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給的信息不夠啊。

打羣架,這是聚眾鬥毆罪,輕傷是加重情節。

你十八,不是未成年了,不能適用未成年人情節。

在學校打架,你是不是在校學生呢,你若是,並且是因為校園矛盾,應該會從輕處理。你若不是在校學生,那你是衝到人家校園裡打人,這還算是一個從重的情節了。

以上是你給的信息。

你還可以努力的地方,自首,認罪認罰,賠償,道歉。


打羣架致人輕傷,可能會涉嫌構成聚眾鬥毆罪或故意傷害罪。兩者都很可能最終會被判刑。當然如果法院之前能做好賠償諒解工作,也是可以爭取檢察院不起訴的,那樣就不會被判刑。


看對方的傷情鑒定結果吧,如果構成輕傷以上的話就屬於刑事案件了,具體鑒定細則可以百度瞭解。


十八歲,承擔刑事責任在年齡上是沒有任何的障礙了。

聚眾鬥毆,並且還致人輕傷,構成犯罪也基本沒問題了。

學校內打架,得看怎麼處理了,如果公安機關已介入,被打傷的人又強烈要求處理,這時想大事化小,就得好好努力了,和對方協商,取得諒解,讓學校出面,請求公安機關從輕處理,等等。

最後,十八歲了,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一般會由學校處理,多數情況下是賠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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