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錯:非直接因素,例如,手機在支架上,未能及時減速。

小錯,一方;大錯(闖紅燈),一方。主次責,還是一方全責。

經過糾正,新演算法很難適用於人傷/其他財物損失。但是,車輛,作為造成責任的工作,用新演算法,應該合理性比其他損失大的多。

擬化問題:為了路權,以大額財產擠路權(非搶,非撞,估計可排除主責);如對方不讓,對方可能次責,次責需賠主責;如對方相讓,路權到手。


第三問:平民車次責賠償土豪車主責,如何保證路權平等?

原第三問(未能正確表達):為什麼對等責任要互賠一半,而不是各自負擔自己損失?

第二問:假設豪車主責,平民車次責,次責賠主責,合理么?

原問題:假設被豪車撞(豪車主責/平民車次責,而不是豪車全責),次責會不會賠主責?

◆我感覺,次責不應該賠主責。

假設兩種演算法

◆1、主次責按各自實際損失,互相按責任比例分擔。

假設豪車主責7/10,qq次責3/10。

假設豪車損失10w,qq損失1w。

責任劃分不就是,豪車7.7w,qq3.3w么?

難道qq賠豪車2.3w?次責賠主責

◆2、不論主責損失大小,一律視同次責損失

先假設損失1:1。

假設責任分配7:3,損失分配1.4:0.6

應主責賠償次責損失的0.4。

假設豪車次責,實際損失為1:10,主責賠次責賠4。按第一段假設計算,主責陪次責6.7。

假設豪車主責,實際損失為10:1,主責陪次責賠0.4。按第一段假設計算,主責陪次責-2.3。倒賠啊。。

◆這兩種計算方式之所以不同。

因為第一種演算法,與豪車相撞後,核算責任比例前,先由損失小的(貧民車)平分了損失大的(豪車),然後再按比例分擔

而第二種演算法,按比例分擔前,拉高了平民車損失(如果平民車是主責),降低了豪車損失(如果豪車是主責)

大家覺得我算對了么?哪種好?

經過糾正,新演算法很難適用於人傷/其他財物損失。但是,車輛,作為造成責任的工作,用新演算法,應該合理性比其他損失大的多。


謝邀

首先不是業內人士,所以不說自己的答案權威。只想從講道理的角度來談一下自己的感受。

常年開車,除了自己三次事故都是剛開始開車時自己不小心導致的單車事故,比如倒車碰到牆這種……這三次都在開車前半年發生的,後來就沒有發生過。習慣是嚴格遵循交規,不光是遵循交規里規定嚴禁如何如何,同時也遵循交規里規定的可以如何如何。比如,沒有攝像頭沒有監控設施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一定減速觀察再通過。遇到堵車,停車一定讓出人行橫道和某些單位門口的禁停帶。我承認,在很多司機看來,我這樣做有點吹毛求疵的無聊,或者在很多人眼裡我就是一個傻子。但我覺得,既然有規定就一定有道理,所以我遵守了我是對的,是對的就應該堅持。同樣的,在路上遇到強行變道的,我從來不讓,因為規定變道事故變道方全責(至少在北京是這樣,而且沒有任何商量)。你要變道,第一是要讓我知道(打燈),第二是不能影響我正常行駛。你為了你方便你趕時間搶佔我的時間這就是不合理。

回到題主的問題,具體怎麼判是對的,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既然次責就說也是違法了,違法了就應該罰。因為並不是遇到事故就只有主責和次責這兩種情況,還有全責和無責的情況。我相信,如果嚴格遵守交規來行駛,那麼一定是無責的。那麼也就是說明明可以做到無責的,為什麼會變成次責呢?並不是因為我是窮人他是富人,我就變成次責了,而是我違法了,才會產生次責。從人情上來講,開蘭博基尼的不在乎這十萬,開QQ的很在乎十萬。但是從道理上來講,人家不在乎是人家的事,你不能因為人家不在乎就可以為所欲為吧。換個方向來說,今天你開QQ,你是個窮人,你撞了一個三蹦子,他比你更窮,你主責他次責,那麼這個情況下,你能接受三蹦子車主說你比我有錢,還是你撞的我,你是主責,憑什麼要我給你賠錢的話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啊。更何況除非私了了,找了警察定責就得按法律走了不是?也許法這東西不近人情,也許現行的法不夠完善,但既然能作為一個標準了,那就說明它是最符合當下社會國情的評判標準的,換句話說,現行的法,應該是現行社會裡最公平的標準,至少,每一條,都能給你講出個所以然。

歡迎評論、指正,多謝


謝邀。

你認為的不合理是金額不合理,而不是責任比例。

你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準是什麼嗎?誰的原因產生的事故,就是誰的責任,至於雙方都有責任,說明只要任何一方退讓就不會發生此次事故,這麼說你懂嗎?

假設我開奧拓,在無信號燈十字路口撞到一輛蘭博基尼,導致兩車報廢,判定同等責任,蘭博基尼殘值三百萬,奧拓殘值三千,那麼對等一人一半(就討論問題,不糾結交強兩千先賠付),對於蘭博基尼車主來說,他要賠一百五十萬,對於奧拓車主,要賠一百五十萬,那就完全對等,責任對等,賠償對等,合理嗎?非常合理,那麼問題來了,蘭博基尼車主剩下的一百五十萬還要自己承擔或者保險承擔,奧拓車主剩下一千五自己承擔,

合理嗎?合理嗎?合理嗎?

法律成型這麼多年,是因為他存在百分之九十九的合理性和百分之一的可預見性,而不是鑽牛角尖式的臆想假設。


既然能給定次要責任,必然是存在違法行為,既然違法,就要承擔後果


道路上兩輛機動車發生事故:雙方車子損失都超2000的,(甲車損失+乙車損失-4000)*甲車責任係數+2000=甲車在這次事故中要出的錢、(甲車損失+乙車損失-4000)*乙車責任係數+2000=乙車在這次事故中要出的錢

按照你說的甲車損失10萬,乙車損失1萬,那麼甲車要出76200元,乙車出33800元


這個演算法有沒有問題就看你站在哪個角度了,你是平民車,對你有利。

相反,你開一部10多20萬的車,碰到一輛車況只能用能開來描述的五菱宏光。你還想按照這樣的演算法賠償嗎?

豪車畢竟少見,真看見了預留合理車距預防追尾,不和他搶道躲過去就好了。可是五菱宏光可是上個班能看到好幾輛的


說實話,你的整個第二種演算法我根本沒看明白。

而第二種演算法,按比例分擔前,拉高了平民車損失(如果平民車是主責),降低了豪車損失(如果豪車是主責)

最後兩句矛盾啊。

拉高了平民車損失(如果平民車是主責)

那麼同時就是降低了豪車損失(此時豪車是次責)

降低了豪車損失(如果豪車是主責)

那麼同時提高了平民車損失(此時平民車是次責)

也就是說無論誰主誰次,都是提高平民車損失,降低豪車損失。

誰窮誰有理?

講道理,你覺得有責任的各方共同承擔全部損失是錯誤的嗎?

另外豪不豪車的其實不重要,我想你糾結的是「主責一方損失嚴重,次責一方損失輕微。那麼責任小的一方(次責方)反而要給責任大的一方(主責方)錢,合理不合理?」

你把雙方的損失換成一個無責第三方。主次責任雙方造成第三方損失11萬。是不是主責方要賠給第三方7.7萬,次責方賠給第三方3.3萬?

或者把賠償分解。

1、主責方損失10萬。其中70%是自己造成的,30%是次責方造成的,那麼次責方給主責方3萬。

2、次責方損失1萬元。其中30%是自己造成的,70是主責方造成的,那麼主責方給次責方7000元。

合理不?


你能舉這樣的例子,就還存在其它的例子。

比如一輛車掛到行人,人摔倒了,骨折,還碎了一台手機,車呢,漆都沒掉。

你說這樣各自負責自己的損失,合理嗎?

法律是要在公平、平等、易於理解、易於執行等多個維度之間尋求平衡,沒辦法那麼理想化。


假設兩台摩托車相撞,A車駕駛員截肢,B車駕駛員離世。

按我這邊的慣例來說,死者的賠償約為80-100,截肢可達120或以上。

同等責任各自負責還真是好主意,畢竟B只是離世,A可是截了肢呢。


路權本來就是平等的。

提問者是不是把車損中獲得的賠償當成了收入?

那不是,那只是你已發生損失獲得的賠償。

比如,你的車不管是多少錢買的,你發生車禍了,保險公司定損10萬,對方賠你10萬,是你收入了10萬嗎?既然不是收入,那主責的人賺到次責的人出的錢了嗎?沒有。

就拿你舉的例子,次責方車損一萬,主責方車損十萬。次責方承擔了三萬三,主責方承擔了七萬七。你非要劃分得很明白,那就很明白告訴你,次責方出了三千塊修了自己的車,出了三萬塊修了對方的車。主責方出了七萬修了自己的車,出了七千修了對方的車。有毛病嗎?一點也沒有啊。你有30%的責任,那你就承擔30%的損失。

至於定責是另一個問題。你該百分之多少的責任,就承擔多少責任。你說你沒錢賠,那你就開慫一點啊,保險買高一點啊。又窮又浪,沒賠到傾家蕩產只能說你運氣好。

對等責任就各自承擔損失,你讓那些被撞死的行人怎麼辦?如果行人被車撞死,車子可能連塊漆都沒掉,雙方是對等責任,那行人白死,車主拍拍屁股開走?你覺得哪種情況更加不公平??

本質上並不是次責賠主責,而是按照責任劃分比例承擔總損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個人該承擔什麼責任,和其經濟地位,民族性別無關。簡單來說,你不能說女司機應該負更多責任一樣。


真正應當考慮的是,甲方車輛損失為10萬,乙方車損為5萬,此次事故一共造成了社會總財富15萬的損失。

依據相關事實認定,甲應當承擔3成,乙承擔7成。

那麼依據每個人都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甲4.5萬,乙10.5萬。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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