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新聞,什麼是媒介素養,什麼是記者的權利,什麼是報道原則,打開知網,汗牛充棟的文獻,討論跨度古今中外,但在實際操作中的割裂卻讓人不禁一次又一次地發問。

新網在12日發布的一篇名為《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的報道中,用「一個自小缺少關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解釋性侵事件,被網友怒斥為「為強姦犯洗白」。

4月13日晚,財新網迫於輿論壓力就其「報道不當」向公眾道歉。然而,道歉的原因不應該是「不符合人們期望」,而是這篇不客觀的報道會對星星造成二次傷害。財新道歉的對象也不應該是公眾,而是受害者——星星。

不能否認,財新確實為這場案件提供了另一角度的思考(這一報道的新異切入視角或許能抓人眼球),但財新報道明顯出現了很多致命錯誤。一是採訪對象的不全面,不能以星星不接受採訪而全篇大論鮑毓明的一方言辭;二是缺乏客觀事實,太過傾向於鮑某的主觀描述;三是使用了錯誤的敘事框架,從修辭批評角度來看,洛麗塔式的修辭所構建的認知圖式,暗示鮑毓明的合理化動機,而刨去其所言是否屬實,這動機即使聽起來合理,其造成的後果也永遠是不可饒恕的。

專業媒體的報道更應該把焦點集中於事件的處理當中,合理引導民眾情緒,以及尋求事件過程中對權力的監督。比如,為什麼星星第一次報案警察不進行處理?為什麼鮑某可以在網上發布並能獲得其他孩子的領養消息?在這三年期間,他人或許曾有機會為星星伸出援手,但為何過了三年之後才由南方窗的報道掀開真相的一角?我國關於兒童性侵的有關法律條款是否存在不足?如果有,應該如何改正?在他國會有怎樣的處理方法?這些問題不僅需要也應該受到關注,所有促成性侵者有恃無恐的因素都應被質疑。

正確的新聞範式永遠有探索的空間,但就此事,我們該警惕的是煽情化的敘事,是沒做到客觀的觀點失衡,是因為媒體失去專業性而有可能造成的次生傷害與輿論失焦。


  看到了2個回答。你們說的是啥?

  財新網倒成了沒有水準,只會煽動的媒體,南風窗成為了公眾正義的代表,專業性且規範?

  是我對專業和規範有什麼誤解嗎?

  說到底你們看完兩篇文章了嗎?

  很明顯,你們壓根沒看,不過就是跟著路人的評價立刻寫個罵人的回答先湊個熱度,事情都演變到今天了,再怎麼樣熱度都湊夠了,你好歹讀一讀別人的文章吧。

  首先,我現在按照南風窗寫的思路給你們盤一盤。

  它從開始第一篇報道寫的是什麼?

  鮑毓明流露出想要和李星星母親成立家庭的想法,全文通篇沒有寫他們成立了家庭,且沒有寫任何收養的事情。

  而它的題目是——《性侵養女三年,解開總裁父親的「畫皮」》,你告訴我這個標題有什麼專業性?這個標題規範?單單這個題目和內容就不符了。

  同樣後面的他的文章又迅速打臉說沒有要成立家庭,就是送養。

  那麼根據我國的法律什麼樣的情況能夠構成送樣條件呢?作為記者你好歹查一下這個法律條文吧?

  事實本身就不存在李星星的母親和鮑毓明要成立關係的可能,但是呢,你南風窗巧妙地通過這個方式轉嫁人家「養父」的身份。

這個方式真的很專業。

  因為一開始就是奔著娶老婆去的,還真存在李星星的母親傻乎乎地被騙了把自己女兒送過去?

  好,我就當李星星母親被騙了傻乎乎地送女兒過去。

  請問李星星和鮑毓明怎麼認識的?網路姻緣一線牽?從後面的截圖可以看到鮑毓明搜索過「送養女寶寶」。

  那麼問題來了,鮑毓明是不是通過這個搜索聯繫到李星星母親的嗎?

  南風窗一直忽略且他完全知道的事實:

  鮑毓明和李星星母親是怎麼認識。

  這才是本案最關鍵的關鍵。

  你們罵鮑毓明的時候是在就像是罵吸毒可恥,那麼販毒的人呢?

  當然很多人會說如果你有女兒遇到這樣的事情你怎麼辦?

  對,我有女兒,我會把她保護的好好地,我沒辦法把這個世界的戀童癖殺乾淨,但是在她的童年,在她18歲以前,我作為父親會杜絕一切可能將她至於威脅的境地,就算再窮,再苦,我大不了去工地搬磚,大不了去洗廁所,去掏糞也行,幹啥都行,但絕不會在女兒14歲周歲的時候把她交到一個40多歲的猥瑣中年未婚大叔手上,不管他身份多光鮮。

  明白我什麼意思了嗎?腦子上頭歸上頭,事情發酵這麼多天了,能不能不要預設立場,凡事有點理性的聲音就要淹沒,恨不得把鮑毓明直接浸豬籠。

  所以李星星媽媽做了什麼事情,不但主動上網聯繫人,還主動將人投懷送抱,還說自己被欺騙了。

  但凡你養的是只狗,你上網主動找人把它送了,不管它後面結局怎樣了,你都有責任好吧。

  而且你把一個14歲的少女,這是什麼年齡啊,你說6歲也好,3歲也好,14歲再過4年都不是未成年了,就算養這個孩子再苦再累,你撐了14年了,甚至你還又生了新的小孩子了......

  算了我說不出下去了。

畢竟這是新聞的專業性,我不懂。

就算鮑毓明這個人和你們講的一模一樣,是惡魔,搞精神控制,好是誰把孩子送給惡魔的?是惡魔去你搶過去的?

  這樣我再放上前面我寫過的幾張圖。

  這就是你們說的素養?

你看南風窗的圖片四拼。

1、2我不講了

3全篇馬賽克,4是什麼鬼?下拉截圖,你能不能把下面李星星要給我們看的話放出來呢?

好了這個證據叫做證據,鮑毓明放出來是錄屏的聊天截圖,你就告訴我人家有qq賬號,這個是他自打自發的????

這就是新聞的可操作性?

再來這張,看到下面的寫法了嗎、「我反抗,他拽著我的.......」

什麼?這種圖能看出來這種信息?不就是凌亂的床單嗎,不過我告訴你這張圖還真能看出來信息。

看到左邊兩個馬賽克的部分。

很明顯左下的馬賽克和左上的程度是不一樣的,左上是厚碼,左下還能依稀還原。

我們先看下部份,這是什麼?這明顯是鮑毓明的自拍啊,圖中他在幹嘛?

  打飛機啊!!!!你要是看不出來說明夠純潔......

  那左邊上部分的馬賽克是什麼?

  很明顯塗抹痕迹比左下的嚴重很多,同樣是打馬賽克痕迹明顯差異巨大。請問同一張圖,同樣是要打馬賽克為什麼差別那麼大呢?

我的推測是李星星此刻站在床邊上,看著鮑毓明在打飛機。而從照片的角度極有可能是鮑毓明自己拍的,然後把照片發給了李星星。 

這大概就是新聞的專業性和可操作性吧,證據沒用沒關係,隨便打幾個馬賽克,自己瞎寫一通便是。

就著和財新網比專業性可操作性?我覺得是在侮辱財新網。

最後拜託各位真的想發表意見,把新聞報道看清楚了想清楚了再說好吧。

別人湊上去怎麼說你就跟著怎麼罵?

這裡你罵文革,這裡你不做著和紅衛兵一樣的事情嗎?

附上我之前的分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7372686/answer/1150094196

還有別邀請了,真的別了,邀請了就想答,答之前看到前排答案又鬧心。


兩篇報道都有問題,都不夠專業和規範。

新聞的專業性應該體現在客觀公正用事實說話,不應該有明顯的情緒表達。當時上采寫課的時候,老師還告訴我們,為了避免情感表達,多用動詞少用形容詞,這樣才能盡量呈現事情的本來面貌。這一點兩家媒體都做的不夠好。

先說南風窗,他家的報道很實在的就是站在為女孩撐腰的立場上,塑造了一個可憐的女童形象。但對更深層的一些信息模糊掉了,就是在鮑毓明為什麼會從qq上經人介紹認識女孩媽媽,而且在女孩媽媽還是一個普通話都說不利索的農村婦女的情況下就想和女孩媽媽網戀奔現領證結婚!當然現在許多網友一看到這個說法就會認為這是給鮑毓明洗白的路數,我想說這是大錯特錯。這個關鍵信息的模糊讓一個本來可以更深刻的社會問題弱化為了一個純粹的煉銅問題,影響了一大波網友的價值判斷。記者或故意或無意地隱瞞了女孩媽媽這個細節,導致女孩即女孩媽媽被塑造成完美受害者的形象,除了煽情缺少更深層的社會討論,我認為這也是不夠專業的,因為沒有給公眾更真實的事件還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那篇稿子的時候和我有一樣的看法,就是說好的想跟媽媽結婚,但中間好像完全沒有媽媽的參與,和大眾意義上的後爸和養女的路數不同。如果南風窗能在稿子里解答這個問題,甚至於說拋出這個疑問,告訴公眾求知未果,都比不聞不問的隱瞞要好。

再來說財新。如果說南風窗是在事實層面出現錯誤,那麼我認為財新更大的問題在於泛濫的觀點輸出。流傳出來的財新記者蘇苑文朋友圈截圖我覺得有的地方說的挺好的,她說這是一個舊社會的故事。是的,財新看到了門裡的大象,發現整個事件里這個女孩本來就是被父母送走的,即便是談結婚,也是談的女孩和鮑的婚姻,如果你把這個事情放到新中國成立以前,估計也是見怪不怪的,但我們生活在2020年,看到所謂「權貴和揚州瘦馬」的情節自然是怒不可遏,所以這是一個舊社會的故事,南風窗沒告訴公眾的事實,財新告訴了。

那財新錯到哪了呢?它錯就錯在用一系列傲慢的方式把很好的事實素材拼接成了suger daddy的傑克蘇,而沒有讓公眾感覺到這件事的舊社會的可悲。而且後續流出的財新記者朋友圈留言進一步加劇了網友的怒火。

話說回來,這兩家媒體怎麼說在國內也屬於頭部優秀媒體機構了,但從各種實踐中我們仍可以找到錯處,這其實也說明新聞的專業客觀真不是那麼容易的,記者很難不對一件事情產生自己的態度和評價,就像我們看到鮑毓明事件時也無法做到無動於衷。但我想說,記者和普通人的區別應在於,記者不能讓自己的情感泛濫,記者必須壓抑自己的情感,吾日三省吾身,反覆斟酌自己的稿子,同時還要有成熟的編輯作為第三方把關。甚至有些時候記者需要挑刺兒,需要和當事人杠,敢於質疑當事人的發言,這樣才能理清真相,不成為任何一方的洗白機器。(當然這很難就是了)


今天在"年齡"那一欄上,數字又增長了一位。不願意承認這只是冷冰冰的數字增長,很難說我與一年前相比,沒有絲毫的積極改變。但更不願意承認的,是關於理想、關乎熱血的冷卻。

2017年8月11號,收到了一條來自於備註為"中國青年報×××"的微信消息,"準備買票到貴州"。這條消息徹底把我的生活拽離了原先的軌道。

在貴州水城縣的那個被大山隔絕的貧困村裡,冰點周刊記者一點點將何為新聞往我腦海滲透。我從未想到這些思想和我意識深處竟是如此重合,它滿足了一切我對於人、人性和弱勢群體的渴求。也許是情感積蓄已經足夠,這種意識一旦滲透進了我的腦海,就迅速將我裹挾,那些腦海里本不太穩固的迷茫和理想,瞬間被撕裂,又以另一種方式迅速重組。

而這些重組的意識和觀念,讓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堅定。

記者訓練營結束後,冰點記者種下的火苗已經熊熊燃燒。2018年1月如饑似渴的獲得了自己無數次夢寐以求的身份:中國青年報記者。打包行李、租房,開始異鄉生存。那個時候接近年關,獲得的采寫機會很少。但在內心熾熱的"新聞理想"驅動下,依舊每天處在巨大的興奮當中。

那段日子現在回想起來,仍然似夢似幻。讀著十年前的冰點特稿和南方周末時,想像著自己操作這種選題的場景,那些對抗體制的的調查報道,抵達人心的冰點災難特稿,關懷弱勢群體的溫情特稿。已經數不清多少次讀《回家》、《永不抵達的列車》,一遍遍在心裡問自己,"怎麼就采這麼透、寫這麼溫情了"?

那個時候痴狂已經到了無法想像的地步。《南方周末》推出一款紀念版圍巾,上印有「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南方周末的新年獻詞,曾是無數人的公民意識啟迪者。價格很貴,我輸給了它賣的情懷。

這股勁頭其實在我腦海里本是堅不可摧,卻還是一點點被時間風化了稜角。我有如此多的機會可以選擇繼續背著採訪包去農村獨立采寫,尋找我想要的選題和故事。但生活如果不用力的話,總是慣性的朝著舒適的區域駛去,永遠無法抵達我內心的那個區域。

最開始讓我意識到我已經越來越偏離的,是中農人發學院的一位人類學者。我很容易被溫情的文字打動,冰點特稿可以輕易的讓我一次次淚流滿面。而這位人類學者,用一場口述報告會,賺去了我的眼淚。「田野工作的信念與真情」、「如果傳統文化村落必然死去,至少我曾經為它守望過」。

我想起了那個深一腳淺一腳採訪的自己,曾經那樣固有的新聞理想,用腳採訪、用筆還原,已經越來越遠。在人發院的那次下鄉調研,發現那個我曾經迷戀的鄉土,已經開始陌生。

今天早上看到曾經記者訓練營的夥伴發了一篇調查報道在中青報「特別報道」版。在貴州實習時,那是我特別想要的報道。而我那篇暗訪失敗,但艱難成稿的稿子卻最終沒有變成鉛字。

內心佩服又羨慕,這個當初一起參加記者訓練營的小伙,沿著那份熱血和初心走到了今天。我依舊清晰記得第一次自己的文字變成報紙鉛字時的那份激動,反覆看自己的名字內心竊喜。長跑馬拉松那口憋著的氣一旦鬆口,就再難以重新積蓄力量,到達終點。

今天早上在去參加省政府新聞發布會的路上,收到了許多好友的生日祝福。那些逝去的、遺忘的激情,再難填充。而漸漸發現眼下的日子也還沒有到如此糟糕的地步。

只不過那條壓在箱底的圍巾,我再不也會戴著來「逾越冬天」,也許用儘力氣,它會出現在春天。


之前回答過相關問題:關於鮑毓明案,為什麼財新網和南風窗同樣是獨家報道各執一詞,群眾卻只相信一邊呢?

關於鮑毓明案,為什麼財新網和南風窗同樣是獨家報道各執一詞,群眾卻只相信一邊呢??

www.zhihu.com圖標

詳細描述了南風窗和財新網,對這件事件的報道之後大眾對兩家不同看法的原因。有興趣可以先看一下上個帖子。

補充一下上個帖子中沒有提到的問題:

1)什麼是所謂的媒體操作的專業性和規範性

首先,媒體扮演的角色是事實的呈現者,而非事件的定性者;媒體該做的是還原真相,而非詮釋真相。

記得之前在一家媒體公司實習的時候,公司老闆說過:媒體最大的作用,其實是用鏡頭和陳述句記錄事情真相併發出,但現在的媒體人更喜歡用誇張句和感嘆句……

結合鮑毓明事件,其實南風窗和財新網兩方都犯了這個錯誤:雙方分別從不同的主體視角切入,試圖還原李星星與鮑某口中的真相,讓受眾看完,生出一種雙方各執一詞、互相打擂的觀感

當然也不能忽略事實原因:雙方的文中都表示採訪不到另一方,才都選取了對自身立場有用的素材進行呈現。

但是,採訪難度大就代表媒體可以只說一家之言嗎?當然不是。

引用一段話:

在中國新聞業界,媒體人更強調的是給對立各方以平等發聲的機會,而不是在一方拒絕採訪時就放棄報道,甚至在某些輿論監督報道中為「倒逼」那些不願出來面對公眾的權力部門而使用儀式性平衡報道。

比如柴靜援引梅爾文·門徹在《新聞報道與寫作》里的說法——「儘可能給每一方,尤其是受到指證的一方說話的機會」,認為「儘可能」的意思就是即便有人拒絕採訪,媒體也要把他的態度呈現出來,「有些人的觀點在片子中必不可少,那就把為了得到他的觀點而採取的措施呈現出來」。(資料來源:澎湃)

可以理解為:媒體只管做一個沒有感情的事件呈現者(客觀),至於觀眾看完後會有什麼樣的反映,是觀眾的事;謹慎在報道中事先預設感情傾向(公正),迷了觀眾的判斷。

2)什麼是新聞

官方說新聞是記錄社會、傳播信息、反映時代的一種文體。

我覺著沒毛病,沒啥想多說的。


做事的標準是有的,而且清楚規範。

現在是做事的這群人是否還在遵循最起碼的職業道德。

不過,財新和它家的記者苑蘇文是沒有的,只看到了傲慢


鮑毓明性侵養女4年,可能真的會逃避法律的制裁了!封華清律師的視頻 · 3192 播放

職業素養就是不能像張扣扣的律師那樣,寫一些煽情的文字引爆輿論,雖然可以賺錢,但是沒有職業操守,你的職責是幫嫌疑人辯護,不是博人眼球。

畢竟一花一葉一世界也全網誇呢,呵呵。

如果把流量閱讀量作為標準的話,那南風窗的第一篇無疑是做的極好的,能恰飯就是好的。就像提問p大包麗案的法律責任的時候通篇在講北大,在講pua,在講牟他爹,隻字不提法律責任。財新網迫於壓力刪文罷了,就還要被釘在恥辱柱上?

有腦子的人認真看一遍南風窗的兩篇再對比一下財新的那篇,澎湃的既然只從受害者角度出發且受害者說不實那就別看了。其實可以查的東西就很多啊,大數據時代,人在哪消息是誰發的還能沒證據,聊天記錄什麼地點什麼時間發的還能查不出來?對比地點對比登陸的手機還有行動軌跡,還是很容易得出是誰發的,都什麼年代了,警方都介入了,不是你說別人有你QQ號就不是你發的了,這種話我初中上課玩手機手滑給我媽發了消息騙騙我媽的話,女孩方就說說就鐵證如山了?這屆觀眾真的不行。

女孩是不是在警局承認過和鮑某是戀愛關係,是否在報警之後和鮑某共同離開。你可以說共同離開是無奈之舉,那是否承認過是戀愛關係呢?這個警局內又是否留有證據呢?要是真的承認過就別怪人家撤案/不給立案。

女孩說被限制人身自由,卻有一部可以連得上網路的手機?(能發朋友圈)

母親是怎麼和鮑某說得,是否母親和鮑某有過戀愛關係,證據說話。雖然我非常奇怪一邊母親這裡有兒子有丈夫,那邊怎麼和鮑某有戀愛關係的?南風窗的報道塑造的是一個單身媽媽帶著女兒艱難奔波的形象,然而並不是。

採訪一個滿口謊言and邏輯不自洽的人並且寫一篇有爆點的報道真的很難。鮑即使撒謊他的邏輯也是自洽的。所以多讀書,不然編故事都編不圓。

鮑某提交的監控如果有刪減可以查得出來,雙方提交的聊天記錄同理。

既然作為一個普通的讀者都能從中讀出這麼多矛盾點,如果,沒腦子只有情緒只願意相信自己想看到的人佔據了多數的時候,引導性強的文字就會被標榜。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女大學生賣淫和妓女讀大學,塑造的就是一個墮落的形象和上進的形象,前者讓你罵一句世風日下,後者甚至讓人覺得勵志。於歡案輿論干預司法,大喊「辱母不護,辱國何御」的人你們看到的報道中摻著多少假,你們幫的不過是一個老賴罷了,j8抽臉什麼的並不存在,不過是媒體博人眼球讓你憤怒罷了。

該反應的寫出來就好了,不要一邊說要容許不一樣的聲音,一邊又不容許和自己不同立場的人,心裡想著獨裁,嘴上嚷著民主,隨隨便便給別人扣沒職業道德的帽子,你惡不噁心。


新聞報道者的立場要求是客觀的,就像齊國的史家一樣。你可以用春秋筆法來一筆帶過,政策使然,但不能吃人血饅頭吧!魯迅先生有一句話叫「我向來不憚以最大的惡意來揣測中國人」。南風窗和財新網可有良心嗎?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