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個問題,「如何避免將來娶到前妓女」。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511445回答中有具體分析細節的,也有從道德層面指責的,也有為題主辯護說可能只是不想要娶到妓女,不見得歧視。但是為什麼,我們不能歧視妓女,從情感上天然的就歧視妓女是不能被接受的嗎?「歧視」這種感情是否可作為一種個人的天然選擇而在社會中受到尊重?


鄙視和歧視是完全不同的。

歧視政客也會受到道德壓力。

鄙視妓女(不少人持這種觀點),也可以大義凌然。(比如說:你看你有手有腳的,又不是沒能力,為啥要做這種工作,儘管這種言論也有職業歧視的嫌疑)。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觀點。

----------------------------------------------華麗麗的分隔線--------------------------------------------不知道提問者到底想要問什麼,因為鄙視和歧視本來就是不同的,放到一起想說明什麼呢?


至為什麼人們鄙視政客大義凜然,歧視性工作者就底氣不足。很簡單——因為大多數人都知道政客作亂起來玷污的是我們賦予的權力,用我們給他們的權力來整我們、剝削我們,能不鄙視嗎?歧視本身就不對頭,何況你歧視的是性工作者。人家不騙不偷不搶,靠自己身體和技術賺錢,侵犯到誰的權利了? 就中國現實而言。把官員和性工作者放在一起談,簡直是在侮辱性工作者。性工作者跟顧客是公平交易。官員和公民呢?沒選舉不說,他丫的還以為自己有權力是天經地義拿著我們的納稅錢胡搞瞎搞中飽私囊。一個是公平交易,一個是拿了你錢還要回來倒坑你一把。 你鄙視哪一個? 如前面知友所說,鄙視和歧視不能混為一談。歧視,總包含著法律、社會、政治上的含義。 鄙視往往跟具體某種言行有關,歧視則擴充到職業甚至人種。有人亂丟垃圾、雞鳴狗盜、作姦犯科,我們鄙視他們。可曾聽過我們「歧視」他們?待到犯人刑滿出獄,我們還把他們當「犯人」去鄙視去對待,這才叫做歧視。鄙視必定跟言行有關(無論是過去或現在),但歧視可以跟言行無關。比如,美國當年的種族歧視。黑人不就是長得黑點,得罪誰了?憑什麼不然坐公車?憑什麼不然投票?同樣的工作,憑什麼黑人工資就低?所以和「鄙視」這種帶有道德判斷的態度不同,歧視是一種先入為主的對別人存在本身的否定。

你可以鄙視性工作者。你可以認為他們的工作不創造任何物質財富,滿足的是人「不高尚」的慾望。但你不能歧視他們。鄙視並不是歧視的充分理由。如果是你,有一天不得已說了謊,被人知道了後別人大肆宣傳,甚至從今以後周圍任何人的損失都事先無條件的懷疑你、本來你應有的權利也無條件剝奪,你舒坦嗎,你同意嗎?這種做法就是歧視。

你可以鄙視一個人,鄙視某種行為,但你不能歧視人。因為歧視人本身不僅僅是在歧視一個人,更是在對人之所以為人的合法人權、公平原則進行踐踏。歧視否定了人生而平等,(種族歧視)否定了人可以有改變(刑滿釋放重新做人),否定了人之為人的複雜性(僅靠一言一行就否定整個人),否定了社會公平原則(別人殺人,或許可以判他死刑。但別人偷個麵包,能判他死刑嗎?別人即便職業不夠高尚,你就能剝奪他的其他權利?就能不尊重她的感受?)
政客花著納稅人的錢,作為納稅人之一當然可以去鄙視了。妓女沒有,除非是有交易。但有交易那就更沒法去鄙視了。


鄙視和歧視,是兩種不同的態度,不要混淆。

鄙視有更強調針對個人。一般是在道義層面表達個人的好惡和價值取向,本身算是個中性詞。造句:我十分鄙視他那種溜須拍馬、沽名釣譽的人。歧視則更強調針對具有某一特徵的群體。其基礎是個人對這一特徵的認識上的偏見,一般還隱含著對這一群體的不公正待遇,是個貶義詞。造句:這條規定明顯是歧視殘疾人。所以,鄙視政客和歧視妓女是兩種不同的態度,不能拿來比較的。

鄙視和歧視作為個人態度,無可厚非。你鄙視誰都可以。你自己開店,掛個妓女(這個詞本身就帶有歧視性,應該叫性工作者)不得入內的牌子也是你的自由。但只能限定在個人態度上,大眾對你個人態度的理解或不理解也是他們自己的自由。

公共政策上對某一群體的歧視是錯誤的。市政府如果掛個妓女不得入內的牌子,就不應該了。
一個收錢後讓你不爽,一個收錢後讓你爽,幹嘛不去歧視前者反而歧視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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