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理智討論


殺人兇器, 應該解讀為:被用來殺人的工具,或者,這個物件被用作行兇。

槍,這種物件不會自己殺人,而是被人類用作(設計)殺人的。


槍會降低殺人的難度,使得一個情緒失控或是懷有惡意的人更容易選擇殺人這個選項。


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


沒什麼問題啊,槍支除了走火外是不會主動打你一槍的,殺人的前提必須是有一個使用者扣扳機啊。沒有槍,想殺你用刀,用斧子,用鎚子,用磚頭,用頭都能打死你。槍械不過是使殺人的技術含量降低了而已。

就像吃雞里一樣,沒有人是被地上的槍一槍打死的,都是被人打死的,沒槍,拳頭也錘死你。(當然,神仙除外。)


槍是人專門發明出殺人的工具。


的確,但槍能幫助人殺人,要不判個脅從?


槍冤枉啊,你說這槍,離人好幾米呢碰都沒碰人身上槍怎麼就殺人了呢,殺人的是子彈才對啊!子彈又說了,殺人的是彈頭,跟我彈殼火藥都沒關係

有人就問了 「那要沒槍沒彈殼沒火藥那彈頭怎麼打進那人身體里的!」

我覺得他說的有道理

我自己躺床上沒事幹時捋了一下

怪彈頭,彈頭進入人身體才殺了人

彈頭說怪火藥,是因為火藥燃燒才產生動力推著彈頭走

火藥又說怪彈殼,因為有彈殼保護火藥才能不受潮有能力燃燒

彈殼又說怪撞針,要不是撞針打到底火了火藥不會燃燒

撞針也委屈說自己打到底火是因為被擊錘打一下了

擊錘聽完急了說這都是因為扳機推了他一把

最後這問題我想了半天

扳機該怪誰?


沒什麼問題呀,只有人才會去扣動扳機。用木棍、石頭甚至拳頭都可以打死人,槍僅僅只是降低了殺人的難度和提高了殺人的效率而已。


工具的用途是人賦予的,槍也是一種工具和吃飯的碗筷刀叉一樣。


很對

研發武器有時候不是為了殺人

而是為了別人殺你的時候能還擊而不是等死


從道理上來講是對的,但是仔細分析有隻能說是半對。

有個故事,真實的。之前網上看到有女人聘請嫩模誘惑老公,以便考察他是否忠誠。結果男人幾下就丟盔棄甲,背叛了妻子。女人們很多把此歸類為「呵,男人!」然而,全是男人的錯嗎?也許他本身是很忠誠的,但是你給了他機會和誘惑,這跟釣魚執法有任何區別?

同理,槍不殺人,殺人的都是開槍的人。但是當人有了槍過後可能會導致微妙的心理變化,可能底氣足了脾氣也暴躁了;原本頂多打一架的矛盾,可能隨手一拔槍就殺人了......所以我一直認為,槍慫恿人殺人,人因為有槍而易殺人。


用「槍」「人」「殺人」似乎顯得是牽強

但是有太多類似的,比如:

說法、主義啥的,甚至哪怕某兩種說法、主義像是矛盾的,

這些說法、主義本身也很難說是有什麼錯、罪惡;有錯、罪惡的,歸根結底是用這種說法、主義的人的初衷、目的。

集體主義,能說有錯嗎?不能。

但是你看看這,集體主義是怎麼用的?

「大家都不覺得《香港汽車是左舵車》的汽車模型產品或作品是有什麼問題!就你覺得有問題!大家的是非評判憑什麼都要順著你?」

個人主義、自由主義,能說有錯嗎?不能。

但是你看看這,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是怎麼用的?

「我是不是有喜歡《香港汽車是左舵車》的汽車模型產品或作品的權利?」


槍:用於保護自身安全,狩獵,追捕。總的來說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出發的。

但是槍是死的,沒有想法,不能自己運作。只是使用的人意圖不一!所以槍是被動的。 人是關鍵!


真正想殺人的人用什麼都能殺人,只不過他們中的有些人有槍而已


沒有問題

槍是工具

同樣的話提下

鎚子 斧子 甚至是棍棒都是工具

它們都不會有自己的意識去殺人 而是被有殺人意圖的人所使用 成了殺人兇器


是的 槍不殺人 槍只是使殺人變得容易 我覺得這句話可以成為美國支持禁槍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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