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闻到了违法的味道
从刑法学角度给大家解析一下
若内容为真,那么黑社会+持枪无论放在什么时代都是大案,该行为可以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扫黑除恶任务指标get,且举报有奖;
若内容为假,那么有个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很合适,二百九十一条的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路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路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此罪名编造者和故意传播者均构成犯罪。
结论,无论真假,都有人构成犯罪,而由于构成的罪名都是公诉案件而不是自诉案件,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任何公民都有报警的权利,如果是前者,或许还有一笔奖金。
希望大家保存证据并报警,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
不建议通过打电话的形式报警,占用有限警力,而且个人认为黑社会控制QQ群来改头衔实在是假得可以,虽然不排除有些心智不全之人恶作剧的可能性。当下以国家疫情和复工复产为优先,娱乐上的事情不必过多在意,若有需要微博联系警方微博账号即可。
大家应当以自己为重,莫要将注意力放在一个虚无缥缈之人身上,同时若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今天是2020年4月27日,让我们记住这一天,不仅仅是因为过去了两个月,而是因为有些人让我们看到了做人的底线可以在哪里。
没错,就比违法高那么一丢丢。
就那么一丢丢。
——————————
肖战团队在经历二个月后终于找到了一个靠谱的公关,没错就是律师事务所。结合团队之前的操作,炸号这法子一定不是他们琢磨出来的。
那么这操作合法吗?
答案是合法。
侵权责任法规定:网路用户利用网路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路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路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路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路服务提供者知道网路用户利用其网路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路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换言之,团队以侵权行为举报给微博,如果微博不处理,那么将来微博要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微博出于保护自己(或者其他理由)就把这些号给处理了。这操作叫做借刀杀人。
有人会问:微博就不审查一下吗?笑话,要是有这社会责任感,阴兵过境和流量造假这种事情早没了,压根就不会出现流量明星这种东西。
那么就任由他们宰割吗?
民法总则确认了虚拟财产的地位,换句话说,微博账号其实也是你的财产,微博随意处理的后果就是侵犯财产所有权。该侵权行为可以诉讼,诉求为恢复原状等,如果微博不能证明你的账号存在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就需要承担败诉后果。
而且团队的这个操作有个最大的破绽。按常理讲,名誉权侵权之诉只能由被侵权人提起,换句话说,如果对方一直不诉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但现在的操作是把名誉权侵权之诉和财产权侵权之诉混在了一起,若不处理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就无法处理财产权是否受损。于是,如果上述微博用户诉讼打算采取诉讼行为保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那么法院就需要一并处理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那么就瓜熟蒂落了。
工作室还不如发个「晚安,我在」呢
4.23更新
检察日报今日连发2条微博,公布几例典型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表明了国家打击黑恶势力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决心,建议粉丝群中的粉丝如果真被黑恶势力威胁了,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国家是永远保护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