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遺囑不行,最好是公證過的遺囑,但是如果遺囑的格式或內容有點歧義,可能就不會給辦理過戶,還需要出具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公證以後,才能過戶。因此建議,如果想拿遺囑辦理過戶,建議提前辦理公證遺囑。


民法典實施以前,拿最後一份公證遺囑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民法典實施以後,所有遺囑效力一樣,也就是每一份遺囑都沒有一錘定音的效力,必須所有的繼承人都到場認可遺囑效力才行,有一個不認可的,只能起訴,不會再有單位敢直接認可遺囑效力。


《繼承法》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法定繼承的話參看上文

但如果是遺贈的話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拿到遺囑是不能直接過戶房子的

遺囑公證後,還需要公證處再次認定,遺囑是否生效(當事人可以立多份遺囑,以最後一份遺囑為準)


理論上可以是可以,實際操作步驟挺麻煩的,房產中心也不一定肯。最好先公證一下,還有老人還在嗎?在的話是不能過戶的。不在的話,建議去公證處公證後再過戶!


一般來說登記機關是不會跟你辦的。為什麼?他無法判斷遺囑的真實性,所以得辦理公證遺囑。保證房子產權明晰,繼承不會有糾紛,再去辦變更手續,一般沒什麼問題。


遺囑方面去中華遺囑庫問問唄


應該是可以的吧!不過具體的步驟還是要去專業機構問一下。可以去中華遺囑庫問問看,他們就是專業做遺囑的,這種涉及房產的事還是慎重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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