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范围,很难简单的总结,努力的说一下吧。

洋洋民法,其实最终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三种主体、四种客体,四种权利。

三种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种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四种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把民法课本往他脑子上一拍

他就倒在地上了

然后你叼根烟 淡淡地说

「来告我 上法院解释去」


问题太泛,不过也不算没有边际。在诸多部门法中,我颇为喜爱民法,其中的逻辑美令人著迷。民法世界浩如烟海,但既是解释平等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就可以用「意思自治」作为开启民法世界的钥匙。解释及运用民法,一定不可太过落入规则窠臼,否则会因噎废食。


找一本民法书看目录大标题,就是基本内容了要是找主要内容就要好好听课了
要问具体的问题吧。这样太泛了。

你们老师布置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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