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公司公戶存款緊張,不足以支付貨款,股東從私戶轉錢到公司公戶,作為借款,公司年底前歸還給個人,是否可行,有沒什麼法律依據?


做股東借款或者往來是很正常的

只要能把賬做平就好,別留下一些亂七八糟的問題


找我算是找對人了!找我就相當於找全球保險公司諮詢!幫您買對賠好,保證你不買錯保險,不買貴保險。同時還能幫您每年節省二到四成費用,幾十年下來相當於一輛汽車了!

如果你是企業主,最好把公戶和私戶分開管理,不要混用,否則你會很麻煩!


不管你選擇怎麼轉,但是都要考慮「做賬能做好、做賬方便」就好。不然後面容易給自己挖坑!

更多問題,可以關注!


如果通過網銀,從個人卡上轉到公司賬戶上,你那邊做賬沒什麼問題的話就可以這樣操作,到時候會計做賬寫名目的時候就是「還款或業務往來」,你們自己內部處理一下帳就可以。 不過最好是取現金再存到公司賬戶上。 這兩種方法其實最終都是為了做賬方便而選擇一個。賬要做好,這是關鍵。


視同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用於生產經營,不作為實繳註冊資本。這是合規的。但是需要注意自然人借款給企業,是否約定利息?如果約定利息,有可能涉及自然人借款利息的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等涉稅風險;分錄: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私人賬戶其實相當於是你們股東自己的錢和公司也沒什麼關係。

但是也要看你們是怎麼做的帳,不然不僅有風險,還會多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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