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超級廣域」的市,還真是我們中國的特色。
眾所周知,城市的管理和農村管理,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方式,正因為這樣,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隨著城市的發展,自然而然就需要一種不同於農村管理的政區出現,——這就是「市」。換言之,「市」的管轄範圍,僅限於城市(以及城市毗鄰的郊區)。
中國最早的作為政區的「市」,是1926年設置的廣州市,孫科任市長。從那時開始,一直到解放初期,中國「市」都是蠻正常的,也就是僅限於對城市(及其郊區)的管理。而城市周圍的廣大農村地區則由「縣」進行管轄。
從五十年代開始,中國有部分市的管轄區域開始擴大,開始將周邊縣域包括了進來,最初是為了統一調配市民口糧而採取的措施。而到了大躍進時期,由於經濟原因,主要是為了便於勞動力的調配,密切城市和農村的結合,於是開始了較大規範的「市管縣」。
但隨即大躍進就失敗了,中國經濟遭受重創,在中央的號召之下,城市人口大量返鄉,而市管縣的嘗試也就此中止,原先好多管轄了縣的市,也紛紛將吞下去的縣又吐了出來。
總得說來,直到80年代初,中國的「市」絕大多數仍舊是點狀政區,管轄範圍僅限於城市。
改革開放後,隨著中國經濟的逐步發展,「市管縣」再次提上了日程。
1982年,中央開始在江蘇試點「市管縣」,1983年,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地市州黨政機關機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在這份文件裏,中央明確提出,要「實行地、市合併,由市領導縣」。從這時候開始,中國掀起了最大範圍的「市管縣」的浪潮。
也就是從這時候起,中國的市紛紛從一個點狀政區成為了「超級廣域」的政區,數年時間,僅管轄城市的「市」幾乎就絕跡了。到後來九十年代還掀起了一股「縣改市」的浪潮,不過幾年後就被叫停了。
為什麼中央會做出這個決策呢?說到底還是為了經濟發展,由市來管轄縣,正是為了打破城鄉壁壘,疏通城鄉之間資源流通,以地區中心城市為龍頭,帶動整個區域的經濟發展。
簡而言之,市只管轄城市、周圍農村由另外的政區進行管理的,這叫做「城鄉分治」。象中國現在這樣的模式,我們中國給起了個名字,叫做「城鄉一體化」。
三十年來的「市管縣」的實踐,利和弊都非常突出,幾十年來爭議不斷,到現在也沒個定論。
主要有三個原因
第一,後起國家的客觀需要。
作為後起國家,其城市化、工業化往往是國家政府有意識地推動的,而並非是純粹的市場行為或企業自發行為。
歐美髮達國家普遍是自發產生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不僅沒有被外界幹擾甚至可以剝削外國。這種情況下,舊大陸中世紀的自治市鎮和美洲殖民者的殖民點,在資本主義自發且健康成長的過程中會轉化產生作為基層行政區且自治性質極強的「市」。
對比而言,後起國家在發展經濟時容易規劃先行,這就必然使得管理城市的行政區成為一個「強力部門」,被賦予很多高級別的許可權。同時,這也必然導致規劃為了打好提前量會把郊區甚至農村地帶劃入這個「管理城市」的行政區管轄。那麼隨著管理規模增長,就不可避免的要讓它設立下一級的行政區。
結果就是市政府權力增大且逐漸由基層行政區變成「二級行政區」,例如中國和日本,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就管轄了「區」,區是實打實的一級。在人口規模小一號的韓國,甚至出現了「廣域市」(名字就是廣域市,跟類別名稱一樣了)這種直屬中央的直轄市,管轄面積和許可權上更大了。
第二,國情特色。
我國在經濟領域規劃痕跡更重,且由於很多國情原因,要發展城市經濟往往是把不小於城市經濟輻射範圍(當年的範圍)的區域都劃入市政府管轄,這樣方便調配資源、避免地方扯皮、廣大區域共同出資供養出一個相對繁華的城區。
第三,「統縣政區」長期缺位導致的報復性反彈。
自東漢末年以來,我國一直是三級制,儘管很多開國之君都希望恢復秦漢的二級制,但都以失敗告終。
以我國的人口、面積、地理狀況和經濟事務總量,不可能實現二級制。總是需要三級制,一級向中央負責,一級面對基層,還有一級要位於前兩者之間,也就是所謂的「統縣政區」。
民國初年,官方認為清代存在冗官弊政,一拍腦袋把所有統縣行政區包括府、直隸州、廳、州全廢除了,讓省直管縣。每個省直接管理數百個縣,這顯然是胡鬧。所以北洋政府設置了「道」作為統縣行政區。
蔣家王朝不服氣,廢除了「道」,再次宣佈省直管縣。結果發現真管不過來,旋即設立「行政督察區」來管縣,名為督查區實際就是行政區,數量還比北洋設置的道多了去了。
可惜我們也沒吸取教訓,明明接收了蔣家王朝的行政督察區,卻不打演算法律上將其做實,只不過改名叫「行政專員轄區」,也就是「專區」。我國法律開始明確規定「省縣鄉」三級制,雖然也是三級制但這個設計存在巨大漏洞。省直管縣帶來的管理壓力讓專區承擔,事實上做實了專區。縣變成法律上的二級行政區導致了其有了自我機構膨脹的能力和許可權,而建國初期嬰兒潮配合極差的交通通信能力、廣袤的國土和分散的人口,又產生了縣的管理壓力,變相推動力「縣轄行政區」的大量出現和增長,甚至是「疊牀架屋」。很長一段時間內,縣管區公所、區公所管鄉鎮、鄉鎮管行政村,管理鏈條極長。也就是說,過分削減層級反而會導致層級報復性增長。
正是因為統縣行政區的長期缺位,縣和市的經濟差距越來越大,本來就不應該設在一個級別卻被強行平級,這就導致被賦予了更高許可權的市必然成為省府的得力助手,省政府就更不願意直接對接縣了。鄉權小事雜編製少,縣大事多權不夠經濟也不行,省權大活多派給誰?派給縣,縣有許可權承辦嗎?涉及廣大地區的經濟建設、大型工程、市場政策都難以依靠一個縣去落實。因此,隨著「地市合併改革」,市政府與地區行政公署合併,統縣行政區事實上「借屍還魂」了。
有的答案說的不錯,我擴展一下。市只是個叫法而已,法國的省大小也就和我國地級市差不多大。
在現有生產力和技術水平下,為了行政效率層級增加是趨勢,越是大國尤其是中央集權強的國家越會如此,就連小國也會,只不過名字各有特色,不一定都叫地級市。
ps:被評論點撥了一下,發現自己的想法是見山是山了。簡單來說,地級是合理必須的,縣市分離也是可以的,原因在於職能與區劃混淆,最後有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