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跟我借錢,婚前寫的借條,婚後要求我撕掉借條,說兩個人一起沒必要計較這些,然後我不撕說我噁心,我該撕嗎?撕了我就怕拿不回這筆錢


你好,婚前借出的錢,屬於你個人的財產,即使婚後也是你的個人財產哦。但是因為一般我國婚後夫妻不會特別約定個人財產制度,所以一般夫妻的財產是共同的(此時共同也不代表婚前的個人財產變成共同財產,只是因為錢很容易混同的,很難分辨出哪些是共同財產哪些是個人財產)。

所以律師建議,如果你想要回來,借條不要撕。但是我看你老公也好像不想還錢的樣子,建議考慮下如何共同走下去。


欠條就是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跟書寫對象無關。如果你撕毀借條,如果前男友不認這個帳,你就很被動了。所以,如果你還想追回借款,這個借條絕對不能撕毀。


如果他不還,妳去告他就算數。


這要看你們的婚姻協議怎麼寫了。

按法律來說,如果婚前的借條是有法律效益的,婚後就一樣有。

婚姻法從未規定婚姻內財產必須共享。

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樣,丈夫欠的錢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就和妻子無關。同樣,如果不是共同財產,那麼也和對方無關。除非有婚姻協議規定,否則單方的個人債務不會因為婚姻而變成共同債務。

話說你嫁一個欠你錢不給,還說你不撕借條噁心的人,你真的想清楚了嗎。。。

當然,這是你的婚姻,我無權說什麼。

只能告訴你,人生是你自己的。最後負責任的也只能是你自己。


您好,一方面借款事實不會因為結婚而變更或失效等,依然存在借款事實,借款方有義務還錢;另一方面發生在婚前的借款行為,借款來源是婚前財產,該部分款項也是屬於個人財產。該筆款項的還款義務不會因為結婚消失,對方要求撕毀借條也有表現不想還款的意思,但是也有一方面是婚後財產大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事實上錢款更容易混同,所以您可以直接自己決定是否要保留該債權。


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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