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第一句話的主語是石頭,那麼單純縮句看主幹,是「石頭髮出脆響」,但顯然這是不合實際的。第二句看上去就比較合理,但是看第一句話的時候,不由自主的就知道是雞蛋發出脆響,感覺沒有語病。那麼到底是第一句話有語病,還是第一句話省略了某成分,如果是省略了,語文里能不能像這樣省略?


可以這樣省略,如果不省略反而會拗口:

①石頭打在雞蛋上,石頭髮出一聲脆響;

②雞蛋打在石頭上,雞蛋發出一聲脆響;

③石頭打在雞蛋上,雞蛋發出一聲脆響;

④雞蛋打在石頭上,石頭髮出一聲脆響;

⑤石頭打在雞蛋上,發出一聲脆響;

⑥雞蛋打在石頭上,發出一聲脆響;

以上的②③都是為了強調「脆響」的是「雞蛋」,這就有點「畫蛇添足」,①④則看起來是「違背常識的」,因為在生活中我們一般覺得石頭不「脆響」,並且確實也不是「石頭在響」。

而在⑤中,我們之所以會覺得是「雞蛋脆響」,那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雞蛋打哪哪響」,這符合我們的一貫認知;同理,在⑥中,亦是如此,我們會覺得「脆響的是雞蛋」。

而⑤與⑥的本質區別在於「主語」、「賓語」的區別,⑤中發起動作的是「石頭」,⑥中發起動作的是「雞蛋」,如果非要再引申一下,那⑤就是「以強打弱」,⑥就是「以弱打強」。


石頭打在雞蛋上,是句子的主體「石頭」發出來的聲音。因為不知道石頭有多大,有可能只是小石子,雞蛋很可能是沒有損傷的。

雞蛋變成句子主體的時候就不一樣了,因為雞蛋發出「一聲脆響」,大概率這雞蛋是碎了。


石頭打在雞蛋上,發出一聲脆響,那不是石頭髮出的聲音?

雞蛋打在石頭上,發出一聲脆響,那不是雞蛋碎掉的聲音?


主動和被動的關係,一攻一受。


兩句都合理啊,都沒有問題,只是動作不同而已。

第一句是石頭打雞蛋,第二個是雞蛋砸石頭,結果都是脆響。

喜歡推敲是好事兒,但是有些東西,沒什麼好鑽牛角尖的,內容符合動作邏輯就行。


在我的眼裡是這樣的。

第一句:石頭打在雞蛋上,發出一聲清脆(雞蛋破了)

意義似自己的底很足,然後輕易的幹掉弱的。

第二句:雞蛋打在石頭上,發出一聲清脆(還是雞蛋破了)

意義似自己不足,但是強去攻,然後被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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