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寢室裏打的,我是知道他們會突然闖進的 所以做好了準備,並且我這邊有很多人拉架在護著我,但是都沒有動手去還擊對方,就我一人進行了還擊。


普世觀點,明顯是正當防衛。

特色判決,互毆,故意傷害。


這個要看為什麼會來打你,一般由矛盾糾紛引發的打架鬥毆是不會按照正當防衛來看的。也就是說,如果你們雙方有糾紛摩擦或者口角引發的打架,是不會考慮防衛條款的。題主沒有說明為什麼會打起來。所以是否構成正當防衛不好說。另外對方頭頂受傷如果沒有骨折,僅僅是縫了三針,多半是輕微傷了。具體傷情需要法醫鑒定。不過題主可以百度搜索一下「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自己看看。按我的經驗來說才縫了三針證明傷口長度不大,如果沒有骨折,多半輕微傷了。

至於你說的十來人到你宿舍打你,需要結合具體情況看對方是否構成尋釁滋事。如果不構成尋釁滋事,結合雙方受傷情況基本就是個毆打他人的案子,互毆,屬於治安案件。雙方當事人都構成違法,毆打他人。 如果你們雙方打架都是提前約好了人的,那也可能會構成聚眾鬥毆。

總得來說,這種事,你就聽辦案民警的就行了,至於諮詢律師是認識的靠譜的可以,其他的還是免了吧。題主是學生,這種事最好能夠調解,免得留後患。行政違法如果被處理也會留有案底的,對你將來參公參軍或者事業單位考試會有影響。


頭上縫三針,推測,有可能構成輕傷二級(鑒定意見可為參考)。

根據你們雙方的力量對比關係——對方10餘人,你1人;打鬥場合——你的宿舍;還有傷害程度等因素來判斷,構成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很大。

防衛過當在刑法上的可罰行為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此「重大損害」一般可以理解為重傷二級以上。

所以,不應當構成防衛過當。


果斷報警,怕個卵子!

都有寢室了,默認16歲+ 承擔刑事責任

叫了十幾個人過來,就是尋釁滋事,有他受的

這種事情,就是報警,別聽學校的,後面有好戲看了。頭打爆怎麼了?活該!


如未超過明顯限度,一般來說會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看傷勢,有可能是過當,建議諮詢律師解決。


未成年的我不懂,我只能以成年人角度來答。 警察處理這種 case 通常只看前因後果不看過程,所以警察只會關注2件事。

1)同學找十幾個人來圍毆你。

2)你將其中一個人的頭打爆。

第 1 個的屬挑釁行為,第 2 個的屬防衛過當。 通常警察處理這種 case 都會先問你們要不要私了,如果你們執意要警察依法辦事,那警察只好把你們全部扣留24小時並罰款。因為你們雙方都有錯,雙方都要負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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