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20歲,之前在一個小電商公司做了一年多,疫情原因辭退了很多人,最近其中一個股東找到我,說讓我接盤,他去做回老本行,他所有做的項目我都參與(大概三四個),凈利潤我拿3成他拿7成,決策權也是他,前期會帶我,目前電商公司今年是虧的(所有項目虧的話我虧3他虧7),其他項目可以保喫喝房租,協議是跟他做十年,期間他可以踢掉我,我不能提退出,他找我是因為看中我這個人一些方面的東西,他說周圍親戚朋友都沒有合適的,我個人認為這種合作模式是利益共同體,他賺我賺,他虧我虧,我本身就沒錢,我也不怕負債,我個人認為就相當於雙方投資對方,他給我一個門檻,我給他收益回報,不知道各位怎麼看,希望閱歷豐富的鐵汁或者有經驗的老鐵分析一下或給點建議,第一次提問,別噴我,我害怕。(問題描述更新:我做了一個夢,夢中因條約並不平等而劇終,哈哈哈)


我看其他回答的人都在建議你,盡量不要合作,關鍵的問題是他可以隨時踢掉你,但是你不可以主動提出。我覺得要做一個合作的項目,首先你要考慮一個本質的問題,你跟他合作,你主要目的是什麼啊?你想達到什麼樣的狀態,當然這個狀態包括你跟他合作每年的利潤的分配比例以及虧損的分配比例,當然你因為才20歲,所以你還要從長遠要考慮一下:如果你在電商這個領域有了很好的工作經驗,而且並且想下一步或者未來還要繼續做這個事情,那你需要做的就是在這個領域不斷的提升你的專業能力,不斷的積累,更豐富的經驗,不斷的掌握更多的供應鏈的關係資源,不斷的積累你的團隊的關係圈。而且我覺得你也說到了你年齡小不怕負債,這就表明你就算中間被他踢出來,你也虧得起!這樣的情況下你要從長遠來考慮的話,我認為你是可以做這個事情。再說現在的時代合同以一個10年為週期,這個不確定性太多了,哪怕最壞的情況你跟他合作三年之後盈利了,盈利的時候他把你踢出來了,我覺得你才23 、24歲也覺得沒有什麼關係!你反倒積累了更多的資源,到時候你要麼可以找到新的合作夥伴作為主導者,要麼你自己就可以創業了。當然,如果能做10年也很好,你到時候你才30歲,哪怕10年沒有任何的收穫,你10年的工作的經歷,創業的經驗,失敗的教訓,當你30歲的重新起步創業的時候,必然會成為你雄厚資本和資源實力。對於現在20歲的普通的年輕人來講,想創業啟動資金都沒有,也沒有平臺,也沒有社會關係,比如說你想賣產品都沒有辦法得到前期的低成本的產品供應商。而完全給人打工出賣體力和時間,如果10年下來你是沒有任何的積累和收穫的!創業合作是有風險,但是從長遠上來講,你的收穫要遠遠比怕創業被踢出來而保持安穩的角度,打工要強上不止1000倍。所以如果你想跟他合作,當然,合同的約定上你可以找一些懂法律的人來幫你看。更關鍵的是你從長遠的角度上來講,你想做到什麼樣的事情,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所以你才20歲你就加油幹吧,你的時間可以的,按照10年一個週期來講,30歲之後你會很了不起。關注一下,點個贊哈。


首先,這種協議是被動的,財務的管理和控制權都在老闆那裡,而你只是屬於一個被動方,另外目前這個項目就是虧的,你認為你和你的老闆會通過什麼方式,會把這個轉虧為盈呢。估計很難吧,先說說你們老闆這麼跟你談條件的原因,最關鍵有三點。1:通過這種股權分配,可以將你牢牢抓住,至少他還有個幫手。雖然這種股權分配比較虛。2:通過這種股權分配,可以保證你能非常用心的工作,畢竟如果虧損了還有人幫助他承擔。3:所有的控制權和財務權都是你們老闆手裡,你所擁有的就是努力工作,這跟打工沒有什麼區別。

希望可以幫得到你,加油。


這種合作屬於共同投資的「對賭」方式。

主動權還在對方。不建議合作!


樓主應該是個比較老實對工作負責的人。但是這種合作就不合理,跟霸王條款沒啥區別。目前虧損找人合作明擺著是不想一個人虧,他可以隨時踢掉你這是重點。生意轉好了人家想多賺肯定會踢掉你。這種套路很早就見過了,虧損拉人進來減少自己損失,開始盈利了踢掉合夥人單飛!樓主慎重!


你好,去不去的問題至少要分析三點

1/最重要的分析,老闆人怎麼樣,這個人是否值得追隨,能力,個性,人品,價值觀,如果你對他一無所知,建議先了解清楚。所謂跟對人做對事兒,這是第一點。

2/項目到底未來怎麼樣,有沒有賺錢的機會,要客觀分析。你也說了,你會虧三,虧損你投不投資,你投不起,自然出局。

3/有沒有工資,如果沒有,你是否饑寒交迫,未來更加艱難,我的建議是沒有工資不要做。


只是換個方式找人幹活。有所謂的股權期權。有讓人當家做主的感覺。

第一,電商行業未來幾年仍然是一個值得期待的行業。這個行業看似門檻低,但競爭非常強。人年輕就是好,不怕負債,這個心態是好的。同時,你也得明白,如果只能做一年的話(最低的期限),你能得到什麼,如果只是幹活賺錢,意義不大。

第二,合作的方式建議再細談。單方面踢人出局實際上就是找一個代理人而已。對方如果沒有看中你本身以外的資源,就是看中你這個人時間上是夠用的。明顯的是,你的能力達不到對方的需要。

第三,具體過程一定要確定。不然,上面兩點不能保證的話,風險實在太大。


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基礎上是可以的。我就是這樣兼職很多商家。增加收入。


雙方需是平等自願的關係。


其他的都沒有問題,唯獨有一條,合作10年,你不可以主動退出,他卻可以踢掉你。這條必須改,說實話,都能列出來這條,其實也沒有當你是個合作方,如果在一起做事情了,你也需要留個心眼,給自己謀劃好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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