精神類疾病的方式來診斷。

2、人格障礙檢查手段有限,也容易出現誤診,所以各大醫院門診,對人格障礙的診斷都是非常的慎重,甚至不予以診斷。目前比較成熟的量表也只有PDQ-4,這也僅僅是用於初步判斷...而且醫院採用率並不高,mmpi 纔是採用率最高的。

人格障礙篩查測試 PDQ-4+ - 在線工具網 - 工作生活好幫手?

www.zxgj.cn圖標Howard:(在線測試)精神科心理科門診常用測評量表匯總?

zhuanlan.zhihu.com圖標

3、單純的人格障礙,並無特效藥物可以治療,最多也只能是針對併發症來做緩解性治療,所以診斷為人格障礙,實在意義不大。


可以問一下下診斷的醫生是醫院的心理課/精神科醫生,還是專業心理諮詢師嗎?

人格障礙的成因、表現過於複雜,社會關注和知識普及都不夠,如果要下診斷,是需要非常嚴謹的過程,確切的診斷非常必要;另外如你所說,確實沒有具體的藥物直接治療人格障礙,只能通過不同的手段做幹預。

發佈於 2019-06-13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GreenGreen要有光,治癒和被治癒中。

我去的不是醫院,是做了心理諮詢,第一次聊了1個小時,就下了診斷了。後來建議我長期諮詢,使用的辦法是辯證行為療法。我也有懷疑過是否要再去醫院確診,但我重點在於治療效果,2年堅持去做了心理諮詢大概30多次,的確把以前很多的問題根源都找到了,也調整了很多。也就沒有去醫院了,可能我的情況比較輕微吧。


我去的不是醫院,是做了心理諮詢,第一次聊了1個小時,就下了診斷了。後來建議我長期諮詢,使用的辦法是辯證行為療法。我也有懷疑過是否要再去醫院確診,但我重點在於治療效果,2年堅持去做了心理諮詢大概30多次,的確把以前很多的問題根源都找到了,也調整了很多。也就沒有去醫院了,可能我的情況比較輕微吧。


國內不清楚

美國的話,人格障礙在精神科是不被承認的,醫生當然不會下診斷。

拿我舉個例子~ ~我最近一年每週三去醫院先和心理學的一位專家聊天,他給我的評估是邊緣障礙,應激障礙和雙相障礙。但是他的好基友,也就是精神科的醫生給我的診斷就是雙相和應激障礙。


因為沒能力諮詢,又不好開藥賺錢,更主要是根本不懂吧


如果你未成年是絕對不可能下的

成年的話,因為國內對人格障礙的治療沒有成體系的方法,而人格障礙通常又會和抑鬱症、雙相情感障礙、焦慮症、強迫症等共病,醫生就會用治療共病的方法治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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