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哲學,在讀康德和叔本華的著作,在他們的體系中「物質」幾乎就等同於直接客體。但物理學似乎又暗示「物質」和「能量」應該處於同一個地位,二者也可以相互轉換。想了解西方哲學是怎麼看待「能量」,是否在他們體系中的「物質」實際上也包括了「能量」這個概念?


物質由能量構成。物質的本質是糾纏的力場。


  • 西方哲學:亞里士多德區分了四因說,其中動力因可以看作某種能量的提供;後來哲學流派紛繁複雜,科學哲學對此有較多的解釋;而現代西方哲學中,叔本華認為能量的實質是某種「意志」。而尼采則將其歸之於權力意指。胡塞爾那裡,純粹意志似乎有著某種能量的意義,而海德格爾那裡,現象學的能量則在於作為此在的人。分析哲學講能量的含義運用道了數學和邏輯之中,而羅爾斯的政治哲學,則將其判於正義。馬克思主義哲學馬克思的能量觀,在其辯證法中體現的較為明顯,無論是矛盾的觀點,還是聯繫運動的觀點,都有能量的痕迹。但是歸根到底,能量源於物質,至少是物質性的。而歷史唯物主義的能量觀則在於特定意義的歷史規律,和人民群眾的推動。
  • 我個人認為,能量與物質,可以互相轉化但兩者不是一個事物。
  • 能量是以物質為基礎的,不存在沒有物質的運動及能量,這一點我堅信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觀點是正確的。能量有時也是物質,比如原子彈爆炸,爆炸前是物質,爆炸過程中轉化成能量及微觀物質,這原理很簡單,就是物質內部都具有巨大的互相排斥力,同時又被巨大的宇宙以太環境壓迫著耳保持物質狀態,一旦平衡打破,分子距離超過某個界限,壓力就會消失,排斥力就會瞬間釋放,所以在我看來任何物質都是原子彈,唯一的區別在於普通物質比原子彈更具有穩定性不容易爆炸而已。
  • 這說明了能量和物質可以互相轉化。
  • 但是能量不等同於物質,能量是物質的屬性,同一個物體,在質量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其能量仍然可大可小,儘管一個物體溫度不能為絕對零度,但是依然可以通過物質聯繫實現能量的增加減少。


一般而言:能量從物質而來,物質可以產生能量。但就創造論而言,起初,能量並不是從物質而來,能量(上帝)本身他就存在,但是物質卻一定是從能量(上帝)而來!


不談哲學中概念,目前主流物理學中所有物質都是能量,一切全都是能量的集合,能量和物質並不處於同一地位,而且嚴格來說物理學中也沒有什麼和什麼地位相同的說法吧。而西方哲學中對能量的解釋很多,但大多和物質,直接客體是區別開來的,大多是物質和客體官能的外化表現。


廣義的概念 能量是個事


應該是能量包含了物質,能量無所不在,世界的組成就是一種能量的組合,一種因緣和合的狀態,有些我們能通過眼睛看到,有些我們無法感知,但是能量一直充斥在我們四周,只是顯現出來的狀態不一樣而已。在叔本華的認知里這個社會是一個表象,為什麼是表象?因為我們人的眼睛只能看見三維空間的東西,超出以外的我們就看不到摸不著也無法感知了。但是人類無法感知並不意味者不存在。


我想如果水蒸汽是能量,那麼水就是物質,其它類推


繼續讀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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