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據我所知減刑的政策幅度在減少,之前像這種在監獄裡有四年服刑時間的人來說可以減兩次刑期,減刑時間可以在一年半左右。現在的估計也就只有10個月左右,只能減一次刑。比如我吧,我刑期三年,上到監獄刑期還剩兩年六個月,從上監獄的第一個月開始到服刑結束的最後一個月,每個月嘉獎就沒有斷過,申請減刑需要兩個月時間,但是那時候是等了不止兩個月啊,很坑。我是減了差幾天就半年的刑期。算是非常好的成績的,不是每個人從進監獄裡的第一個就可以拿嘉獎的。

減刑多少跟在看守所關多久基本沒啥關係

甚至可以說,越早投監(判決生效後把犯人從看守所往監獄送),減刑機會越大。因為減刑是監獄向法院提申請,法院開庭審理(減刑案件開庭)後決定是否減刑、減刑多少。跟看守所沒關係,看守所只是臨時羈押場所。

為什麼說越早投監減刑機會越大呢?犯人投監後監獄會給犯人建檔,施行積分考核制,犯人平常表現、改造表現、思想政治學習等等,還有犯人有沒有積極繳納判決的罰金、賠償被害人損失、積極退贓等,都是考核的內容。表現好的,多加分,積分高了,監獄刑罰執行科就會向法院提請給犯人減刑。

在看守所關押的日子可以折抵刑期(僅限於無期徒刑以下),那不是減刑


實際操作中,這樣的刑期結構,改造表現很不錯的情況下,可以減刑8到10個月


如果在上海,六個月。

浙江省8-9

江蘇9

廣東省8

北京5


還有四年,應該還有一次減刑機會,現在一次減刑最高不能超過九個月,不過如果可以假釋就可以早出來幾個月了


10個月左右


減刑和關看守所時間長短沒關係,減刑是基於關押期間表現決定的,關押看守所是折抵刑期,關了一年就當已經服刑一年了


為何上知乎來問?《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有明確的規定的啊。


我記不太清楚了,判五年好像入監1年半以後開始減刑吧。這時已經2年半過去了,分掙得夠的話,就申請減刑吧。這個報減刑的過程中好像是不掙分的,平均3個月好像,現在貌似規定一次最多能減9個月,這時已經過去2年9個月了,刑期改為4年3個月。這剩下的1年半時間裡,,還能掙夠減刑的分么?運氣好可以,不過要花錢買省勞獄勞,最好還有發明創造的專利。不知道你那邊是多久報一次減刑,現在有的省份是3個月一報。


你想問的是不是看守所里的時間算不算刑期啊???算的,一天頂一天,從刑事拘留當天起算

估計表現好的話能減半年


剩4年,正常減刑一次一年,再掃個尾。可以減一年多。

或再坐2年牢,辦個假釋。

前提無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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