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訪了幾次沒見回復!
要回答信訪管不管用需要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一、信訪是什麼?
通俗的講,信訪是行政協調,不是行政監督,行政監督那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事情,不是信訪工作機構的事情。對於初信初訪,你反映誰的問題,信訪工作機構就會把問題交給誰。(沒錯,你告誰,我就把你的問題告訴誰,讓他來處理。《信訪條例》就是這樣規定的。)
二、什麼事情可以信訪?
人大,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事項,信訪都是不受理的。
也就是說上面幾個單位和公安局刑事立案的事情,你就不用去信訪了,去了也是不予受理,這種情況下,沒有回復也正常。
其他的信訪可以受理的(注意是受理,不是辦理,辦理那是責任單位的許可權),大概可以分為三類。
一是依法分類處理,就是將你反映的事情分析一下,需要什麼程序處理,就導入什麼程序,比如仲裁,行政確認,行政處罰等現行政策法規規定的既有程序。
二是依法履職,就是你反映的問題屬於責任單位的法定職責範圍,比如建築工程的維修管理屬於住建部門,市政設施的建設管理屬於城市管理部門,商業物流的統籌發展屬於商務部門等等。
三就是信訪程序,這種程序主要適用兩種情形,一是法律法規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事情,二是歷史遺留問題,這樣的事情纔可以按照信訪程序的處理意見書,複查意見書,複核意見書三級終結程序來處理。
三、怎麼信訪纔有用?
這個不多說了,怎麼敘述,找那些政策等,比較複雜,主要靠經驗。給你推薦兩個比較權威的渠道,可以再試試。
一是人民網的《領導留言板》,可以直接給省級領導留言。如果對路,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