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者家屬給受害者家屬的賠償成了花錢買命的交易,不諒解就不給錢


我在知乎上面曾經說過一個水變油的騙局。

你經歷過怎樣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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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這個回答之後,陸陸續續有不少的受害者和我取得了聯繫,我也一直鼓勵他們去報警。

後來確實有一些受害者去報警了,但是無一例外的就是警方表示不能證明水變油是騙局,沒有立案。

我就奇了怪了,義務教育的知識就告訴我們是騙局的東西,警方居然還要別的證據才立案?


有啊。男人被強姦不算強姦這個事情已經過去多少年了,還是沒改到位。


誰制定法律,法律就維護誰的利益。所以,法律是否公平,就看是誰在制定法律。


同命不同價的問題

2005年重慶發生一起交通事故,3個學生當場死亡,兩個城鎮戶口的死者獲得賠償20餘萬,農村戶口的死者獲得賠償不足十萬,差距一倍還要多。

憑什麼?憑什麼?城裡的孩子就金貴,農村的孩子就卑賤?

當時法律規定,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按照農民人均純收入計算,二者差距一般在一倍以上,這是城鄉二元結構導致的結果,也反映了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擴大!

後來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紛紛指責這法律規定也太操蛋了吧。最高院扛不住壓力,於是和了一把稀泥,不久出台規定:同一事故造成的損害,有農村和城市不同戶籍的受害人,按高的標準統一賠償!算是暫時堵住了悠悠之口!

但這也不公平,比如在同一條馬路上同一地點先後發生兩起車禍,一起受害者是城鎮居民,另一起受害者是農村居民,前者的賠償金仍舊是後者的兩倍多。因為這是兩起事故,就得這麼辦。

不過,曙光終於還是降臨了!

2019年年底,最高院通知各省試點統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許多省份已經在全省進行試點,個別省份部分試點,統一城鄉居民人身損害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一律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法律是人制定的,受限於時代背景和制定者的水平,不公平在所難免,但總得抱有信心,積極關注,促使其不斷完善,不斷趨向於公平。

要知道,法律總體上還是為普通人爭取利益的,若沒了法律,權勢者更加肆無忌憚了!


我來說一個政治不正確的。a高速公路公司需要在公路兩邊墊高圍欄,以防事故出現。該公司的搭設高度完全符合國家規定。某年夏天,暴雨越過了圍欄,淹沒了周邊的田地。農民起訴要求高速公路賠償,僅從法律的規定來說,公司無責。到法院覺得你公司這麼有錢陪給弱勢群體又怎麼了。判令賠錢。在我看來,這就是弱勢特權,法律剛性不足。


哪的法律?關於什麼的法律?站在什麼角度去評價?

我覺得作為男性人魚W998E3星系的公共進食法不是很合適啊。

意有所指你就說,大膽說,自會有人幫你對線,這可是知乎。


首先明確,沒有絕對的公平

法律的不公平,很大程度在於沒有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尤其是違法必究,人情冷暖與法律總是存在衝突

我覺得法律是在規範最基本的程序公平,類似於輸入一個數字,經過這個程序就會輸出一個結果,但是現實是,不同人輸入同一個數字,會得到不同的結果

之前和老師討論關於程序公平和結果公平,得到的一個結論就是,程序公平與機會公平才是相對公平,而結果公平反而是一種不公平

我個人認為在當下,該算程序公平更重要些,問題在於,你要麼追求程序公平,要麼追求結果公平,法律就是有點想兩頭都占,缺兩頭都站不住的感覺(本身設計時也許是為出於公平,但實際上卻有這樣的現象)

我遇到的小事,比如我家樓上頂層,曾經開了個小紡織廠!!!首先按規定是不可以的吧,而且就算它可以,經常干到晚上10點多,我查過相關法律,這也是不允許的有時間段限制,十分影響休息和精神

可是,報警,打12345等手段都用過了,沒用,警察有出警(正常執行卻讓我感到感激),但是並沒有嚴格執法,只是類似調解,我就覺得特別不公平,因為既然有明文規定,我只是要求保障法律賦予的權利,倒是作為執法者卻考慮大家生活不易???嗐


完全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公平和正義正如物理題中的小滑塊完全沒摩擦力一樣,是一種理想的完美狀態,換句話說,絕對完整的東西是不存在的,只有相對的完整,相對的公平、正義。

法律作為一個社會的底線,自然不可能做到絕對的公平正義,但只要做到個案的正確、絕對多數群體的利益不受侵犯,法律就是公平的、正義的


讓我想起周某某的父親欠錢不還的事情,欠錢的真的都是大爺,他們只要說自己沒有支付能力,到現在吃好喝好不也還沒支付嗎?


法律很公平


不公平的多了,但是不是法律不公平,是裁判者理解的跟你理解的不一樣,讓你覺得不公平


1、很多時候,覺得法律不公平!

但又很多時候覺得:什麼是公平呢?

2、有時候,自己覺得很不公平的事情,敘述給他人,他人亦覺的非常公平!

譬如:打土豪分田地,公平不公平?

3、公平本身就不是事實判斷,而是價值判斷。更何況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無法分離!

4、嚴格講,法律無所謂公平不公平。

所有的不公平源自於人!


當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時,就已經體現出了法律的不公平


法律不公和司法不公我覺得是兩個概念

褒義上也有不公平,例如女性有產假,但是這主要是為了從形式公平升級到實質公平

貶義上不公平。。

也有不少,典型的例如刑法上關於金融機構保險機構的條款。。

如果說讓我感到法律不公平,那就是許霆案,憑什麼盜竊金融機構起步就是無期呢?這個案子最恐怖的一點在於,如果沒有輿論,這案子想弄成有期徒刑得要經過全國人大修改法律。二審判了5年,法律依據我記得就是那條有特殊情況,報請最高法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但是。。有哪個法院願意這麼麻煩呢?犯罪情節清晰,證據充分,許霆還有畏罪潛逃的情節,拒不退賠情節,你讓法院想打申請都難。

盜竊17萬無期徒刑,貪污一個億也是無期徒刑,你甚至無法指責法官,法官已經是最低刑期判罰了

你說如果偷竊防洪這類物資,加重處罰沒問題,偷竊國家財產加重處罰也沒問題

但是金融機構何德何能,能享受這樣的待遇?

司法不公就多了去了,什麼這個法官能判重的卻判了輕的,例如李昌奎案

什麼泯滅中國人道德的法官判詞,南京徐老太案

那主要司法領域的問題,什麼選擇性執法啦

法律不公,只有一種情況,你覺得法官已經儘力幫助當事人減輕刑罰,但是當事人所受的刑罰依然超出你的樸素價值觀,這就是法律層面的不公


多了,法律就是貴族的玩物,不斷灌輸老百姓犯法和貴族犯法的兩種差別


關於造謠傳謠吧。普通人怎麼有足夠的能力去識別所有的話是不是謠言?那麼對於自己聽說了,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真事的事,上網詢問很正常吧?就這樣也算造謠?


法律很公平。前提是每個人都遵守。


法律的本質就是個統治工具。


幾乎與fl有關的每一件事都讓我感覺到了fl的不公平。

你問為什麼fl不公平?

答:因為fl是由人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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