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直行被摩托車撞到側門,摩托車摔倒了。汽車車主直接離開了現場,然後摩托車報交警,現在交警打電話讓汽車車主去處理。這種情況責任怎麼劃分,要這麼做對汽車車主有利(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雖然被撞了,但是心裡有點慌直接離開了現場)求支招


沒有辦法,當時直接離開現場就屬於交通肇事逃逸,屬於違法行為,即使這件交通事故屬於對方全責,那麼現在也屬於你全責,因為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事大了。

拘留,扣駕照,常規流程


一般屬於逃逸,需要先找到駕駛員,確認逃逸原因。執法嚴的地區,駕駛員拘留是肯定的


汽車肇事逃逸,要損失小的話只能私了了。

發生事故本來可以直接叫交警來定責的,為啥要跑呢,性質已經不一樣了。


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停車拍照留證據。雙方在責任劃分上存在分歧時,及時報警,由交警劃定責任。切莫駕車直接離開,此種行為屬於肇事逃逸,肇事逃逸一律全責。

不過,肇事逃逸的認定是有條件的,即駕駛員明知發生了事故為了逃避責任而駕車逃逸。例如事故發生後,駕駛員停車了,然後選擇駕車離開。或者駕駛員下車觀察後選擇離開。或者事故造成明顯破壞,駕駛員不可能不知道發生了事故。否則,如果不能有效證明駕駛者明知發生事故,是比較難認定為肇事逃逸的。

我之前也跟人發生過一次刮擦,對方變道全責,但是當時直接開走了。當時報了警,事後對方一口咬定不知道發生了碰撞,在你面前裝傻,你也無能為力,最後只能不了了之(行車記錄儀未正常工作)。


自首吧,爭取判個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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