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獲得加速度速度會提高,那我打開手電筒,順著光移動手電筒,手電筒的光是不是超越光速?哪怕超越很少?如果沒有,是因為什麼啊,有東西對光減速嗎,還是其他什麼原因,求回答。


你還是圖樣啊,把手電筒丟出去也光也不會超過光速,因為你沒考慮相對論效應,運動的物體時間變慢啊,你對速度的理解是簡單的速度相加,即伽利略變換,但是伽利略變換是不對的,只是在低速的時候能得到近似結果,兩個速度疊加應用洛倫茲變換,你算一算就會發現還是沒超過光速


理論來說是不可能的。


光速是一個定值,實驗可以測得,就像世界的物理規律,不會變。你的疑問在於,把時間和空間當成了兩個獨立的量,這是牛頓的絕對時空觀,是錯誤的,按照狹義相對論,時間和空間是一個整體,叫間隔,表述為

s2=x2+y2+z2+t2

s為間隔,這其中,時間和空間會相互影響,而間隔只取決於自身大小

一般說光速,其實就是電磁波的波速,這是電磁波的一個性質,當然不會變,上面的間隔不變原理,就是以光速不變原理為基點用電動力學研究出來的,這互相是充要條件,也都是客觀事實

光是粒子,也是波,我們所說的光速一般指傳播速度,但其實把它看做波時,顯而易見它的波動速度是比傳播速度大的,也就是說大於我們所說的光速,所以很簡單,光自己的波動就大於光速,而且在量子力學中,按照電子自旋方式,會得出電子的速度比光速大,還有最近很火的量子糾纏,一對電子相互作用到對方的速度是光速的至少三倍!幾乎可以說成是超距作用,愛因斯坦預言過這個現象,稱其為幽靈般的


在介質中可以

真空中不行


雖然現代物理學是有可能再崩塌一次,但該問題的結果當然是:不簡單。


超越光速不簡單嗎?筆者認為任物體都不能超越光速c,唯獨引力波C』可以超越光速C,約快一千兆億分之一,這己由LIGO天文觀測所證實了的,2017年天文觀測發現在1.3億光年遠的兩顆中子星合併時發射的引力波比電磁波快1.7秒到達我們的地球,經筆者的驗算,發現理論值與實驗值基本吻合,證明引力波C是可以超越光波C的。


電磁波和光的本質相同的,只是不同電磁波的頻率不同而已。

說實在的我也不懂相關的問題。就當交流一下大家的思想感情。

我就直接說電磁波了。這是 電場 和 磁場 的關係。 一個電場 就會 生成 一個磁場。 一個磁場 又會。。。 像 我們 拍手 的節拍 一樣,啪 啪 啪 啪。

聽人說,節拍 是 最 快 的 存在方式了。

那人解釋說,你移動的時候,節拍還是那個節拍。節拍的速率還是那個速率。

以上


簡單點講,光速度的產生性質是波動性的,物體運動產生的速度是屬於慣性系的運行速度。你拿著手電筒跑步時,手電筒發出的光所具有的傳播速度,就象汽車在行駛中按下喇叭時產生的聲音所具有傳播速度一樣。都不會因為光源或聲源的移動速度而改變自己的傳播速度。改變的只是光波或聲波的頻率,也就是從光的紅移或藍移現象中,可判斷出光源的移動方向與速度。


不簡單


個人理解的話,這就是光的波動性了,不能單單把光看成粒子


你應該不知道光速不變性原理吧?所謂光速不變就是任何參考系裡光速永遠是那個近似值3×10^8m/s 舉個例子 就是你的例子 你手中的電筒和光往同樣的方向丟出去速度去v 以你的手電筒為參考系按經典物理去理解 光的速度應該是c-v 但是實際上不是這樣 以你手電筒為參考系 光速還是3×10^8m/s 這就導致了空間中系列自由度產生了相對效應 後來就是根據這個原理之一推出一系列相對論方程 所以按理論上 不可能達到光速 別說超越 只能無限接近於光速


光速作為波速時,大小由介質屬性決定,你只要不能改變介質屬性,就無法改變光速,你運動速度疊加到光速時,同時改變受光體觀測到的波長與頻率,波長與頻率的乘積波速不變。只有當受光體以質點速度測量光速時(而因光速太大,這種測量是非常困難的),才符合質點運動速度的矢量合成法則。參見

郭群:光速不變與以太的關係。同一地點同時發光問題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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