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在百度上搜到7.62mm的子彈有7.62X39,7.62X51,7.62X54。子彈內部結構有什麼區別?不同長度擊發後有什麼不同嗎?


這種問題,應該是吃雞過後的後遺症,這個時候我覺得可以一圖治百病.....

上面的廣義來說都是7.62口徑.....

非要給一個簡單無腦的理解,就是彈殼長度越大,裝的火藥也越多,然後彈道更好,威力更大。


7.62x51

前面是口徑,後面是彈殼長度。

口徑影響彈頭粗細,彈殼長度影響發射葯裝藥量。

普通子彈最主要的威力指標是動能,也就是彈頭質量和速度,一般來說,同一口徑,發射葯越多,可以用更重的彈頭或得到更高的初速,也就是更大的威力。


簡單來說 同口徑情況下倍徑越長一般裝葯就越多,初速和威力就越大,同樣的後坐力就大,彈夾和全槍的重量也就越大。

美國早在一戰就推出了可以說具有突擊步槍概念的BAR,但是由於使用7.62全威力彈(美國30-06彈,具體為7.62*63)導致槍支的重量過重而且連射後坐力無法控制,所以無法做到「突擊」這一概念,二戰後出現的FAL和G3現在在射擊遊戲的流行文化中大多被歸類為精準射手步槍/半自動步槍也是這個原因。

STG-44和AK47的劃時代意義其實並不是槍支本身,而是他們使用的中間威力彈。

再說一句,現代彈藥出現低倍徑減裝葯的原因除了槍支減重和方便射手控制之外,還有許多符合本世代特色的需要,比如消音武器專用的亞音速彈和警用武器的盡量非致命需要


*後面的都是彈殼長度,7.62mm步槍彈目前有:39mmM1943,51mmNATO/.308WIN,67mm(.300 WIN MAG)35mm BLK(.300BLK)54mm R


發射藥量不同,彈殼(葯室)長度大的一般裝藥量就多,初速高,射程遠,同口徑相比殺傷力就大,但是後坐力也更大。比如7.62x39mm是中間威力彈(蘇聯),7.62x54mm就是全威力彈(蘇聯)。

而7.62x51mm是北約第一代標準口徑,由美國主導,也屬於全威力彈,M14,FAL等步槍都使用該型彈藥。它的前身是7.62x63mm彈藥,著名的M1「加蘭德」步槍就是使用這種口徑。但這兩種彈藥在全自動射擊時後坐力巨大,對於步槍來說難以操控。

左起第3是7.62x51mm(美)第4是7.62x39mm(蘇)。可以看到,口徑相同,長度不同,藥量不同,彈道性能、射程、殺傷力等等都不同。不同倍徑的子彈一般不能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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