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檢驗真理!當然也包括哲理……

現實生活中,太多人希望能有個「幺雞」、「竅門」→只佔便宜不吃虧……

666:不是六六大順,是665次實驗失敗,第666次成功!

665次失敗是實數、定數,而第666次成功,可複製、可重複,長期可持續……


對於不清楚自己做的事對不對的人可以參考康德的普遍化理論。您做一件事,您考慮考慮可不可以把這件事普遍化,人人都做這件事的話結果有沒有出現矛盾。比如撒謊的結果是人們之間失去信任,那麼以後講話就沒有人相信了,也再也沒人能夠再撒謊欺騙別人了,所以撒謊是不可推廣的;再如您偷了別人的東西,那麼別人也偷您的東西,以此類推再也沒有人能擁有東西,那麼偷竊也是不可推廣的。

更高層次的話還是要參考亞里士多德的目的論以及麥金泰爾的敘述性生活理論,但這會對共同善的研究與推理提出很高的要求,這是政治哲學家與倫理學家所努力的領域,建議您可以先看邁克爾桑德爾的《公正:我們應該如何是好》,很有趣而吸引人的一本政治哲學入門書。


不需要哲學。

符合實際在意義上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複雜一點也就是「以得以觸及的能力和執行力來獲得預想的結果。」

簡化就是「以能達到的能力獲得預想的結果」

再簡單化就是「用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的能力,去做某一件事來達到想要的結果」


這個問題包含的內容還是挺多的。一是做法,二是實際,三是怎樣使做法符合實際。首先需要解釋什麼叫做法?從哲學的角度看,所謂做法,也就是指實踐或行動。我們知道,實踐就是人們有目的的改造客觀世界的物質活動。這個目的是什麼呢?從根本上說,實踐的目的只能是為了滿足人們生存與發展的利益需要。或者說要獲取某種利益。

那麼什麼叫實際呢?從哲學上說,所謂實際,指的是客觀存在著的一切東西。從題主這裡看,也可以說指的是人的社會存在,更確切地說,應該是指人們生存與發展的利益需要和現實利害。

顯然,判斷一個人的做法是否符合實際,關鍵是看他的做法能否實現自己的利益目的。實現了利益目的,就是符合了實際,否則,就不符合實際。

由此可知,要想使自己的做法符合實際,就必須對自己所面對的現實利害有清醒的認識和把握。也就是說,首先要弄清楚那些因素是有利的?那些因素是不利(即有害)的?弄清楚之後,你就知道該怎麼做了。解決問題的辦法就存在於問題之中。

這個回答不一定科學,謹供參考。謝謝!


我年輕所以好為人師

啊,不知道你意義的定義我又能瞎bb撒子

眼光+抗逆能力+投入收入比+

可替代性與否?

或感性一點 僅僅是感覺 你想要什麼

啊,我該以呵面目面對世人

啊,我啥子也i不知道


實踐啊,偉人還專門寫了實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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